资源描述
2025年销售渠道保密与竞业限制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具体日期】在【具体地点】签订:
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个人住址】
鉴于甲方在销售渠道方面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1.1 销售渠道信息:如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合作模式、销售政策、价格体系、客户信息、渠道开发计划等。
1.1.2 销售策略:如市场推广计划、销售目标、销售方案、促销活动方案、渠道管理策略等。
1.1.3 销售数据:如产品销售数据、区域销售数据、客户购买数据、渠道业绩分析等。
1.1.4 甲方为开拓、维护销售渠道而投入的广告费、促销费等营销费用信息。
1.1.5 其他与甲方销售渠道相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建立和维护销售渠道而制定的经营策略、管理制度、培训资料等。
1.2 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并承诺,对其在任职期间以任何方式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等信息,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甲方以外的任何目的。
1.3 竞业限制:乙方同意并承诺,自离职之日起【具体年限】内,不得到【具体地域范围】内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销售渠道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3.1 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销售、代理、分销业务。
1.3.2 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推广、宣传、促销活动等业务。
1.3.3 担任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销售渠道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雇员、股东、顾问、合伙人或代理人。
1.3.4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招揽、雇佣、引诱甲方的客户、销售人员或其他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1.3.5 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销售渠道利益的其他竞争性业务。
1.4 关联公司:指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其他附属公司、合资公司、联营企业以及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受其重大影响的任何实体。
1.5 竞业限制补偿:甲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的离职而终止。即使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乙方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期限届满。
2.2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合理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2.2.1 限制对商业秘密信息的访问权限,仅授权必要的员工接触商业秘密。
2.2.2 对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进行标记,并采取物理或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2.2.3 对存储商业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进行加密处理。
2.2.4 对知晓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使其充分认识保密的重要性。
2.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商业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朋友、同事等。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信息用于任何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目的。
2.4 乙方在离职时,应将所有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样品、设备等归还甲方。乙方不得保留任何复制件或备份。
第三条 竞业限制
3.1 竞业限制期限:本合同项下的竞业限制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具体年限】计算,至【具体日期】止。
3.2 竞业限制地域:本合同项下的竞业限制地域为【具体地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列举城市或区域】。
3.3 竞业限制范围:本合同项下的竞业限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一条第1.3款所列内容。
3.4 竞业限制补偿:
3.4.1 甲方同意,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月。
3.4.2 补偿金自乙方离职之日起【具体时间】开始支付,每月【具体时间】支付,直至竞业限制期限届满为止。
3.4.3 甲方支付补偿金的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乙方姓名】
账号:【乙方银行账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包括甲方因商业秘密泄露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4.2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竞业限制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包括甲方因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4.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5.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按照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具体时间】书面通知对方。
5.2 通知在送达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7.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能生效。
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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