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甲方:(行为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行为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特此约定:第一条 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并购买转让甲方持有的基金份额。第二条 基金份额转让事项1. 甲方确认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和基金代码,并保证其所转让的基金份额是合法、有效的;2. 乙方同意购买由甲方转让的基金份额,并且确保具备支付购买金额的资金能力;3. 基金份额的转让日期、转让价格和交割方式由双方协
2、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4.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应予以确认,并签署相关的转让凭证。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保证其权益的真实性,并确保转让基金份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交割日期和方式完成基金份额的转让;3.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基金份额转让手续。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交割日期和方式支付购买基金份额的金额;2. 乙方确认基金份额的转让价格和数量,并在交割完成后持有完整的基金份额;3. 乙方在签署协议后,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双方进行信息沟通和交割事宜。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项约定,构成违约行为,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交割无法完成,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交割完成后终止。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