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募集基金协议书协议书编号: 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拟发起募集基金项目,乙方有意参与该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募集基金:指甲方发起的并由乙方等相关方向投资人募集资金的基金项目,用于特定投资目的和管理运营。1.2 投资人:指加入募集基金的个人、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第二条 基金组织及运营2.1 募集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并合法经营,甲方负责基金的组织、募集、管理和运营事务。2.2 乙方作为投资人,享有依法享有的投资权益,并承
2、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第三条 募集事项3.1 募集目标:甲方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投资人募集资金,用于特定投资项目。3.2 募集方式:甲方将采取合法、透明的方式进行资金募集,并确保投资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第四条 投资管理4.1 投资决策:甲方将按照募集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制定投资决策并实施。乙方对甲方的投资决策给予合理信任。4.2 投资风险:投资存在风险,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相关风险。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1) 双方一致解除本协议;(2) 依法解散或宣告破产的情况下。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8.3 本协议的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甲方:_ 乙方:_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