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管理人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协议甲方:(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乙方:(投资者/委托人名称)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明确以下约定:第一条 目的与范围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向乙方提供基金管理服务的权利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基金管理合作关系。第二条 甲方责任2.1 甲方应以诚实、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2.2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合理管理和运作基金,遵循基金投资方针和投资限制。2.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关于基金的报告、信息和业绩报告。第三条 乙方责任3.1 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
2、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的资金。3.2 乙方应配合甲方就基金投资进行所需的尽职调查和信息提供。3.3 乙方应自行承担基金投资的收益风险和损失风险。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4.2 双方应妥善保管属于对方的机密信息,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第五条 协议解除5.1 本协议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期满、甲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协商一致解除等。5.2 解除协议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基金资产,妥善结清有关事宜。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7.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7.2 若因本协议发生诉讼纠纷,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具体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当日为准。8.2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私募基金管理人): 乙方(投资者/委托人):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