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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入门基础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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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和第138条的规定,可以得出诉权消灭的结论。因此权利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业已完成的,将驳回起诉。,(2)义务人的自愿履行,依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1.2行政法基础知识,1.2.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2.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5.,诚实守信原则,6.,权责统一原则,1.2行政法基础知识,1.2行政法基础知识,1.2.3,行政主体,1.2行政法基础知识,1.2.4,行政行为,行政活动必须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或者在完成行政任务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行政活动的分类如下:,1.2行政法基础知识,1.2.5,行政许可,1.2行政法基础知识,1.2.6,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的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7,)适应违法行为原则,(,8,)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1.2行政法基础知识,(9)申诉和赔偿原则,(10)处罚追究时效原则,3.行政处罚的种类,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3,民法基础知识,1.3.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总和。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1.3.2,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1.3,民法基础知识,(,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1.3.3,代理,1.,代理的概念,代理的三方关系图:,1.3,民法基础知识,2.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3)代理人必须在代理的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4)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3.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4.代理权的行使,(1)代理权行使的要求,(2)代理权行使的限制,5.代理权的终止,1.3,民法基础知识,6.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1)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就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并不是代理的一种形式,而是具备代理行为的表象但是欠缺代理权的行为。无权代理,通常有未授权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代理的情形。,(2)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实质构成要件如下:,1)符合无权代理的形式特征,2)第三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这句话的理解包括两个方面:,从行为人的角度看,其身上具有代理权的外观,具有代理权外观的两种经典情形:委托人曾经授权给行为人;委托人曾经雇佣行为人。,1.3,民法基础知识,从第三人的角度看,其善意且无过失(善意,是指不知情,不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无过失,是指尽到必要审查义务后,仍然无从发现破绽。),7.,代理制度中的民事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3.4,物权,1.,物权的概念,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物权的法律特征,(,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1.3,民法基础知识,(,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3,)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4,)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5,)物权具有追及力和优先权,3.,物权的种类,(,1,)财产所有权,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由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构成,每项权能都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可分性以及特定的含义。,2,)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1.3,民法基础知识,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第,71,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72,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全小区共有:,小区规划道路、绿地、物业用房:物权法第,73,条,占用公告道路与绿地的车位:物权法第,74,条(其他车位、车库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租售给业主个人),维修基金:物权法第,79,条。,全楼共有,:,基本结构部分;公,共通行部分;附属设施设备;不属于专有的兜底部分。,两三户共有:夹层楼板;部分业主共用的非承重墙等。,1.3,民法基础知识,(,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5.,物权的保护,(,1,)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2,)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4,)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5,)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1.3,民法基础知识,(,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1.3.5,债权,1.,债权的概念与特征,(,1,)债权的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81,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2,)债权的法律特征,1,)债权为请求权,2,)债权为相对权,3,)债权的发生具有任意性与多样性,4,)债权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2.,债的法定分类(发生根据),1.3,民法基础知识,合同之债:基于合同约定而发生;,单方允诺之债:基于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如悬赏广告;,侵权之债:基于侵权行为而发生,又称侵权责任;,不当得利之债:基于不当得利的事实而发生;,无因管理之债:基于无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缔约过失之债:基于在缔约过程中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而发生,以上几种债在多个场合下可以构成竞合。,3.,学理分类,(,1,)意定与法定之债,依据产生依据不同分为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如合同、单方允诺之债)与法定之债(基于事件或者事实行为而发生,包括侵权、无因、不当、缔约之债),(,2,)货币、财物与劳务之债,依据债的标的物不同,分为货币、财物与劳务之债,区分意义:,关于履行(强制执行)的适用不同,劳务之债不得强制执行;,1.3,民法基础知识,货币之债不存在履行不能的问题,合同法110条;,关于抵销:不同种类的债不得单方抵销,合同法99条,(3)特定与种类之债,财物之债,按照标的物是否为特定物,再进一步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标的为劳务的,不属于特定物或种类物,故非特定之债。,(4)单一与多数人之债,依主体多少,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均为一人,即为单一之债,否则为多数人之债。多数人之债由进一步分为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连带之债只在两种情况下成立:法律规定;当事人明确约定。,(5)简单与选择之债,简单依债的标的物的多少,可以分为选择之债与简单之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标的物可供当事人在履行债务时行使选择权以最后确定履行标的,即为选择之债,否则为简单之债。,1.3,民法基础知识,例如: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附注,:以后在课件中出现上述类似案例,加粗的选项为正确答案,以后不再说明。,4.,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提存而消灭,(,3,)债因免除而消灭,(,4,)债因抵消而消灭,(,5,)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6,)债因混同而消灭,案例,1.,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A,承揽合同之债,B,委托合同之债,C,侵权行为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2.,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谢谢观赏,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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