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矿权许可及转让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许可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方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拥有相关采矿权许可(以下简称“许可”),并愿意将该许可转让给乙方;2. 乙方具备开展相关采矿活动的能力和资质;3. 双方经协商一致,拟定本协议达成采矿权许可及转让的相关约定。一、许可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采矿权许可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采矿权许可。2.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真实有效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a) 采矿权许可证明文件及法定
2、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b) 与该采矿权许可相关的文件、报告和备案材料; c) 其他与采矿权许可相关的必要证明文件。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采矿权许可的过户手续,并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4.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接收采矿权许可的相关手续。乙方应负责办理完善相关许可手续所需的费用。二、许可条件1. 乙方应根据采矿权许可的范围和内容,遵守国家有关采矿权许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严格履行采矿权许可的条件、限制和要求。2. 乙方应按照采矿权许可范围和期限,合理开展采矿活动,保证采矿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3. 乙方应按照采矿权许可的规定,及时缴纳相关采矿权许可
3、费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及资料。三、协议终止1. 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 采矿权许可有效期届满或被官方机构撤销; b) 乙方多次违反采矿权许可的条件、限制和要求; c)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 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处理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和返还相应的权益。四、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五、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许可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受让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