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协议协议书编号:编号协议订立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乙方是合法矿产资源开采经营单位;鉴于,双方在开采地下矿产资源方面具有互利互惠的共同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地下矿产资源开采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第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乙方有权
2、在特定地区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具体矿产资源名称和区域划定详见附件一。第三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双方均同意在有效期内履行各自的义务。第四条 权益保护1.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2. 乙方在开采活动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生态等利益,并承担由于开采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责任。3. 如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合同约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权益分配1. 甲方享有在约定区域内的矿产资源使用权,并可依法对该矿产资源进行合法的经营操作。2. 乙方享有合法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权利,并有
3、权获取相应的开采收益。3.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矿产资源开采权益分配比例,并在协议附件二中详细列明。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第七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限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决。第九条 其他条款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履行协议的其他约定执行。第十条 协议文本本协议正本共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