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产开采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名称)身份证/法人证件号码:_住所地:_联系电话:_乙方:(受让方名称)身份证/法人证件号码:_住所地: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是经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矿产开采权持有人,愿意将其名下合法收购的矿产开采权转让给乙方;鉴于乙方具备开展矿产开采活动所需的技术、资金和设备,并愿意受让甲方之矿产开采权;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的矿产开采权信息1.1 甲方在此声明是合法获得并拥有的矿产开采权种类、所有权及可开采范围的详细信息如下:矿产种类:_矿产权编号:_开采范围:_1.2 甲方确认在其持有的矿产开采权方面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性规定的限制性问题,并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第二条 转让条款2.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矿产开采权以全部/部分方式转让给乙方。2.2 乙方同意购买并受让甲方所转让的矿产开采权。2.3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转让价格:人民币_元整;支付方式:(请选择一种或多种)(1)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将在双方共同确认后另行制定付款计划。第三条 转让手续3.1 甲方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矿产开采权转让申请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相关手续,乙方应全力配合提供必需的文件和信息。第四条 权益保证4.1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矿产开采权不存在任何以外部原因导致的转让纠纷,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2 双方保证各自提供的信息、资质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提供虚假信息一方承担。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2 本协议涉及的有关信息、数据、文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6.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或签署其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