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产资源开发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订立,具体内容如下:一、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双方的合作,推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三、权益保障及义务规定1. 甲方保证其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 乙方保证其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
2、表示真实有效,不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3. 乙方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需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利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开发活动无环境污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和生态。4.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工作,并共同制定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等,确保开发工作的合理、安全、高效。5.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矿产资源使用权,确保乙方依法正常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四、合同履行方式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互相履行各自在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2. 本协议任何一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
3、知对方解除协议,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协议变更与终止1.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不得进行任何变更。2. 若本协议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发生,或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归还、交接相关资源及相关文件,清算相关款项。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书正本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