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投保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投保人):乙方(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甲方作为投保人,拟向乙方投保相关保险产品,充分了解并同意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事项。1.2 乙方作为保险公司,同意根据甲方的申请,在承担相应的风险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第二条 投保信息2.1 投保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2.2 投保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且无故障、犯罪、危险行为,确保不以任何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第三条
2、 保险产品选择3.1 甲方享有自主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的权利,通过研究保险合同的细则和条款,甲方可以全面了解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重要内容。3.2 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保险建议,但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做出最终的保险选择。第四条 保险费用支付4.1 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支付保险费用。4.2 在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保险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 保险范围和责任规定5.1 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赔偿。5.2 如遇保险事故或索赔情况,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索赔资料和证明文件。第六条 合同解除
3、和终止6.1 保险合同可以按照约定的期限自动终止或经双方协商解除。6.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方存在违约情况的,对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乙方承认并支持甲方对保险合同的权益依法进行维护,如发生争议,双方将优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7.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8.1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保险合同的附件。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且需双方在协商一致下达成共识。以上是甲乙双方就保险投保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投保人):_乙方(保险公司):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