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责任保险协议书甲方(承保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司法责任保险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保险责任范围1.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承担因职务行使过程中的错误判决、犯罪行为、滥用职权或过失等责任导致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2. 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担任司法职务期间涉及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第二条 保险金额和保费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职务性质、层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保险金额,并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保费。2. 乙
2、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第三条 保险期限1. 本协议的保险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责任事故,甲方将依照保险责任范围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赔偿事宜1. 乙方在发生责任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2.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比例和责任限额,及时进行赔付。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解除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a) 乙方的司法职务终止; b)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2. 协议解除后,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未使用保费。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生效后不得进行修改,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承保人): 乙方(被保险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