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中介服务协议书甲方:【保险中介机构全称】地址:【保险中介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证书编号:【保险中介机构证书编号】乙方:【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客户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客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客户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保险中介机构,拥有开展保险中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2. 乙方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有意向购买相关保险产品或寻求保险咨询服务;3. 双方均愿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建立基于真实、合法的保险
2、中介服务合作关系。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 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的保险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保险咨询、协助乙方办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产品信息等。2. 乙方享有自主选择需求保险产品、了解保险价格、要求保险报价、购买保险产品等权利。二、 义务和责任1.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保险中介服务真实、准确,不隐瞒、不歪曲保险产品和相关信息。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信息真实、完整,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双方应当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秉持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维护信用和形象。三、 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涉及保险业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予以保密,并在合作关系结束
3、后仍承担保密义务。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保险中介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等,防止泄露、丢失或被非法使用。四、 费用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险中介服务,双方可协商确定相应的费用标准,费用形式及支付方式。2. 乙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五、 争议解决1. 双方如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机构或法院诉讼解决。2.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六、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期满后自动终止。2.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作关系,可协商终止并签署解除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