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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劳动能力鉴定,第一章,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概 述,第二章,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程 序,第三章,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新 标 准,第四章,工,伤 康 复,2,第一章 劳动能力鉴定概述,一、劳动能力鉴定,涵义,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导致本人劳动能力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者本人及其近亲属或单位的申请,组织有资质的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订的评残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检查方法和手段,对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GB/16180-2014),透过现象看本质,辨别真伪为鉴定;依据标准定结论为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第一章 劳动能力鉴定概述,第一章 劳动能力鉴定概述,劳动功能障碍,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护理依赖),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第一章 劳动能力鉴定概述,二、劳动能力鉴定性质,劳动能力鉴定是一种依法作出的客观、公正、合理的科学证明行为,而,非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鉴委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说明,作出劳鉴结论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劳鉴结论不服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来处理争议。,第一章 劳动能力鉴定概述,三、劳动能力鉴定与司法、交通事故评残的关系,民政:评残和救助与社会关爱挂钩。,军队:评残享受军队的抚恤标准。,司法:鉴定为法院判案服务。,不同的评残标准服务于不同的伤残管理制度,享受什么待遇就按什么标准评残,互相间不能攀比、不可互相间否定。,第一章 劳动能力鉴定概述,四、劳动能力鉴定前提,职工经工伤治疗和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五、劳动能力鉴定范围,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定、康复治疗确认、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六、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此标准自2015年1月1日实施。,10,第二章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拨付,职工发生工伤后,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一)申请,申请前提 申请主体,受伤害职工经工伤认定部门审理,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第二章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鉴定申报材料:,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4、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临床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医学影像资料由自己保管)。,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6、工伤鉴定一年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应提供初次鉴定结论。,7、被鉴定人因伤情较重申请出诊鉴定的,申请人或其亲属还应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出诊申请,说明申请人目前受伤状况及申请理由。,8、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托书。,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的其它材料。,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第二章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病退鉴定申请材料:,1、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表或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鉴定病种县级以上医院近2年的原始病历,(对于因不能提供原始病历,必须提供有医院病案室负责人签字,医院医务处盖章的原始病历复印件)、,各种检验报告单(片)、化验报告和最新诊断结论;,4、住院原始发票及复印件;,5、申请鉴定以下病种的,须另外提供以下材料:,(1)肿瘤病患者须提供手术记录,病理报告,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应提供确诊病情的相关化验报告、影像学资料;,(2)癫痫病患者,须提供系统服药近2年的就诊病历;,(3)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须提供系统治疗的就诊病历;,(4)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须提供系统治疗5年以上的就诊病历;,(5),精神分裂症患者,,须提供治疗5年以上的就诊病历及缴费证明(含医院收费发票或医保核销住院费用的证明);,(6)难治性情感障碍患者,须提供系统治疗5年以上的就诊病历及缴费证明;,(7)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患者,须提供近2年的就诊病历、不少于1次的住院凭证,以及住院缴费证明。,6、因病(因工负伤)鉴定一年后申请复查鉴定的还应提供初次鉴定的复印件。,7、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托书。,8、被鉴定人因病(伤)情况较重申请出诊鉴定的,申请人或其亲属还应写出劳动能力鉴定出诊申请,说明申请人目前病、伤状况及申请理由。,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的其它材料。,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14,第二章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二)受理,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15,第二章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三)医疗诊断(面检,),1,、,根据申请人需鉴定的疾病症状或伤残部位划分出医学科别,从医学专家库中按照科别随机抽取专家,组成,3-5,人一组的医学专家组,确定鉴定医疗机构,于鉴定日前,1-2,天通知鉴定专家和申请人。,2,、申请人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学影像片到指定的鉴定医疗机构参加鉴定。,3,、鉴定专家,3,人一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体征检查,需要进行辅助检查化验的,要求当天作出相关结果。,4,、鉴定专家结合申请人的病历、现场体征检查,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各自诊断、鉴定意见。,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16,第二章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四)评审结论,1,、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组织专家组会议,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工作人员打印统一格式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并盖章待发。,2,、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17,第二章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五)送达,1,、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申请人面检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携带有效证件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要求签字确认。,2,、对于拒不领取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我们通过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申请,受理,医疗诊断,评审结论,送达,第二章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六)劳动能力鉴定救济和复查,1、再次鉴定:对市级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2、,复查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七)鉴定档案归档管理,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管理50年,鉴定结论下达后,鉴定材料不予退还。,第三章 劳动鉴定新标准,一、劳动鉴定新标准与旧标准对比,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代替(GB/T 16180-2006),新变化:,生活自理障碍,定级原则,对使用多、争议大的条款进行细化和量化,在具体条款中取消年龄和生育的表述,系统治疗,第三章 劳动鉴定新标准,二、部分判定基准,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相同,最多晋升一级,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对原有伤残及并发症的处理,:,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工伤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第四章 工伤康复,一、工伤康复,涵义,是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工程康复、心理康复和社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提高伤残职工的职业劳动能力,从而促进伤残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回归社会。,第四章 工伤康复,康复工程,是工程技术人员在全面康复和有关工程理论指导下,与各个康复领域的康复工作者,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密切合作,以各种工艺技术为手段,帮助残疾人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恢复其独立生活、学习、工作、回归社会、参与社会能力的科学。,第四章 工伤康复,二、工伤康复的必要性,(一)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需要,(二)是职工工伤权益的需要,(三)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四)是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少工伤造成的人力资源损失的有效途径,(五)是国际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第四章 工伤康复,三、工伤康复的原则,(一)先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原则,(二)个人不付费原则,(三)保证基本医疗康复的原则,(四)分类、分级、定点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第四章 工伤康复,四、工伤康复的项目,颅脑损伤、骨折、截肢、手外伤、关节损伤、软组织损伤、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烧伤,第四章 工伤康复,五、工伤康复对象,(一)尚在停工留薪期内或病情相对稳定,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为伤残程度较重的工伤职工,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第四章 工伤康复,六、工伤康复对象的确认,(一)申请,申请资料:1、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有效医疗资料;4、职业病患者需提交有效职业病诊断书和鉴定书;5、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寸、三张),第四章 工伤康复,六、工伤康复对象的确认,(二)受理,(三)专家签定康复意见,(四)办理转入康复机构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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