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创作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住所地/注册地: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住所地/注册地: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具有音乐创作能力和资源,并愿意与乙方开展合作;乙方具有相关市场推广和资源渠道,愿意与甲方进行音乐创作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音乐创作制作、录音制作、歌曲演唱、音乐视频制作等。1.2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共同完成合作项目,达到合作目
2、标。第二条 权益分配2.1 甲方提供的音乐创作作品,其著作权、邻接权、表演权等相关权益归属甲方所有。2.2 乙方在行使乙方享有的权益前提下,可合法合理地利用合作项目中的音乐创作作品,为其促销、演出、出版等活动提供支持。第三条 技术支持3.1 双方将互相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广。3.2 如合作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或争议,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第四条 保密协议4.1 双方应对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知-how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透露。4.2 在合作过程结束后,双方仍应保持对合作项目中的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第五条 期限与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具体期限。5.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具体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六条 纠纷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6.2 若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