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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与涉检网络舆情的思考,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与涉检网络舆情的思考,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与涉检网络舆情的思考,导语,互联网的发展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里旨在探讨涉检网络舆情内涵,结合绵阳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实际,设想绵阳市检察机关在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收集、分级、分类工作基础上,利用内部网络建立舆情信息纵向和横向的高效流转、共享体系,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使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主要内容,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与涉检网络舆情的思考,1,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2,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3,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4,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5,基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对策建议,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1,、什么是传统媒体,传统媒体也常被称为平面媒体,这里的平面最初起源于广告界。因为报纸、杂志上的广告都是平面广告。确切来讲,传统媒体是相对于网络媒体而言的,以传统的大众传播方式即通过某种机械装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或提供教育娱乐的交流活动的媒体,包括电视、报刊、广播三种传统媒体。,(一)传统媒体与自媒体,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2,、什么是自媒体,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里面对“,We Media,(自媒体)”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微博,、个人日志、,个人主页,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托管平台是,Facebook,Twitter,QQZone,微信和微博等。,3,、网络发展现状,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6,亿网民的背后,新的网络信息传播正在普及,网民构建出来的虚拟世界正不断展示着改变现实的真实的力量,规模庞大的中国网民早已不再满足于从网上获取资讯,他们已经成为信息的提供者和传播者。并且随着移动互联网、,WIFI,网络的扩张,网络变得越来越便捷,越来越无处不在。也许只是你不经意的手机抓拍,再附上一行文字,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便制造出了一条有影响力的新闻,而你只不过用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这就网络的力量。,互联网是一个正在加速扩张的社会思想文化的集散地和“信息自由市场”。在拥,6,亿网民队伍,并且这个队伍还在不断扩大的今天,“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悄然来临。有人说,:80,年代是报刊杂志主导的社会,90,年代是电视广播主导的社会,现在正逐步步入到网络主导的社会。我们是否已进入网络主导的社会,还不能确定,但我们已经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却是个不争的事实。,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因此,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2013,、,11,、,4,中央党校在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宣传思想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宣传思想工作。互联网已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上斗争已成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课题,要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互联网是我们的最大变量,”,人民日报,2013,、,9,、,4,评论员文章,把握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最关键的是要有“阵地不能丢”的忧患意识,有“兴利除弊”的媒介素养,有“能力升级”的创新精神。,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年,10,月,10,日,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的要点,互联网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从内部看,一个越来越清楚的现实是:由于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实际上已形成两个社会,即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如果说在我国现实社会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仍有如何巩固的问题,),,那么我们还不能笼统地说在网络社会里马克思主义也处于指导地位。这是因为互联网是一把典型的、锐利的“双刃剑”。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了群众工作和生活,但是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也对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提出了重大挑战。从社会管理上看,,当前互联网在这几个方面存在着明显的负面影响:一是,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现实社会违法犯罪向虚拟社会蔓延。,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二是,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负面影响日益增强。,三是,网上炒作日益严重,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敏感问题极易在网上快速扩散放大。更有甚者,以造谣、传谣来吸引网民眼球,以谩骂攻击代替理性讨论,以“人肉搜索”代替侦查调查,以“舆论审判”代替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四是,网上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从巩固主流意识形态上看,西方一些思潮如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等通过互联网长驱直入,并同国内一些错误思潮合流,形成了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强烈冲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决不能掉以轻心。,因此,互联网上的舆论斗争应当引起充分重视。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我们应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新形势下检察宣传与涉检网络舆情的背景:网络的发展现状,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2013,年,8,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一)中央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当前,随着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迅速发展,舆论监督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影响越来越大。,决定,适应新的形势,专门对重视和规范舆论监督提出要求。,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以更加开放、坦诚、自信的态度,坚持阳光司法,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作为重点,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以正确的方式传播真实的声音。要认真听取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尤其对媒体反映的司法活动和队伍中的问题,更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况不实或有偏差的,客观平和说明情况,争取社会公众理解支持。,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政法宣传工作既要遵循新闻工作的规律,又要遵循司法工作的规律。媒体要从履行社会责任出发,加强对法治新闻报道特别是案件报道的审核把关,确保合法性和准确性。要坚持社会效果第一,对重大敏感案事件理性报道,避免炒作渲染。对司法机关的正确行动要予以支持,加强释疑解惑。对司法机关尚未正式确认的案件事实,不要仅凭当事人一方的描述进行报道。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要发表倾向性的评论意见。,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高检院在,2013,年专门成立了新闻办公室,制定实施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的意见,出台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和职务犯罪大要案件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涉检网络舆情导控联动等机制。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了新的加强。,(二)高检院要求,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2014,年,6,月,25,日和,7,月,22,日,高检院先后召开中央主流媒体负责人座谈会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负责人座谈会。,曹建明检察长在于媒体负责人座谈时的讲话要点,指出:要高度重视媒体对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的重要促进作用,要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支持媒体工作。,1,、,着力从事关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全时空舆论监督的严峻挑战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平等开放自信、立体传播、主动发声、提升全员媒介素养和从源头防范负面舆情五个意识,努力为检察宣传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2,、,着力厘清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以壮大检察主流思想舆论为主线,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主题,以提高社会沟通能力和检察宣传专业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检察宣传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2013,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少峰同志在全国检察宣传工作研讨班暨涉检网络舆情导控高级研修班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5,个着力,:,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3,、,着力认清当前制约检察宣传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破解工作不够适应、思想不够重视、发展不够平衡、机制不够健全、投入不够充分、创新不够有力等难题,努力实现检察宣传工作新突破。,4,、,着力加强格局建设、阵地建设、形象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检察宣传工作新格局。,5,、,着力掌握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科学方法,坚持整体推进,统筹协调,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争先创优,努力推动宣传工作开创新局面。,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二、新形势下对检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引导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同时也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部门或者其他指定部门,应当全面收集、研判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社会舆情,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政工部门的职责,就是对业务部门报送的案件,审查是否是按照案件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有没有分管检察长签字审批,是否文从字顺。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有几类案件信息公开我们需要特别慎重。,(三),检务公开要求,三、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网络舆情,是指围绕某一或某类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态度、意见和情绪等表现的总和。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网络自身特点所决定的信息量更大、表现形式更丰富、传播面广、速度更快、影响更大、信息的真实性更加难以识别、信息的发布主体更加广泛、信息风暴的形成带有突发性、信息受众的追随性更强。,(一)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涉检网络舆情,是指涉及检察机关以及和检察机关所履行职能有关的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紧密相关的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态度、意见和情绪等表现的总和。,三、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二)涉检网络舆情的类型,依据上述涉检网络舆情的定义,涉检网络舆情划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检察机关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相关的网络舆情。这些职能涵盖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刑事诉讼监督、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查等职能,;,一类,是涉及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本身的执法执纪情况、作风情况的网络舆情。,(三)网络舆论引导不当的表现,1,、拖延应对。,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唯恐消息公开会影响政府形象与社会稳定,往往采取“瞒、压、拖”的“鸵鸟政策”,禁止主流媒体报道,自认为“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甚至网络媒体开始关注后仍然反应迟缓,应对不力,结果造成工作的被动。这种应对方式不仅违背信息传播规律,也意味着主动放弃了公众、放弃了舆论引导权。,三、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2,、虚情应对。,面对突发事件,首先应尽快公布真实信息,以安民心。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或是担心媒体报道后添乱,不利于处置危机,或是担心说了真话就表示承认自己工作中有过失,会引起公众的质询,因此不敢公布事件真相,或者公布时语焉不详、信息发布不慎重。,3,、缺位应对。,突发事件中政府引导不当的另一个表现是政府缺位,应对机制不健全。突发事件的变化因素多,事件有关各方关系较为复杂,发展趋势更是难以预测,相关信息纷繁复杂,给管理机构的信息判断和决策增加了难度。特别是面对汹涌澎湃的网络舆论,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引导机制:从网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沟通、发布机制到组织、部门协调运作机制上都存在疏漏,不仅难以及时有效启动应急应对体系,而且责任主体不明,为事件的善后解决制造了障碍。因此,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完善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有效的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三、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的各种信息,并且能够形成处置领导体系和协调运作中心就极其重要。,(四)当前涉检舆情引导应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重视不够,个别基层院对于网络舆情的影响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看待网络信息,不愿被监督。,二是,责任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和干警错误地认为涉检舆情的监控应对自有宣传部门负责,与己无关,对可能引发危机事件的涉检舆情缺乏敏感性,甚至漠视。,三是,处置机制不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上下级、同级院之间舆情监测信息不共享、不畅通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与新闻媒体互动沟通不够。个别检察院运用网络媒体引导公众舆论的能力不强,缺乏与新闻媒体沟通的技巧。有的检察院虽然开设了对外网站,但信息量少、更新慢,不能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绵阳市检察机关坚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整体联动,分级处理;适时公开,主动应对;反应迅速,灵活应变”的工作方针,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体,以舆情预防监控为主导,牢牢把握检察宣传和舆情应对的主动权,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五起涉检舆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省院、市委的高度肯定,维护并树立起检察机关理性平和、坦诚正义的良好公众形象。,(一)开展涉检舆情引导应对工作的实践经验,以正面宣传为主体,占领涉检舆论制高点。,1,、把握重大宣传时机,形成正面宣传声势。,紧紧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诉论坛”、“检察开放日”等契机,精心策划宣传活动,组织各级传统主流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采访报道。积极制定网络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及网络媒体,主动向,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网站发布检察新闻,围绕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的新成绩、新举措和新成效,不断扩大和增强检察正面宣传影响力。仅,2014,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新闻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600,余篇,全市有,2,名同志被检察日报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2,、探索检察新闻机制,加强横向联动配合。,市院探索建立了,绵阳市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旨在发布检察机关权威信息,实现与媒体有效沟通,主动控制舆情局面,塑造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二)以预防监控为主导,把握舆情应对主动权,3,、深化同媒体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关系。,强化与主流媒体的交流沟通,建立起信息互通机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主导作用。近,3,年来,市院主动邀请,四川法制报,、中国法制新闻网、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等省、市媒体共计,70,余次对绵阳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绵阳市检察机关预防灾后重建过程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1,、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及时高效处置涉灾舆情。,绵阳市检察机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应对和疏导涉灾舆情对维护保障绵阳灾后重建大局的重要性,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涉灾舆情。,2010,年,5,月,12,日,香港,明报,报道“北川县陈家坝乡双堰村灾后农房重建是豆腐渣工程”“,并被多家网站转载。根据省,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据省院、市委领导的指示,市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立即抽调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北川县检察院干警组成,3,个调查组,会同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技术人员,用,2,天时间,深入北川县陈家坝乡双堰村进行实地调查,迅速查清真相,并就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在开展全市灾后农房重建过程中的渎职犯罪和正确处置该涉灾舆情提出了检察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市委,得到了市委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市委得以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农房重建质量安全工作会暨新闻发布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北川农房重建的质量安全工作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时,针对港媒的不实报道作出正面回应,澄清事实,有效消除了负面影响。,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2,、牢固树立舆情危机意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着力形成以政工部门为中心、覆盖全系统、相互联动、脉络顺畅的舆情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对重大事件(案件)的舆情预测、风险评估机制,抢占舆论先机,尽量将事后补救转为提前应对。一是树立舆情工作一盘棋思想,不断强化全市检察干警对舆情的危机感和敏锐性。要求一旦发现涉检舆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院。二是市县两级院在各部门选任舆情监测员,兼职负责检情民意收集工作,定期开展舆情排查。,2010,年,3,月,28,日,天涯论坛发布了一封名为“关于盐亭看守所里村干部冤死的情况”的帖子,随即被新浪、网易等多家网络转载,一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绵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舆情预警,指定舆情监测员每天两次检索各大主流网站、人气论坛的相关信息,并对其来源出处、传播路径、跟帖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归类总结,及时了解和迅速掌握舆论走向,为领导准确分析研判打好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协助、配合盐亭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准确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提前准备预案,及时客观发布信息,有效地避免了舆情激化和恶意炒作,为协助盐亭县委有效处理该事件赢得了主动。(教训与思考,2011,年,4,月退休副检察长事件),3,、牢固树立舆情责任意识,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市县两级院自觉地把涉检舆情作为检民沟通的桥梁纽带、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和促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高度关注、充分尊重和认真听取网络“民意”,通过执法办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问题。,2009,年,3,月,江油市院在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了一份名为“江油市彰明镇政府副镇长、彰明镇第,15,届人大代表吴正义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帖子,该院高度重视,以此为线索精心组织、,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深挖细查,成功查办了吴正义玩忽职守一案,为检察机关拓宽查办职务犯罪案源渠道作出了有益尝试,以实际的行动积极回应了网民关切,提升了检察公信力。,4,、牢固树立整体联动意识,消除涉检舆情于未萌。,市县两级院一是加强与党委政府信息、信访和公安网监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互通有无,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对可能发生的涉检舆情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领导机关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舆情事前预测引导;三是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配合支持。,2010,年,5,月,27,日,市院获得一条重要涉检舆情线索:人民日报海外版、香港文汇报、中国经济周刊、,21,世纪经济报道,4,家知名媒体拟对市院办公大楼进行报道。时值市院机关新办公楼历时,8,年艰苦建设,即将投入使用的关键时刻,相关报道可能造成涉检舆情,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市,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院立即制定应对方案,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省院和市委宣传部,得到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同时,市院及时向相关媒体说明情况,积极沟通协调,并真诚希望他们到检察机关实地采访,进行舆论监督。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成功地避免一起涉检舆情的形成,得到了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绵阳市检察院开诚布公的态度也得到了新闻媒体的欢迎。(,2014,年,5,、,1,期间警车停放德阳小区事件),5,、牢固树立源头预防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动态监控和检察干警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确保队伍公正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检察机关的负面新闻、网上炒作和网络舆情发生。一是着力打造“清明检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准则,采取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管理办案运行情况和在网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四、涉检舆情危机处置应对模式的绵阳探索,“一案三卡”,全面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由群众评判检察执法工作新机制和公诉人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屏障制度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从严治检,用公正廉洁、高效规范的执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赢取人民公信。二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邀请群众参观考察检察机关,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营造全社会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五、基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对策建议,这是从根本上降低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根本途径。检察机关要坚决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通过严格执法办案提升执法公信力,主动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向企业贴近,以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让检察在阳光下运行,要秉持“监督者也必须受监督的理念”,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凡是与检察职权相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应当公开,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开放日”、设立检察联络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接受人民群众来访,邀请人民群众参观,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五、基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对策建议,检察机关应对舆论既要敞开胸怀、包容接纳,同时也要理智甄别、以理服人。针对公众对法律监督工作或者队伍建设的误解,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心平气和地做出释疑。如果不闻不问或充耳不闻,只会坐失良机,加深彼此隔阂。因此,危机一旦爆发,检察机关要明确告知网民和媒体自己的观点、事实的真相和处理的立场,而不能对网民和媒体躲躲闪闪,表现出不耐烦或者厌恶,更不能企图制造假象,一错再错。对于网民的质疑或者诉求,应该坚持全面、平衡、客观的立场,不带任何主观倾向、不掺杂任何意见或偏见,避免道听途说,偏听偏信。与此同时,要认真查找自身原因,公开坦承失误和不足,并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单位、部门和个人如何处理,给公众一个可靠合理的说法。,(二)正确面对网民诉求,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五、基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对策建议,面对铺天盖地的网络舆情,检察机关应沉着冷静,理性面对,处变不惊,要学会对网络和媒体发言。在回答问题时要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对各种怀疑议论,不要妄加推测或猜想,更不要陷入无谓的争辩之中;对待各种负面新闻,不要刻意去掩饰,不要肆意攻击对手,不要随意对传言加以反击;遇到挑衅性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无可奉告”;对事实不清,拿捏不稳的问题,不能模棱两可、敷衍塞责。对网络和媒体的发言要实事求是,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以情,言之有行”,通过与网络和媒体进行冷静、理智的对话,打造检察机关受尊重、负责任的良好公众形象。,(三)与网络媒体理性对话,平和处理舆情危机,五、基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对策建议,很多网络舆情本身就是信访,举报问题引起的,是现实问题在网络上的反映,体现着现实与网络的交叉,因此,要把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与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联系起来。妥善处理涉检信访、举报案件,既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也是研判和处置网络舆情、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坚持现实与网络两手抓,以从源头解决现实问题为重点,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通视频接访,安装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本院管辖的首次涉检信访案件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实行领导包案制,对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四)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减少社会对抗情绪,五、基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对策建议,涉检舆情仅仅依靠正确的现场处置工作而没有适时问责机制,不能最终平息社会公众和广大网民的情绪,不能起到警示作用,也可能使处置阶段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完善的问责机制不仅可以使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稳定社会公众情绪,而且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形象的客观需要。因此,检察机关要把网络舆情的收集、预警、研判、应对纳入全院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并把应对网络舆情能力作为干警任职、升级的考核条件之一,建立健全应对网络舆情的奖惩机制。其次,要把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作为各业务部门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应对媒体、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和水平。,(五)建立健全奖惩考核机制,将责任落到实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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