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预决算、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高质高效完成预决算工作,从而保证工程预决算的准确性与真实性,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预算工作:
1.预算科相关人员对已接到设计图纸后注7天内做出预算,并于二天内做出人工、材料总用量计划,送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后报材料科备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影响其施工或成本的,每推迟一天罚50元/天。
2.对没有设计图纸的工程,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施工图纸,项目部2天内对施工图纸核对,无误后交预算科进行预算工作。如未对现场进行勘察而自行设计的,影响工程准确性,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200元/次。如项目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对项目人员处罚200元/次。
3.预算的准确性,通信工程控制在10%以内;土建工程控制在15%以内。如超出此范围,根据工程量大小,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100元/次。
二、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工程竣工资料在工程完工后7天内(以完工报告为准)上交预算科注,每推迟一天,项目经理、资料员各处罚100元/天。
2.工程资料完整性:工程资料应完整无缺的移交预算科,包括竣工图纸、隐蔽单、测试报告、工程联系单、赔补费等。每缺少一项对项目经理、资料员各处罚50元/项。
3.工程资料正确性:工程资料应正确无误,对预算科指出错误的地方,应在5天之内整改完毕,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推迟一天,项目经理、资料员各处罚50元/天。
4.产值每月23日上午9:00前上报预算科。每推迟一天,项目经理、资料员各处罚50元/天。
三、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预算科参与项目部的工程验收,收集和掌握现场竣工资料,为竣工决算做准备,对不合理的竣工资料提出完善的修改意见,如没有特殊原因或领导批准的,第一次未参加验收的例会上通报批评,第二次罚100元,第三次及以上加倍处罚。
四、竣工决算工作:
1.预算科对项目部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注,预算科相关人员7天内做出决算,并对做出的决算审查,发放至项目部,项目部在2天内对决算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后送交建设单位注。如未按规定时间内做出决算工作,每推迟一天,相关人员处罚100元/天;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的,处罚100元/次。
2.遇到以下情况特殊处理:建设单位项目未确定,竣工资料已齐全工程,待建设单位项目确定后7天内安排做出决算。遇大量竣工资料同时上交的工程,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做出决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算,影响工程验收和收款的对相关人员处罚100元/次。
五、审计和结算工作:
对已送交建设单位的竣工文本自觉同建设单位联系工程送审,对已送审的竣工文本,7天内联系审计、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对帐,对审计文本审核结果,通信工程控制在15%以内;土建工程控制在20%以内。如超出此范围,根据工程量大小,按超出金额的1%进行罚款。
六、劳务分包工程量审核工作:
预算科参加工程劳务分包评审,对项目部送交的工程量7天内做出审核,送交财务部。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内审核的,第一次例会通报批评,第二次罚罚款100元/天,第三次及以上加倍处罚。
说明:注 设计图纸(文本)接收单
注 现场勘察派工单
注 竣工资料接收单
注 竣工文本接收单
设计图纸(文本)接收单
序号
预算编制
日期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预算价
(元)
编制人
接送部门
接收人
(签名及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现场勘察派工单
序号
派工日期
派出部门(人)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图纸核对时间
施工图纸
完成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竣工资料接收单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资料类型(份)
项目部
(签字\时间)
隐蔽单
(含电子版)
图纸
(含电子版)
测试资料
(含电子版)
联系单
(含电子版)
其它
竣工文本接收单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编号
送达时间
送审金额
送审人
接收人
(签字/时间)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