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律规定的现金交易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甲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地/注册地址:【甲方住所地/注册地址】乙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地/注册地址:【乙方住所地/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与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承担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2. 甲方与乙方均向对方表示,对本协议项下的内容具有真实意愿,并无误导、隐瞒或虚假陈述;3. 甲方与乙方均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其规定;4. 甲方与乙方均承诺在履
2、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尊重公序良俗,不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与道德的行为。基于上述约定,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就非法律规定的现金交易进行约定和规范。第二条合同内容2.1 甲方与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约定之非法律规定的现金交易内容如下:【详细列明非法律规定的现金交易内容,如款项交付、交付期限、交付方式等】。第三条权利义务3.1 甲方与乙方确认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3.2 甲方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并确保提供的款项来源合法合规。3.3 乙方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现金或物品,并确保提供的现金或物品来源合法合规。3.4 甲方与乙方均同意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四条协议解除与争议解决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完成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4.2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附则5.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5.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