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交易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就证券交易达成以下约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被称为“各方”,同时在本协议中甲方还被称为“券商”,乙方被称为“投资者”。第二条 行为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完全地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第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及争议解决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四条 本协议的签订受中国法律保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禁从事任何非法、违法行为。第五条 本协议符合公序良俗,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将无效。第二章 交
2、易内容第六条 本协议涉及的证券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及其他相关证券品种。第七条 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第八条 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证券交易。第三章 合同履行第九条 各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以诚信、公平的原则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第十条 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券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和相关的交易信息。第十一条 各方应当保护并维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第四章 争议解决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第十三条 各方如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章 其他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各方共同遵守的情况下终止。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均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请各方在理解并阅读完上述协议后,确认并签署本证券交易合同协议书。甲方(券商):(签名) (日期)乙方(投资者):(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