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协议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基金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和乙方在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双方的合作关系。第二条 合同构成要素1. 本协议的构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表述文本、所有附件以及各方签署的其他有关文件。2. 本协议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投资计
2、划; (2)甲方的相关合规要求; (3)乙方的投资经验和业绩; (4)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三条 合同内容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代理人,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购买、交易和管理等权利和义务。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投资计划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基金收益或承担相应的风险。3.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乙方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4. 甲方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第四条 合同履行1. 甲方和乙方应各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并提供必要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信息。3.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和指示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操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投资情况的报告。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解除,应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2)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法合法履行。第六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免责,但应尽力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约定或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
4、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有效期自自然年度开始至结束,如无异议,自动延续。3.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提前终止: (1)甲方或乙方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 (2)甲方或乙方宣布破产、申请重整,或被宣告破产、重整、清算; (3)其他双方约定的终止情形。第九条 其他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及解释。第十条 合同互助与保密双方承诺保守协议中约定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十一条 合同解释和适用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第十二条 协议份数和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