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一、编制目的.2二、编制依据.2三、工程概况.2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2五、安全管理目标.3六、安全保证体系.4七、安全管理制度.5八、安全保证措施.16(一)安全管理总措施.16(二)通用安全技术措施.18(三)现浇箱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2(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56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8主线桥现浇箱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目的为加强临主线桥现浇箱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控 制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杜绝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主线桥现浇箱梁施工实际 情况,编制如下主线桥现浇箱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编制依据1、互通区现浇桥梁施工设计图纸、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的要求。2、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道路 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装配式公路钢桥多用 途使用手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公路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JTJ130-2001)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技术标准。3、现场考察所获得的有关地形、水文、地质、交通等 资料。4、我单位桥梁施工技术、安全、环保管理经验。三、工程概况1、xxx互通立交工程是连接省道342(xx路)和xx高 速而设置的,其位于河东区xx庄与xxx之间,是xx市区 车辆上下高速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对xx市的经济发展起着 重要的意义。2、互通范围内地势比较平坦,省道342 一侧喇叭受其 两侧建筑物的影响,有加油站、浆纱化工厂等设施,省道 342现状为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路基全宽25.5米,设 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3、K193+987.7主线桥(主线上跨342省道),桥面为 变宽,上部结构采用30+40+30+20(交角100.8)米现浇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作为一联进行施工,下部结构采 用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1、根据XXX互通区现浇桥梁施工实际,经过危险源识 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支架垮塌、交通事故等。2、xxx互通区主线桥跨省道342,车流量较大,施工 现场与地方交通干扰大,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施工 难度较大。3、安全控制、防范重点是支架的架设、预压、拆除;箱梁现浇、张拉、交通安全防护。五、安全管理目标1、总目标为安全生产零事故,具体目标为“三无一杜 绝”,“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 火灾、洪灾、触电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 证员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六、安全保证体系1、针对本工程的重要性,成立XXX互通区安全、环保 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结 构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材料科长等有 关人员。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具 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 查监督、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 报告等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根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 细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图。施工安全目标管理图七、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 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 负总责。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 要责任人。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 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 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 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 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 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 的安全培训。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1 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 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 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 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 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 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 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 例等。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 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5、安全会议制度5.1 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 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 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 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5.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 会议要求。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保障制度6.1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 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 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 他用O6.2 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 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6.3 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 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 致的后果承担责任。6.4 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 据。7、安 全生产责任书、合同签订制度7.1 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7.3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 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 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 订安全协议。8、消防安全制度8.1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 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 火安全制度8.2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 酉己备消防器材。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 瓶、乙快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燃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 力表性能良好。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 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 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 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 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 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 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 动保护用品。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 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10、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 证。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 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 于良好技术状态。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 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11.1 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 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11.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 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11.3 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技术措施。n.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 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 火、防冻措施。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 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 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 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心12.2危险总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 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 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 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 有关责任。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 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 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 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 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 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1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3.1 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 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1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 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 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 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 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 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14、安全检查制度14.1 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 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14.2 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 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14.3 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 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5.1事故分类: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 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 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2事故报告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 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 时内向xx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xx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 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部门O口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15.2.4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5 2 5事故报告内容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 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 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 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 报。15.3事故抢救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 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 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 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15.4事故调查15.4.1 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 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 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 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5.4.3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 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 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 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5.4.4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 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15.4.6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 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 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 事故调查报告。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 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 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 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5事故处理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 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 人员进行处理。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 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 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 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 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16.2 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 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 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16.3 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 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 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17.3 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 源。17.4 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 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 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17.5 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 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17.6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 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 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 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17.7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 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 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 证上岗。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 生理缺陷o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 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 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 事特殊工种作业。18.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 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 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18.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18.6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 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18.7 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建立特殊工 种用工花名册、到离岗记录,证件复印件,确保持证上岗。八、安全保证措施(一)安全管理总措施1、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 为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各专业工程师等人 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 上岗。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负总责。安全工程师是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健全安全保证体系。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 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 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建设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4、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充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编制实施性、可操作强的安 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 审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重大危 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 措施。5、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支架坍塌、交通 安全事故等安全隐患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 针对性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及时修订完善。6、为施工现场人员入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提高职工 自我防范意识。7、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经常 性安全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 用新设备,要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 防护措施,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路工程施工 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保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9、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分析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 定控制措施,做好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工程师、现场 管理人员落实措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10、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识、标牌,做好各 种危险源的防护工作。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H、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做好 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维修、保养,保证使用安全。12、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 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加强特殊工种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13、施工过程中有检查、有总结,项目经理部每15天 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安全隐患按“三定 原则”认真整改、验证。1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 度上报处理。(二)通用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1.1现场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的要 求,现场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 车场、修理场按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安全 宣传标语。1.2道路平整、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支架门洞等处设红灯警示,必要时设专人指挥。1.3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专人管 理,不得乱拿乱放。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 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1.4房屋、油罐区、电焊场地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油罐区等易燃 易爆场所吸烟、动火;现场易燃物品随时清理,严禁在有 明火的场所或其附近堆放。1.5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保证标识有效。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执行。做好临时用电管理与 防护,配置标准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做好电缆线的标 识、防护工作。2、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2.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 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2.2操作人员按照本机使用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操作 规程中的“三检制”,即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具体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定。2.3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 品。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2.4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手柄倒转伤人,机械加油时 产之哼,固。2.5)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 作业,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2.6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机械作业人员视线 范围内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2.7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 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必须 远离钢丝绳。2.8定期组织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 的安全问题,按照“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制定防范措 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2.9机械在施工现场调迁时,操作人员必须对施工路线 熟悉,在路口拐弯处必须观察好,降低车速,保证安全顺 利通过。2.10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 全的工艺、设备。2.11、进行3装等危险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安排 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 措施的落实。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3.1电气装置设置要求3:1.1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由 分配电箱配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 多用O3.1.2照明和动力可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 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相漏电保护器和 刀闸开关。3.1.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 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得超过3m。3.1.4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 操作、维修的物品。3.1.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配电箱装设 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其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 1.4m,移动配电箱下皮距地面为1.2mo配电箱体用厚1.5mm 铁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设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口处加护套,要求各箱进出线排列整齐,电源线和 引出线都注明每条线路的名称和走向。3.1.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 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 接零。每台配电箱由DZ型短路器作总控,下设漏电保护 器,各设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完全达到三相五线制要求,每台固定配电箱都有独立的重复接地线与箱内保护零相 接,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大于10欧姆。3.1.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 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3.1.8镉灯属于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主体,保证夜间作业 照明。导线选用相适应的橡套软电缆及12X6+1X4设置专 用开关箱,箱体内设置2X60闸刀作电源隔离空气开关C32 一台漏电断路器32A,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Is,箱体下设30A保护零线端子牌,开关箱体与配电箱保护零 线铺灯金属支架相连。3.1.9碘铝灯用竹子支架安装须用特殊照明处,必须固 定导线选用2X1.5mm2的橡套电缆,保护零线与支架连结后 与固定专用配电箱保护零线相连,必要时,移动灯具,要 彻底隔断灯具电源。3.1.10电缆直埋于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米,并在电 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保护;通过 道路时必须设钢管或硬塑料管埋设,电缆引出地面时,自 地面以下200mm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护 套防护。3.1.11现场无法地埋的用绝缘材料架设,高度根据现 场情况而定,高度不能低于1m。3.1.12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穿管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o3.1.1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铜线截 面不小于1.5mm2o3.1.14室内灯具不低于2.4m,如低于2.4m必须使用 安全电压。3.1.15室内各处接头必须用分线盒保护好。3.2接零与防雷措施3.2.1严格使用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变压器 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在每路专用保护零线PE上做至少 三处重复接地,即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处做 重复接地。接地装置采用中50钢管(L=2500mm)垂直打入 地下,每处接地体采用两根导体,间距5m,每处接地电阻 不大于10。O3.2.2重复接地必须和保护零线有可靠连接,严禁与工 作零线连接。3.2.3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一部分设备保护接 零。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相的金属箱门和支座必 须与保护接零可靠连接。用电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包 括照明器材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箱金属门、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PE线可靠连接,并且有震动的设备连 接点不少于两处。3.2.4按照规范做好井架的防雷接地。本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29.4天,所以当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高度三32米 时,按规范装设避雷针。3.2.5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 Q o3.3安全用电管理措施3.3.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3.3.1.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接地电阻、电气设备 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 并做好检测记录。3.3.1.2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 制度。3.3.1.3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 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3.3.1.4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详细 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理结果,并有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3.3.1.5建立闸箱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 除。3.3.1.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3.3.1.7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3.3.1.8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3.3.1.9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由主管现场的 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修改临时用电施工 组织设计的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 表、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 录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3.3.2安全用电措施3.3.2.1施工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有关用电安全规范。3.3.2.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师、电器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技术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3.3.2.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 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2.4作业电工必须是持证电工,并严格遵守现场的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3.2.5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保护 接零供电系统TN-S系统。并在线路首端(变压器配电箱)、中端、末端作重复接地。而接地总电阻不大于4。,其中端 和末端不得大于10。O3.3.2.6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 规程”。维修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验明线路无电并挂“严 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或专人看守。其分配电箱用 电机具开关箱安装好后立即做好编号标识工作。所有用电 机具操作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严禁用四芯电 缆外加一条作五芯线使用,而其中的黄/绿双 色线只能作 机具的保护零线使用。3.3.2.7用电机具必须由电工检验其绝缘电阻及检查 电器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固定用电设备其绝缘电阻大于 0.5MQ,I类手持电动机具不小于2 MQ,II类不小于7 M。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必须使 用安全用电。3.3.2.8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使用中 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 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电工自行维修,严禁 在漏电保护器失灵状态下运行。3.3.2.9配电箱内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 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可靠。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 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必须加 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线路两端严禁用插头连接使 用,电源线严禁搭接在保险丝上,线路不得挂搭衣服。大 功率1000W以上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 工现场配电房和主要分配电箱范围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电气 防火器材。3.3.2.10与施工现场相临的外电线路和设备必须采取 防护措施或严密封闭。3.3.2.11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断路器,其金 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5m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其照明电 压不得大于12Vo3.3.2.12建立健全电器防火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维护、检查、测试制度。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 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每周检查 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3.3电气防火措施3.3.3.1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 过载、短路进行可靠保护。3.3.3.2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 备周围严禁烟火。3.3.3.3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 品,不准使用火源。3.3.3.4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快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3.3.3.5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3.3.3.6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3.3.3.7下雨时要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雨后 要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4、起重作业安全保证措施4.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 合格证,方准上车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4.2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 载荷。4.3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 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 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4.4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吊有载荷 时,严禁吊臂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4.5 在起重机起吊模板的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控,防止因施工人员疏忽受到伤害。4.6 用汽车起重机或龙门吊安装拆卸模板时,机械操 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汽车起重机、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5、夜 间施工安全措施5.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 时在夜间进行。5.2原有道路交叉时,必须按国家的道路标线与标志的 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夜间设照明设施,并悬挂红灯 警示。5.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 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 守。5.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 及人身安全。5.5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5.6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 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5.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 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 立即解决。5.8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 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5.9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 区告知,在23:00-6:00期间禁止施工,必须时要取得周 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6、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6.1 从事钢筋加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短裤。6.2 所有钢筋加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 禁止乱动,机械的接电由专职电工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专人负责。6.3 钢筋加工现场要合理布置电焊机及其他钢筋加工 机械,线缆必须地埋或架设,严禁随地明设,必须保证电 缆绝缘性能良好,接头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和防水胶布包好,减少接头的长度,胶布必须与橡胶保护层连接,电焊机电 源线不能超过3米,二次线保证性能良好,严禁采用钢筋连 接。6.4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 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发生触电事 6.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1 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6.6 钢筋砂轮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 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防护罩必须齐全;切割机后方 不得堆放易燃物品,防止切割产生的火花导致火灾事故。6.7 钢筋头必须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 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6.8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 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 免滑下伤人。6.9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6.10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及 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好防护面罩。在潮湿的地点焊 接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材料上。6.11 钢筋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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