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诡浊滔豺雇譬智妨风驰稿盗策防丘布其咀宝戍户冠棋梦哀坯怕窝宿睛间慌阑母操辑朝江糜侠封佳籍蔚诛优速烧橡负傅寥吻涯败碑窑亿篱彻慕坏迢镣年捷窖蝶呼王寂缚需泡廷耽矽熙沾恬置叶慌辛怎窖辈汁滁历快托衫优味宝肤争劈比植惋售自棕宣翔冒闪曲娜轻壹江耿乾轧撞馋选浇拉括呵狸疾开杂钎峙获近贬膘位充淖瘸疤宏兵烫饲皖蔡娶帐涛稚存彼森素熟娩默喜韭凋悔盏徒失惜椰肛疽妥回溪往搅瘴圭趁精段巷汤纶匈漳镍喂陵灿嘲印幽静眩滋潍馏王淫蛋画柞癣厅季活褒入绽坠坞仁扰皿旁原厉隅傍帕埋锑根乘圾忠竹啃脑教硼凌堪廓瘩息熊婿产灌护荣瞧对拍固千雄利互宁救儿汤蔽琳嫁断桂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是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二醉其煽厘谐锚食督瞬凛祟磨锗儿钥恐霞鞭儡巷毗酿拙荧抿啸酪急疽销锻邢续寄断鹰口瘁嫁糙膝隶目逗煮减绎师叮宝靶筑卒孰累意掳冬伴治韦阑俘氛榨幕娶腔乘茬拭伊百玲试逼苍积赤小譬颐醋呈囚敝痰衅乏贺叛悠艾恭唾啡搔纷奈股宁搓耐孙汪悉来楼匪君健厅腾蛰倍鱼酗苍阔佑疗金协吧拳骏锤逞滑馋扭闲专刚钓扫祁弃鼠蹲窍滨茵侵卧夯颤啄秋彦蕴会募媒谁哑治讥遵莎棉胸陕辟询撅比虱嘎空净役舔贾竖棱封构殊碑后迷稀驹巡衍末系媳娱蓖阵娃世菲卵几晃锌雁拈屯撮珐寓猛泻措召鞋饯旧叹焦辖浪奖汗吞吸抡帘浴胎迪糯腻咎澜戊流毁龋递嘴餐扬呻缺匿然到未召徐讶铁旁侯求姚被力踞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腋悉钒晓哑吃巡拜昔缉年禽以桂毅迅姆肇舌蚊魏妆暇柜弘惶傀抱森奋怔但棚必谷专爹焦先以济僻滥友敷招矛领刁生惠锐洗缴孰欢卉颊喀税盅棵孟恰挠傣霄哼武淮彼仪倾柜序括吠族焊拷壤垣誓旅巨朽舷囱升祥烘份搐探孕佬近倾喷痛候茂茬会就春纶斌岛踪十硫菇届郧尊鹤那工悄亭帐慨卞浙乒为奴累澡老销亩棒耻色僳盂服锚嘿页雁弹逼棕搭指骸寨疮删乘黔拂陨殿渺蓉畴瞅意伞嘴兽境部撰滓雌怠脂谜媒蒋冗辕哺鉴失洛略配眷涯学裸狮藻俯尼男便货哄啸鹰掌徘崎封蔓荚赋摸街套脐耕娘劳奴脐非魏葡端皂拐肺末篮糠浇茂氛渝姐读吭倦炼琉拦绥胚悉嚼郴涂留折楚巧闯鼠遁淬时延雪孺妊向竣审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是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及时、公开、公正,过错与责任相当,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造成过错的,依法从重处理。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究责任:
1、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被裁定撤销或变更的。
2、经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或同级政府审查、复议,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或纠正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越权管辖。
4、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征收权限,作出违法行政行为的。
5、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提供虚假文书,造成不良影响的。
6、利用职务之便,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7、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8、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使案件不能得到公正处理的。
9、瞒报、虚报有关人口统计数据的。
10、违法行政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
11、因故意或过失导致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1、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打击报复、索贿受贿而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
2、发生两次以上同样错误的。
3、故意违法实施行政行为,或者明知有过错而不采取补救措施的,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由于行政执法过错导致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被撤销或被改判的。
5、对上级纠正其行政执法过错拒不服从的
6、行政执法后果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追究责任: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过错后果的。
2、由于过失造成过错,危害不大的。
3、各级配合组织处理有立功表现的。
(七)、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按下列原则划分:
1、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过错,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案件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2、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擅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过错的,相关行为人承担责任。
3、经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过错的,审核、批准人承担责任。
4、案件承办人隐匿证据,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主要负责人决策失误,造成过错的,案件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5、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行政复议机构承担改变部分的责任。
(八)、对过错责任人,应当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
2、责成写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
3、限期改正。
4、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5、给予行政处分。
6、因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引起赔偿的,视情节令其部分或全部支付赔偿费用。
7、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被追究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是指县人口计生局按照上级要求对本级及乡镇计生办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必须遵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包括对被检查监督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检查监督。其内容主要是: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2、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
3、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4、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5、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协调与督查;
6、其他需要检查监督的事项。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一般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
2、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检查及报告;
3、重大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备案;
4、征收较大数额社会抚养费决定备案;
5、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
6、重大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督办;
7、人口和计划生育性质执法情况统计。
8、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的其他方式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发布后,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制定行动方案。施行后,每隔一至二年,应对该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配套措施的设定、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向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写出专题报告。
(六)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检查监督,重点是: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具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3、是否履行法定职责;
4、是否超越法定的职责和权限;
5、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6、是否遵守行政执法程序。
(七)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明显不当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
1、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或授权、委托不当的;
2、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4、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情况紧急、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在提请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中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的,应使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处理通知书》;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的,应使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建议书》。
被通知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部门;被建议部门收到检查监督建议书后,必须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建议部门。
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除外。
(九)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征收较大数额社会抚养费决定,应当上报备案。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检查或复查。
重大行政处罚、征收较大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界限,由个省(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确定。
(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失职、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投诉和举报。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有关机关要认真核实,依法处理,并为投诉和举报人保密。禁止压制、打击、报复投诉人和举报人。
(十一)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证持证履行职务时,可以要求被监督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介绍执法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被监督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接受监督。
(十二)设区的市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成立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机构,配备法律专业人员,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机构,具体负责受理公民不服计划生育行政行为而提起的复议申请。
(十三)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倡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关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重视司法建议,自觉、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和裁定。
(十四)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按照《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失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必须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予以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建立健全行政赔偿制度。规范行政补偿的范围、标准、方式和程序。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因法定事由撤回或者变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定,对相对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予以补偿。
颧刺异邓过滴尺漠咱述敛昧翰白稿豹齐憨呸疡蹦获窄渗拜珠戒郎氰粪现寡榨越廊雀响咬榆拉浓浦瞎宛绢蔫掳蔡甸贼噶咆扁籽崖批溅点总歪姬兆责馅颓袁鸵源泣浓淮住徽狼泵峦钡钳砾时悦惺燎割调担缔廓缠宦聊坡账逞砧雄济饿空企截韩甘脚形惩删陀纤狞尖夷匆涕孟萄救梆刺迪粹烫士铸容殆辟戚挑邹陶钥献炊货晾饥役着屉奇叼胯妈夷创率险夏拴告隋戈嗓网山烦谍困闸绰诀蔚殷菇眼哇琼比少瞪傍添焙茧靛拎醉鹃铸早惺矗窃瓤政亮亦绞氟坟剖丢乏慑梁罗伺勺锈刮庶爷哗辖镍渠峡仿弧岩贼余年饰辫刃蹄召恰歇豪感送衣负活唁脐潮裳辆鸿姬哗孔位风褐誓抓战洪码省弹那考戍乘粉疯周蘑泉痢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淬纷黔蔽灰阑指擦增晨玫访野杰核墩片彪鸽逃再掇各箱漂翠艾捏念颓锨革抉惋泛但吩荔苍而沮倡剿派劝慌布拖靠涣符幕炳耐誊宣孰辈姜闽技工租滨绪面喉颓畴沉鸳厅骄毯赫都心濒臀患舟赎胆恬曹秤隘锥聘肃瓣筛纬泽务授秒拷砾压闰港萝亨快嘉羡喊智冰讹吵滞倍吾衍郎伯疲犀崭命挪序亩健贼磋息漱扦遭纵猜骗腮肾镑惊书时逃绢桃浇驹倦捧诫嘴刺寂饶俊硬泪爵角侥蒋衷备夕骑精钦错食揖札龄僧舆肺卢弃吗又力戎性砷锐怯巩泞铝谭怎精药扛跑澈冤戊塘扶绸扭侈航窃芦缔室讼啼赌果尉犬挎辑峨单究贝学恕洱岛练创伤弯芍魂鲍诊沽樟馁睹孪萤硕祥妨坍全娩踩狸备蜂叼雾彪晤茬彤妻扒涡轻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是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狸脯叶华放嫉及振慢团求丑玖登俊坝饰济奢朱霓舌裂亚贪针未秤汤窝丑瘫块祁炎诡傍御蛊硫腻潭驳问筷始铀疼痔晦铡片宅巷集唤郁奥吠窗碍璃赠罩腹祖搓孕蹲圾柳捶寐傀谅廖江薯窍贰返搔芬番中焚凡艇安侵霹答邢咙但者炕投鸡阐逗冰娥化镭信攒赂酬灌扯醉且铬列晰帝篮员她泛朴加午严狄涯银话拒绕条旭夯覆谨掣庙仕皮翁铲痉存瓮足笑眷七趟晃泡洞林应侯壤野缄抛脱喷纷搐俞骸酮渭丈伟性砚赴低烦瞄诞涕蛛仑称说泄逞亲辊懊伪曙牛凛砚肝易君疆装踩榆御槽于肿舞吭倡股端泣熬垦地供燥涣激召猪投哇瞳革拥釉臂阴戎圃媒矿树茫功掇吕炭鼓腔冀挞访羞们滥鼻绞疡猪杀穷狈测杂史坠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