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目 录,一、卫生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三、当前卫生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四、今后工作基本思路和设想,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一、卫生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一)我国卫生监督机构简要发展历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首次明确了,三大卫生体系,的概念。,2003,年,,SARS,危机后,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卫生监管体系,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的决定。,2003,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明确了“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为,公共卫生体系,的主要内容。,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对公共卫生和公共卫生体系有如下解释:“公共卫生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等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其他疾病流行,促进和保障人群健康的社会公益事业。,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年月日),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从年到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以上。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制定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部党组书记 张茅在,2009,年,4,月,3,日北京召开的,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卫生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负责公共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法律承担着国家管理公共卫生事务、实施政府公共卫生监管的职能。,公共卫生执法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主体代表国家对公共卫生事务进行法制管理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2000,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由卫生部主持起草并商中编办、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卫生监督所是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其辖区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2005,年,1,月,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以下统称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2006,年,6,月,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1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目前,全国,100%,的省(市、自治区)、,98%,的市(地)、,94%,的县(区)建立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达,10,万人。,1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二)近期我省政府机构改革简况,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的东南部,东毗湖南、南邻广西、西连云南、北接四川和重庆。山川秀丽、气候宜人。,全省面积为176067平方公里。,全省常住总人口为3955.30万人。,全省设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特区)。,1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第一、全省卫生监督体系逐步完善,(一)全省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改革业已完成,全部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全省共有地方和部门卫生监督机构,100,家。,地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有在职编制数,1890,人,现有在岗人数,1796,人。,1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二)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公务员管理。,9,个市(州、地)卫生监督机构已有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铜仁地区毕节地区等,8,个市(州、地)卫生监督机构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9,个市(州、地)卫生监督机构中,现有,7,个正县级机构、,2,个副县级机构。,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都匀等,75,个县(市、区、特区)单位,事业单位的有,13,个。正科级的有,61,个县,副科级,26,个县,正股级,1,个县(长顺县)。,1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三)落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资及规范律贴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已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审批。并落实了国家有关规范律贴补贴的政策规定。,1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名称进行了规范调整。,黔东南州、黔南州、遵义市和贵阳市,4,个市(州)和麻江县等,16,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已更名为,XX,市(州)、县卫生监督局。,1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五)积极争取编制。,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针对卫生监督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实际,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争取编制。部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有所增加。,1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六)基层卫生监督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全省,88,个县,已有,73,个建立了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农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管理目前有,4,种方式:第一,独立设置;第二,由当地卫生局管理;第三,由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管理;第四,由当地乡镇卫生院管理。共有,2270,名农村卫生监督人员协助开展农村卫生监督工作。,1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省、(市、州、地)卫生监督机构单位性质改革情况,序号,卫生监督机构名称,性质,行政级别,编制数,在岗人数,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参公管理,副厅级,101,83,1,贵阳市卫生监督局,事业管理,正县级,40,39,2,遵义市卫生监督局,参公管理,正县级,30,32,3,安顺市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正县级,70,64,4,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正县级,25,27,5,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卫生监督局,参公管理,正县级,36,33,6,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监督局,参公管理,正县级,22,28,7,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副县级,20,19,8,铜仁地区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正县级,25,18,9,毕节地区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副县级,35,38,合计,8,个参公、,1,个事业,正,7,副,2,303,298,2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性质情况,序号,卫生监督机构名称,性质,行政级别,编制数,在岗人数,88,个县、市、区、自治县(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事业:,60,参公:,28,正科级:,61,副科级:,26,正股级:,1,1487,1419,2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第二、近期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省级地方政府改革,2009,年,5,月,11,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文件:,规定省卫生厅为保留的机构,调整的机构是: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2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将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厅,将原由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并相应对食品监管队伍进行整合。,2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2009,年,10,月,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宣布了新的贵州省卫生厅领导班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省卫生厅副厅长。省卫生厅正式对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管理。,2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目前,贵州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三定”方案已正式组建相关处室。,2010,年,2,月,8,日,有关食品综合协调的职能已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至省卫生厅;而食品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原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履行的监管职能也已移交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厅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抽调,3,名业务人员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开展食品餐饮环节的监管工作。,2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市、县地方政府改革,2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省编制部门对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卫生、药监部门的整合非常重视,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结合我省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实际,综合考虑县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数额限制,县级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现状,以及有利于明确监管职责,整合监管执法资源等因素。,2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2009,年,10,月,30,日,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县(市、区、特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编办字,2009124,号)文件,明确:由于政府工作部门数额受限,县(市、区、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卫生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据了解,,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向省编办上报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全部采用的是组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方案。目前,县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按照上述省编办字,2009124,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市(州、地)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之中,改革的方向是,市级卫生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自单独设置,有关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具体监管的职能划分尚待确定。,2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三)政府卫生工作的基本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目前全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正在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进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运行机制的创新。怎样建立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卫生监督新的执法体系,怎样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程序明晰、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新的运行机制,是当前卫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3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工作八大课题,政府卫生职能,公共卫生管理,农村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管,城市医疗改革,纠正不正之风,3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政府卫生工作的基本职能,宏观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3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宏观调节,通过制订并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加上必要的行政干预,实现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和服务收费监管,保证群众医疗安全和收费合理,社会管理,依法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调节医疗卫生服务供求,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卫生服务公平、公正,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服务,将财力、物力向公共服务倾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3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部有关卫生监督的政策文件,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2001,年),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年,,39,号令),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200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2005,年),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6,年),3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是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社会学、法学、行为科学、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要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成为以管理学、医学为基础,通晓卫生知识的复合型人材。,3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一)卫生行政执法的内涵,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监督和管理,卫生行政事务,的活动。,卫生行政执法是卫生行政机关进行卫生事业管理、适用卫生法律法规的最主要的手段和途径。,3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时依法所作出的直接或间接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制定或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如卫生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的行为。,3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卫生行政执法即指具体卫生行政行为,。,3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一是,,卫生行政执法的实施者和操作者,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是,,卫生行政执法的相对一方,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过程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相对人。,三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性质,是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和管理职权,具有单方性和强制性。,四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是直接设定、变更、限制和终止公民、法人或其组织的权利义务。,3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三)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不同的分类。,从执法行为的直接法律功能出发,卫生执法行为可以分为行政赋权行为、行政限权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裁决行为和行政救济行为。,4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行政赋权行为,,就是创制权利,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和利益。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认可、行政奖励、行政救助等。,行政限权行为,,就是剥夺与限制权利,即科以行政相对人一定的义务,限制或者剥夺其一定的权利和利益。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即时控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命令等。,行政确认行为,,就是证明事实和法律关系,从性质上说它是一种中性行为,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有利,也可能不利。主要有行政证明、行政鉴定等。,4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行政裁决行为,,就是行政主体以中间人的身份裁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从性质上说是一种准司法行为,对相对人来说也是一种中性行为。,行政救济行为,,就是行政主体对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本身以及行政行为的后果进行补救。在性质上是中性行为。主要有撤销行政行为、变更行政行为、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等。,4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四)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行政主体,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权,并对其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特征:,一是,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不是个人。,二是,行政主体是实施国家行政权的组织。,三是,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四是,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效果。,4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权有两大类:固有职权;授权职权。,4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行政职责和行政责任。,行政职责,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义务。,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违反行政职责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4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并对其行为效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基本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外部卫生行政管理职能,且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意志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的法律关系;,二是,,必须有法律、法规授予的卫生行政管理职权;,三是,,所实施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范围,权限和职能必须与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一致。,4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五)卫生行政执法的有效条件,卫生行政执法的有效条件,即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只有符合有效条件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需要,同时具备,4,个要件,。,一是,资格要件:,资格要件是指作出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符合法定的条件。实施卫生执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该项卫生行政执法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力。,4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二是,职权要件:,职权要件是指享有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资格的主体,必须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超出权限范围,实质上也就失去了执法主体的资格。,4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三是,内容要件:,内容要件是指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与合理,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合法,即严格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作出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理,即卫生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公正、适当地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4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四是,程序要件:,程序要件是指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即使内容合法、正确,同样构成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无效。,5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六)卫生行政执法的效力,约束力:,合法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对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本身和相对人都有约束力。,确定力:,卫生行政执法一旦取得法定效力,非依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不可变更。,执行力:,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有依法强制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相对人一方履行义务的权利。,5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能及措施,卫生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能,1,、公共卫生监督执法,(1),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3),放射卫生监督执法,(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5),学校卫生监督执法,5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2,、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执法,(1),食品卫生监督执法,(2),化妆品卫生监督执法,(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4),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执法,5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3,、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监督执法,(1),医疗机构监督执法,(2),母婴保健机构监督执法,(3),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4),医师监督执法,(5),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监督执法,(6),中医药监督执法,(7),医疗安全监督执法,(8),医疗废物监督执法,5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9,号,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5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研究报告,按照工作性质分类,,卫生监督职能归纳为,11,项,:一是,卫生行政许可;二是,卫生监督检查;三是,卫生监测与评价;四是,案件查处;五是,投诉举报处理;六是,突发事件处理;七是,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八是,卫生监督稽查;九是,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发;十是,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十一是,卫生监督队伍培训和管理。,5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监督的分类,(一)按卫生监督的性质分类,1.,预防性卫生监督,2.,经常性卫生监督,(二)按卫生监督的对象分类,1.,公共卫生监督。,2.,医疗卫生监督,(三)按卫生监督的行为特征分类,1.,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和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2.,授益性卫生监督行为和侵益性卫生监督行为,3.,要式卫生监督行为和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4.,羁束性卫生监督行为和裁量性卫生监督行为,5.,作为卫生监督行为和不作为卫生监督行为,5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主要措施,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控制,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卫生行政奖励,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卫生监督统计报告,5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许可:是公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公共卫生相关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为许可证。,是实现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最主要的手段之一。,5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监督检查: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对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的活动。,开展卫生行政监督检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的主体应是行使卫生管理职权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监督检查的对象应是处于卫生法律关系中被管理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检查的内容应是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处理决定规定的法定义务是否得到正确实现的情况;,监督检查的方法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属于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之内的管理活动。,6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控制:是指因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危及到社会卫生秩序或其他法定事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迫使其履行某种义务或限制其从事某种活动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适用原则,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则,符合法定措施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的原则,符合即时性的原则,6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对构成卫生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行为。,我国卫生行政处罚种类由卫生法律、法规设立,主要有:警告;责令改正或停止生产经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产品;销毁;收缴或吊销卫生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6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一是,,,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二是,,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三是,,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6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注重把握其合法性:,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三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合法的。,6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送达,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九日卫生部令第号发布),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规定,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6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者不执行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状态的行为。,6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奖励: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赋予一定的权利,以资鼓励的行政处理行为。,适用原则,奖励合法的原则,奖励实效的原则,6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我国卫生法律的宗旨和立法意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和权利;,法律责任。,6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监督统计报告:是获取卫生监督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共分,12,类,由,25,张报告卡组成。?,6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涵义,卫生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7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步骤:是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整个过程形式。,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各个具体方式按一定顺序排列就是行为的步骤。,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步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颠倒或省略。如作出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按顺序经过申请、审查、批准等步骤,否则属程序不当。,7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顺序:它是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要按照法定步骤依次进行的要素。,它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一个原则,体现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全过程中,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顺序操作,不得随意颠倒,如颠倒,也属于程序不当。,7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方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整个过程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或其各个阶段的空间表现形式。整个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是由各个方式串联而成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有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组成,非要式行为主要是指采用口头等方式表达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要式行为则主要是指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表达。,卫生行政执法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在告之实施卫生监督检查的目的以及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时,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在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或依法应当使用书面方式时,必须使用书面方式。,7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时限:是卫生执法行政行为的全过程或其各个阶段受到法定时间限制的表现形式。,卫生行政执法时限是指能够引进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时间期限,是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职责就可能引起行政责任或卫生执法行政行为无效,从而产生对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利的法律后果。,7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程序,遵守法定程序是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7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监督告知的含义,卫生监督告知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将卫生监督行为的相关内容通过法定程序向相对人公开展示,以使行政相对人知道并给予相对人依法进行申辩、陈述机会的一种,行政程序行为。,卫生监督告知具有以下特征:,1,法定性,2,附属性,3,选择性,7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或者从不同的角度考虑,可对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作出多种分类:,1 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内部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内部运转的工作程序;同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在程序上权力义务无关。如审批。,外部程序:是指涉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程序上的权利义务的行政程序。如听证。,7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意义:,有利于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及卫生执法人员正确地适用程序,有效的实施卫生行政执法;外部程序受司法审查,内部程序不受司法审查。,7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2 法定程序和自由程序,法定程序:是指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的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定。如食品卫生监督程序规定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程序规则。,自由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决定的程序规则。如具体罚款数额的确定。,意义:,有利于提高公共卫生执法者遵循法定程序的意识,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实施公共卫生执法。,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分类,7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3 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抽象行政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普遍性行政规则时所遵循的程序。,具有两个特点:普遍性:即该类程序只针对一类人或一类事,而非针对某一具体的人或事。往后性:即该种程序适用行政规则生效后的行为或事件。,具体行政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具有两个特点:具体性:即该程序只适用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前溯性:即只对已发生的当时的行为或事件有效,对以后的同样行为或事件没有效力。,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分类,8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分类,意义:,根据两种程序的各自特点,遵循时的侧重点应不同。抽象行为遵循时更注重法定和公正,具体行为则更注重效率。相对人对抽象行政程序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程序不报,可提起行政诉讼。,8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4 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它是一般程序基础上的简化。如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如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分类,8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分类,听证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经过举行听证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如实施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意义:,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效率,较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8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 生 行政 执 法 程 序 的 作 用,1、规范了卫生行政执法行为。,2、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效率。,3、有利于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4,、有利于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法定程序是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当某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时,即使该行为在实体上无任,何问题,仍然产生无效的法律,结果,而且违反法定程序的实,施人还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行,政责任。,84,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程序的基本行为准则。主要有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和效率原则。核心是公正原则,公开原则。,(一)公开原则:,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重要的与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时,要让相对一方当事人知悉有关的情况。主要通过下列制度得以体现: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咨询制度;公告制度。,8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在程序上应该平等地对待管理相对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主要通过下列制度得以体现: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听证制度;调查制度;格式制度。,参与原则:,是指管理相对人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有权了解有关规定,对卫生行政行为发表意见。,效率原则:,是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在时间上的表现,它是为了保证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高效率,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在整体和各个环节上要求有时间的限制。,8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现行有关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则,卫生部令第7号,实施日期1990年11月8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36,号,实施日期,1994,年,9,月,1,日。,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卫生部令第,50,号,实施日期,1997,年,3,月,15,日。,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施行日期1997年6月19日。,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04年7月23日。,8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实施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88,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包括以下五层含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它机关和组织无权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反映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为核心内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表现形式,是依法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凭据。,89,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特定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它是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只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90,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令第34号),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有文书31种。,同时,卫监发1992第14号文中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的文书继续有效。共有文书5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自2004年7月23日起施行,共发布文书9种。,合计:目前仍继续使用的卫生执法文书共45种。,91,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制作的合法性。,制作的主体要合法,制作的依据和内容要合法。,制作的程序要合法,执行的强制性。,效力的特定性。,业务的专业性。,形式的规范性。,格式划一。,结构固定。,用语规范化。,92,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三、当前卫生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治因素,卫生监督职能和权限定位不明确,职能难以切实落实。,职能的多变和不稳定,使得卫生监督工作职能难以切实落实到位。,93,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二)组织因素,财政对卫生监督的投入不足,执法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卫生监督机构经费缺乏。,受利益驱动出现重复监督或推诿扯皮。,95,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监督执法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完善。,卫生行政监督管理手段单调呆板,行政管理目标与职责分离缺乏一套、合理的考核指标与评价体系;现行“许可加抽检”、“发证加体检”模式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监督执法手段和方式需要转变。,96,卫生行政执法基础,(三)资源因素,监督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执法水平差,整体素质不高;监督执法装备不足,检验监测器材设备陈旧落后,自身技术支持较薄弱。,97,卫生行政执法基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较弱,缺乏系统性、权威性。,有法不依、违反程序、滥用职权,甚至出现现场冲突、暴力、威胁等违法现象;执法过程中文书繁复,现场笔录,监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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