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制作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拥有广告宣传需求,乙方具备广告制作能力,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制作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等相关工作;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方案,确保符合甲方的宣传目标;1.3 乙方负责组织广告器材、道具和器材的采购、制作和摆放,
2、并负责广告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等必要的环节;1.4 甲方应提供广告内容所需的相关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素材,确保其真实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5 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广告制作项目的具体时间计划、场地和预算等事项,并在协议终止前完成合作内容。二、合作报酬2.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广告制作方案和相关服务费用标准支付合理的报酬;2.2 乙方应就广告制作项目的费用进行详细的预算,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最终报价;2.3 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具体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作报酬。三、知识产权3.1 甲方承诺提供的广告内容素材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3.2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进行广告制作工作所产生
3、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3 乙方在广告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技术和创意,应由甲方以合理的方式支付相应的技术或创意费用。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或具有竞争敏感性的信息,双方应保持该等信息的机密性,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4.2 双方在合作结束后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对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应加以保护。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努力寻找解决办法,如无法解决,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事项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