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修理方):(行为人姓名/名称)乙方(委托方):(行为人姓名/名称)鉴于甲方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2. 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内容;3. 保证维修过程及结果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鉴于乙方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2. 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内容;3. 保证提供的医疗器械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上述条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同意根据乙
2、方的委托,对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进行维修服务,恢复其正常功能。第二条 服务内容1. 甲方将根据维修要求,对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诊断和维修;2. 甲方将尽力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3. 甲方将在维修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4. 维修所需的材料和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报价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费用应在维修完成后立即支付;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维修费用,同时承担因支付方式导致的任何费用或损失。第四条 保修期1. 维修完成后,甲方将提供保修期;2. 在保修期内,如医疗器械因维修不当导致故障,甲方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3. 如医疗器械出现非维修相关故障,乙方可选择甲方提供的维修服务,费用另行协商。第五条 协议终止1. 协议有效期为一次性维修完成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止;2. 协议期届满,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协议,具体条件重新协商;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经书面通知后,对方有权解除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2. 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效力;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