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益关系,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在乙方不履行相关义务时,依法行使抵押权。第二条 抵押物1. 乙方将其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利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以下简称“抵押物”)。2. 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机械设备、车辆、股权等财产。第三条 抵押债权范围1. 抵押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以下原因所欠甲方的各种债务: a) 借款本息、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 b) 履行其他合同带来的兼并保证责任; c) 承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付款义务。第四条 抵押权的
2、设立和登记1. 乙方自愿将抵押物作为抵押品,甲方享有相应的抵押权利。2. 为确保抵押权得到合法保护,甲方有权依法申请对抵押物进行抵押权设立和登记。第五条 权益保护和风险责任1. 乙方应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权益,并负责抵押物的保管和维护。2. 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通过拍卖、变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实现抵押物的价值并优先受偿。第六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2. 若乙方逾期偿还债务或实施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提前履行债务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2. 本协议的附件(若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