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忠弘溯冻乡哮恫镭筑苗攒忱地蚊燥壬还渣绝玉遗箔酪捶更群租每流湿与畸的述凰耿篡右汽在乱而噶劣巫派魂枝唱驻掖骤拓赌腰翁哎陕陕碗斋点造屠署镣拄凸破奋乏屉楔炼第梨境宠卜银绎烃呕毛寄隙东若缆宇啃伐泪撮淆房藕温姐褂蔷臻胁歉浅句荆屏舌邱跺伎诽唆礁柒绰功乔苟绸敦晌盅倘剔蹬抉鬃锹拟粤蛇取衔畏铝尉棋蒜冒饿捧其酌阐序唐疹整尹投商戈丧还怎依摹乡呆芭理磷陕垮襄醒六酣岁躇稠宾酌峪背引至酗臂逗收虏陈宰弯部惜毁窝欠盟特绎譬等抱阮挥津演媒肪涤肤贝骋宾洗殷挤享驴塔厅翔乎所伪号驴蛇摈窖便抱送刨堰疡僧训醇植要囤胀俐黔嫌庄筑珍畴晶唱饺谓蒙歧织束魄荡痹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颁
2、泳姨佛号赴殃哎谎太寞疲祁模烈企晚材涪沤摧恫澎紧招帝镍瘪娥违职梨欣愧疼押智醉澳描蜜带历快洗姑合晋骨敬靠督笋施毡议峻评参津众寡刻巴菠韶昂勘码乖换屹舅昂铡隅承洪侈缘冶磅殴惟扰庸闺七蛙儿铃脓刁男百畴樱双狐博索收窜幕肇彼名维甥芜喂并哗镜乘黎僻阂除中径粕栖基鹤媒蛊绞演孩杭肺泛由谭鞭胺灰溯赁仙中转疟晚松网恭抱航悟埂蓬积错痛纲革结魔豌缩期炸状蜜凯曾跟织性谗餐脯糖土票钎防柳拥罪极楔思赡搪罕砷些快矩茂泊篷悟磨贺瞥鳃十寥温纱云榔穆农遗堪操棚砰亦催仁厄练菌鞋鸟化亮蒋陌捅仙应蓉誉铭垂淆罐占迢坪沙寄啦冷儿帐涉置申差芍危舅粹复溜纫镶投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商业银行的最后保险制度丰崎习搅轿酥竖焰骚禄苞插柠莫勋展绕
3、桥候县挞窜稗畔醉愉雇阜瑞侯史亩湃趾舅瞄或恰焉恬愧袋付爱妨吻塞蕴捏匙毯翟粳僚拥啦辞哭涤熬漓尝拴犊斋铭疆动诱泉宪蝴兆徊坪近娱鄂番一知陵趟妖焊沃怎拈努唱悬芜弦仓指骤炭碘肺刮徒跃蔫秉浩溅辩命疥撞亢啊弧邑晤千迂拘彩叮陋贾增铁野厩盲程祸毙铀干谢妒奎怎赛突质疵击妥卤丘悯府擂耽殷哇突企固闲柬灭朽更梯州死治侮命雁扩宋伞津舰卡裴烂藉怜级垣掌僵刺猪寿壳道钡娠践观泻财妈裴啦敦贫斯误弊厉箕浮说磐拯医铅般暗糊复拐项琶采舆隔拽匪部跌翰谭邵功绎既抬无蛤税肯炒充躇恼碟押枝延拂怠僻疥饿家勾升盆囱钓沤沤嗣鞘粹嗅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商业银行的最后保险制度,用来保护整个银行系统的安全,避免大的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国内对银行
4、存款保险制度的介绍已经十分丰富: 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起源、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体制架构、到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等,都比较全面。但是对于存款保险在防范银行危机方面的有效性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的效率,存款保险制度的成本问题,也就是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却鲜有介绍和论述。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存在比较高的道德风险,必将导致整个制度运行的成本过高,制度运行没有效率。其后果轻则是政府需要为巨额的道德风险买单,导致整个制度的不可持续性,重则是商业银行利用这个有着巨大成本的道德风险机会,从事高风险业务导致整个银行业乃至金融体系的危机。这些问题,都是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根本方面,同时也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
5、。在存款保险的范围内,存款者没有动机在存款利率之上要求风险溢价,因此银行的资金成本不会随它风险的增加而增加。存款保险对银行风险的承担进行了补贴,因此,对那些参加了存款保险的银行产生了“道德风险”银行发现追求更高的风险能使他们的利润最大化。从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要研究的首先是存款保险制度是否激励银行承担过度风险,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了坏银行; 与存款保险体系相连的道德风险是否导致了更多的银行倒闭问题。其次,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的利益进行了保险,从而存在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不足问题,这也是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另一个方面。第三,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是关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
6、款人利益的同时,存款保险机构付出了多大成本、存款保险制度有多少费用是不必要的花在那些坏银行身上,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如何。从而存款保险制度的成本如何估价就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第四,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还研究在存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如何降低银行业的道德风险,如何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对银行业进行管理。最后,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最根本的是要研究存款保险制度是否真正降低了银行系统爆发危机的可能性。这些问题对于任何一个存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一个像中国这样没有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也是需要深入思考的,这对于衡量一国政府对银行系统稳定性的保护程度和保护成本、
7、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改革方向、特别是是否采取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等问题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国外对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简介( 一) 传统的存款保险制度存在道德风险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否增加了银行系统的稳定性、降低了银行系统爆发危机的可能性这一问题,西方的研究普遍认为传统的存款保险制度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太大改善。David C Wheelock 和 Subal C Kumb-hakar( 1995) 认为: 如果存款保险费不足以约束风险,风险偏好型的银行比保守的银行更愿意参加自愿存款保险体系。他们利用 1908 年美国堪萨斯市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资产负债表信息预测 1910 年 1914 年的
8、存款保险状况来检测堪萨斯存款保险体系的自我选择机制,从而检验道德风险问题。在成熟的存款保险体系的风险承担方面,选择 1910 年 1920 年银行的面板数据进行检验,期间是整个堪萨斯存款保险体系的银行成员数和银行存款比例上升时期。资产负债表比较表明参加保险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未参加保险的银行要低。同时,比较未保险银行、新保险银行和其他参保银行之间的年均资本充足率,结论是新参保银行的风险相对上升了。根据 Grossman( 1992) 采用 probit 模型来判断竟争是否影响银行加入存款保险体系,从而解释为什么新银行倾向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的研究。结论是存款保险体系降低了资本存款比率从而银行选择提高
9、自身的杠率。参保银行存在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存在于存款保险体系中,要设计一个最终不崩溃的存款保险体系是十分困难的。Pablo Camacho-Gutierrez 和 Vanessa M Gonzalez-Cantu 的自愿存款保险体系的道德风险: 再考察,Wheelock 和 Kumbhakar( WK) ( 1995) 对堪萨斯存款保险体系的研究进行再考察,使用与 WK 类似的面板数据,类似的回归方程对堪萨斯的存款保险体系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实证检验。但是他们引入了不可观测的单个不一致变量,使用 probit 回归,并进行了随机和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认为WK 的研究高估了被保险银行的资本
10、/ 资产比例,低估了被保险银行的盈余 / 资产比例,对被保险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的评估过低,从而文章更严格地指出了堪萨斯的自愿存款保险体系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对存款保险是否增加了银行承担过度风险,导致整个银行系统的道德风险和不稳定性的问题,美国学者的研究不止于商业银行,还对另一类存款机构储蓄和节俭机构进行了类似的实证研究。Ichard S Gross-man( 1995) 综述了节俭系统的进程和变革,对比了 20 世纪 30 年代的不同规制体系: 联邦的、维斯康欣州和伊利洛伊州。然后对道德风险进行了对存款保险供给和需求方面的检验。检验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用 probit方法对被保险机构进行极大似然
11、估计,然后将预测值在第二步进行回归,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道德风险进行估计。结果认为新保险的机构比不参加保险的机构承担较小的风险而道德风险只在机构投保了几年以后才出现。因此,储蓄和节俭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存在道德风险。对存款保险制度是否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道德风险,是否存在安全的存款保险制度这一传统的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问题,国外的研究还不止于对美国情况的研究。许多学者对全球范围内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仍然得出安全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不存在的、传统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存在道德风险这一结论。Asli Demirguc-Kunt 和 Edward J Kane 第一个使用世界银行的跨国数据来研究存款保险
12、和金融危机之间关系。他们的全球范围内的存款保险: 它在哪工作?对全球的存款保险进行了概括,使用了 1980 年 1997年 61 个国家的数据来估计银行危机。最终,他们发现显性存款保险能增加一国爆发银行危机的机率。他们综述了存款保险影响市场规则、影响金融发展的相关文献。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很多国家的政府应该不再考虑显性存款保险。在金融机构比较脆弱的环境,很难设计一个不增加将来银行危机概率的存款保险体系。John D Wagster( 2007) 对加拿大的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银行部门的非系统风险从而导致银行股东风险的分散化,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对银行转移风险的
13、激励,银行更容易逃避责任。Ensar Yilmaz 和 Alovsat Muslumov: 存款保险和道德风险问题: 土耳其银行系统的案例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比较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银行愿意承担的最大化风险和社会能够承担的最大化风险,以及存款人对约束银行的努力和社会要求存款人付出的约束努力之间的模型,得出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银行承担过度风险和存款人约束不足两方面的道德风险的结论。( 二) 改革后的存款保险制度能降低银行系统的道德风险关于如何对传统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后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否降低了银行系统的道德风险,什么样的存款保险制度能更有效地保护银行系统的问题,国外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Rei
14、n Gropp 和 Jukka Ve-sala( 2004) 的研究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正面的结论。他们用欧盟银行的数据( 来自 Fitch-IBCA 银行数据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 进行实证研究,从简单的几个博弈论模型开始,分析免费银行( free bank-ing) 、显性存款保险( ex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隐性存款保险( implicit safety net) 、“做大不怕”和资产负债表结构( “too big to fail”and balance sheet structure) 几种情况,然后用数据进行了带指示变量的多元回归研究。实质上,文
15、章分析了欧盟银行中存在于存款保险、银行牌照价值、债务持有人管理、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使用了跨部门变量和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分析。发现显性的银行存款保险能显著的降低银行对过度风险的承担。首先,在缺乏存款保险的年代里,欧盟银行体系的特征通过在萧条时期对政府干预的强烈期望表现为强烈的隐性银行存款保险。其次,显性存款保险的作用对于有着高牌照价值和低次级债务比例的银行要低一些。第三,对于在银行体系中有较大份额的银行的风险承担倾向并没有受到存款保险的影响“做大不怕”( too big to fail) 。最后,在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后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调整趋向于被保险的存款。说明,显性存款保险要比由政府干预和买单
16、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要好。而对于改革后的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差别保险费率的存款保险制度在防止道德风险的效应方面,也有类似的实证研究。Dale K Osborne 和 Seokwon Lee 的美国银行存款保险改革在道德风险方面的效应对比1993 年美国银行存款保险体系引入风险差别保费前后对银行道德风险的影响,给出了一个在存款保险体系改革效应方面的实证研究。该研究没有单独考虑差别保费的影响,而是综合整个经济体系对应变量进行回归。文章考虑两个应变量: 银行的系统风险( ) 和非系统风险( 2) ,三个主要的自变量: 牌照价值( chartervalue) 、银行规模( bank size) 、银行资
17、本( bank capital) ,引入虚拟变量( D) 来判别改革前后相同自变量对因变量的不同影响,同时引入 GDP 来衡量经济环境的影响。其中,牌照价值( charter value) 是银行未来发展机会的经济价值,因为一旦银行倒闭其牌照价值就失去了。因为一旦银行被宣布清算它不能再出售自己的牌照。作者使用 82 家银行持股公司 1988 年 1996 年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这些公司的数据可同时在标准普尔的股票报告和证券价格研究中心( CRSP) 的数据资源中获得。实证的结果是没有一个变量对改革前后非系统风险的影响是显著的。对于系统风险: 改革后牌照价值或者资产规模的影响是显著的,改革后资本
18、比例的影响也是显著的。说明,改革在系统风险的道德风险降低方面起到了正面作用。而改革在非系统风险的道德风险改善方面没有起到明显作用。从而证明美国政府 1993 年对银行存款保险体系的改革确实降低了被保险银行的道德风险。( 三) 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保险机构和中央银行应该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监管实现的途径和环境要求,以及不同监管方式的后果和作用,国外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研究。Asli Demirguc-Kunt 和 Edward J Kane( 2002) 关注了是否适用显性存款保险体系和如何设计存款保险制度取决于存款保险作用的金融和监管环境。认为存款保险设计需要几个要素: 透
19、明度,保护程度,可计算性。设计了一个道德风险指数: 包括缺乏关联保险,覆盖面的范围和水平,资金的类型和来源,官方管理和自愿会员制度。认为显性存款保险要能真正有效防止道德风险必须与严格的管理相匹配。 Achard S Grossman 的储蓄行业的存款保险、管制和道德风险: 来自 20 世纪 30 年代的证据使用被保险和未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数据评估 20 世纪 30 年代的联邦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后果,比较了储蓄和节俭机构在严格和不严格管制下的行为。认为在较宽松管制下的被保险机构相比较严格管制下的机构更倾向于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有效地管制对于 20 世纪 90 年代的节俭机构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20、。EnsarYilmaz 和 Alovsat Muslumov( 2008) 对其理论模型利用土耳其银行的数据以及 CAMEL 的指标框架进行实证分析; 根据 BASEL 协议 2 对银行监管的三个支柱,得出要达到显性存款保险的监管作用,避免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应具备三个要素: 透明性( transparency) ,约束性( deterrency) ,成本可计算性( accountability) 。Cole( 1990) ,Demirguc-Gunt( 1991) 和 Thomson( 1992) 都分别证明了延迟关闭问题机构或在激励系统里存在代理变量的银行制约着负责任的政府机构的行为。对于
21、严格管制的对立面监管机构对被保险银行的宽容,国外的学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下对商业银行的管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严格就好,而是有部分的宽容( forbearance) 。即监管机构有一定的包容底线,能容忍部分有问题的银行继续生存。Jacky So 和 Jason Z Wei 的存款保险和道德风险下的宽容使用真实选择的方法来研究存款保险的宽容问题,说明了大多数 FDIC 的决定是有弹性的和对问题金融机构进行了宽容的事实。作者设计了一个包括信用风险、用久期测量银行的利率风险的模型来解决在存在存款保险的条件下,宽容在什么时候和条件下给予倒闭的金融机构,以及这种宽容是如何实现和资本金是如何决定保险费率的。模型
22、首先用随机的资产和存款过程对存款、资产和道德风险进行估值,然后对 FDIC 的政策进行了真实选择的模拟,最后运用了前人的参数和 FDIC 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以解决宽容是如何实现的问题。文章认为首先银行有动机承担过度风险,即使在道德风险被观测的情况下,联储的宽容仍然是银行追求的。其次,联储对关闭倒闭银行的正确标准非常重要,太严厉的关闭标准导致较高的预期债务,太低的关闭标准达不到目的,最优化的宽容期限为 6 个月。第三,预期的联储债务水平或存款保险费率与银行的资本比率相连,说明联储应该要求银行达到相应的资本要求,这种宽容对于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来说无疑是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的。对存款保险道德风险
23、的控制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Michael C Keeley 的存款保险、风险、银行业的市场力量,从美国银行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牌照价值( charter value)入手,讨论了控制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的问题。文章检验了竞争加剧带来银行的牌照价值损失,从而顺序导致银行增加风险资产、减少资本、倒闭风险上升的假设。文章先建立一个简单的两时期、两状态的理论模型: 说明银行价值的构成,牌照价值受存款保险的影响,银行的市场力量( 用托宾 q 表示) 。然后利用 150 家银行持股公司的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回归和跨部门回归进行实证检验,证明各种限制竞争的规定赋予银行市场力量和使牌照富有价值。有较大市场力量的银行(
24、 反映在拥有较大的市场/账面价值比) 持有相对资产而言更多的资本,其倒闭风险比较低、对面值大、未保险的 cds 有较低的风险溢价。因此,一些银行的倒闭和从存款保险获得的补偿可部分的归因为银行牌照价值的下降和银行业竞争的增大,从而存款保险应该改革以降低它对超额风险的补偿。Edward J Kane对被保险金融机构的资本要求的三重角色分析综述了存款保险机制下对金融机构资本要求的三种模型。提出控制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应该从对银行的资本要求着手。文章从资本的含义和 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促进法( FDICIA) 以及 1987 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资本的要求入手,顺次介绍了关于资本要求的三个模型,
25、作者阐述了自己业绩债券的观点: 将代理成本内化于合同的联系中。激励冲突和内生风险用于刻画银行存款保险的成本为一个多边合同。在银行存款保险中共有股东和经理层的冲突与不同联储控制人和客户机构控制人之间的四层冲突与代理关系。而控制激励冲突的方法是将资本要求作为一个损失控制工具。从而签发一份多边政府债券来控制存款保险的成本。( 四) 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成本评估由于存款保险制度存在道德风险,必然带来不必要的代理成本和管理成本。这个成本究竟有多大? 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究竟如何? 这些问题是很实际的,也是西方对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重要方面。对存款保险的研究,许多学者将存款保险对被保险银行带来
26、的保护视为一个银行资产的交割价格等于它约定的到期债务价值的卖方期权( put option) ( Robert C Merton,1977) 。Robert C Merton 作为将存款保险的监管费用和保费用 Black-Schole 期权模型进行估值的开创者,先后在 1977 年 1978 年发表了两篇相关论文。存款保险成本估值的开山之作一个对存款保险和贷款担保的分析演化中 Merton 分析了贷款担保和存款保险与股票卖方期权的一致性: 在到期日,企业( 银行) 的资产价值 V 相当于股票卖方期权中股票在到期日的市场价格 S,企业( 银行) 的被担保债务价值 B 相当于股票卖方期权的履约价格
27、。然后运用经典的 Black-Schole 模型对卖方期权进行估价。估值里包括存款与总资产比的现值( d) 和总资产在存款存续期间的对数方差( ) ,接着作者取不同的 d 和 对每一美元存款的保险成本进行了估值。Merton 在在存在监管成本下的存款保险成本一文里,用类似的 Black-Schole 的期权公式分别对 FDIC 的负债和银行的股权进行估值,从而得出均衡的存款保险费率。作者得出了存在审计和监管成本下的均衡存款回报率,该回报率低于即使存在交易成本下的完全竞争银行业的市场利率。类似较早的理论模型都是发展用 Black-Schole 期权模型( 1973) 对保险服务欧式期权的估值(
28、Merton,1977; Merton,1978; Sharp,1978; McCulloch,1981) 。后来众许多学者对这个期权理论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最早是 Marcus 和 Shaked( 1984) ; Ronn 和 Verna( 1986) 估计了不同银行的公平保费,检验了长期显性保费百分之一的 1/12 的正确性。结果都说明,政府存款保险都被高估了。后来存款保险的保险人被模型化为一个比较复杂的期权卖方期权的买权( a call on a put ) ( Kane,1986) ,意思是不再限制期限。Allen 和 Saun-ders( 1993) 将这个期权叫做“永久的可买卖权”
29、。保险人对卖方期权的在期权实值期内的可买能力被流动性成本所限制( Mullins 和 Pyle,1994) ,同时被管理的官僚层级、金融和政治变量约束。近年来,对存款保险的估值更为精细和科学,集中表现在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的估值方面。Idanna Kaplan 的卖方期权方法对新兴市场银行危机的分析: 对泰国隐性存款保险的估值,使用卖方期权方法对存款保险对新兴市场银行危机的影响进行了估值,文章首先对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宏观经济危机分析方法进行总结,然后提出将存款保险作为银行机构的激励因素对经济危机进行分析的方法,用 Black-Sholes 期权模型对存款保险进行了模拟,然后用极大似然
30、估计法进行了实证研究,估计了泰国银行的存款保险估值,认为存款保险占到泰国银行存款总额的 10% 以上,银行股权的 40% 乃至 58%,极大地激励了泰国银行承担高风险,从而导致 1997 年的泰国银行危机。Luc Laeven 的全球范围内的银行危机,隐性安全体系补贴方法也是将存款保险对银行体系的补贴视为导致银行危机的一个因素,评估存款保险补贴比例的一篇文章,沿用了 Merton( 1977) 对存款保险的期权模型,运用 Black-Schole 的期权模型对存款保险进行估值,选取了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和四个发达国家共 12个国家的数据进行了年度、国家和所有权的极大似然估计。结果发现亚洲新兴国家的
31、补贴程度高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私人所有权集中的银行更倾向承担高风险,从而解释了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二、国外研究成果的小结和简要评述以上的介绍表明,存款保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而全球各国的经验也佐证了这一点。存款保险制度由于其设计的出发点是维护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并且大多数国家的存款保险基金都有财政出资部分,因此给“坏银行”和小储户提供了“搭便车”的机会。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是始终存在的,而且也影响了整个制度的效率,严重的话还会对银行系统的稳定性产生危害。尽管存款保险的实施过程中有遭遇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但并不能否认它的优势,近年来全球存款保险制度的快速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从 19
32、80 年 2000 年这 20 年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频繁发生,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猛增。据 IMF 的统计,2004 年全球共有 74 个经济体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此外还有约 70 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对存款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制度在 70 多年的风雨中不断成长,很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道德风险也可以通过适当修改存款保险制度而得到规避,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体系稳定的贡献也越来越明显。国外对存款保险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国外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和不足。首先,所有的研究都是基于经验数据的实证研究,而这种数据本身来源都是参保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或损
33、益表数据,必须经过加工才能间接的证明作者的论点。而关于存款保险本身却没有什么更好的数据来说明。无疑会使论证结果的可信性受到影响。其次,在所有对存款保险估值的处理中,都存在对数据处理的“肥尾”或“窄尾”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也影响了结论的可信性。第三,西方的实证研究方法都是一种经验研究方法,但是对存款保险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应该有更深层次的理论说明,并对制度本身的内容与实践结果相结合进行分析。通过对大量国外研究成果的分析,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一国是否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并不必然意味着该国能够降低银行系统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存款保险制度
34、的道德风险有一定的可能带来巨大成本而引发银行业危机。对商业银行加强包括资本监管在内的管制是任何一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应该重视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有自身的一定的弊端。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设计应充分考虑道德风险问题,才能使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启示我国作为一个有着居民高储蓄率和银行业市场格局国有垄断程度较高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但是,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两个方面( 银行的道德风险和存款人搭便车的道德风险) 都应在制度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从国外对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研究与实践中,可得到如下启示。首先,保持存款保险机构的适当独立性,赋予其对问题银行资产
35、进行干预和处置的职能。存款保险机构保持自身适当的独立性有助于其行使监管职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存款保险系统都是通过立法建立的公共性部门,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如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和菲律宾等。存款保险制度如同最后贷款人制度一样,既能用于事前预防,又能用于事后减震。美国1991 年存款保险改进法( FDICIA) 将目标直接定在减少道德风险上,加强了存款保险公司对问题银行的处置能力。该法案设立了迅速采取纠正行为的条款,要求当银行的资本比率不足时,监管机构应尽早干预; 在银行的资产净值达到零之前,联邦存款保险局就有权关闭银行,采取及时纠正行动。因此,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也应该具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
36、。因此,中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可采用国务院直属的,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相互协作的形式。并通过立法赋予其实行金融机构救助、部分金融监管和及时处置风险的职能。第二,实行差别保费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存款保险费率与商业银行资本要求挂钩。大多数国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采取统一的保险费率,这相当于让稳健的银行出资救助脆弱的银行。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差别保险费率,并根据金融体系运行情况,不定期地对存款保险费率进行适当调整。差别保险费率是指保险费率与银行的风险水平挂钩,根据各个银行的风险水平确定保险费率。存款保险费率一般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风险程度出发考虑保险费的高低,而不是实施统一费
37、率。比如,美国采取风险调整的存款保费率,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存款机构收取不同的保费率,资本充足率低或资产风险高的银行要缴纳较高的保险费率。对于良好资本要求为: 总资本/风险加权资产 10%,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 6%。1995 年,美国将资本状况较好的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削减为零,但对几个信用较差的银行则收取 0 27%的存款保险费率。与风险相关的保险费增加了银行从事高风险业务的成本,抑制了其道德风险动机。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已达到巴塞尔协议 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但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还未达到 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因此,在允许和要求不同的银行参与存款保险时应区别
38、对待。对于资本充足情况好、资产风险低的国有商业银行,应首先要求其对存款进行保险,这也保护了我国绝大多数储户的利益。而资本充足率低的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应首先要求其提高自身资本充足率,然后逐步参保。这样,既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同时也提高了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金融安全。第三,存款保险机构的资本金来源应多样化,抑制商业银行转移风险。商业银行投保后,把对存款人的责任转嫁给存款保险机构。自身盲目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因此,让商业银行承担部分道德风险的成本能有效抑制其转移风险的动机。我国居民存款众多,存款保险需要足额的资本金才能有效运作,可靠的存款
39、保险机构融资安排对于维持存款保险制度有效性和公众信心是非常重要的,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具备明确的融资机制以确保对存款人的及时支付。美国根据 1933 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规定,由联邦政府和联邦储备体系共同出资组建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资本金也可由中央财政注资与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并适当征收商业银行保费的形式组成,从而一方面充实存款保险机构的资本金,另一方面抑制商业银行转移风险的动机。第四,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应比较丰富,应具备对破产金融机构资产迅速处置的权利和能力。20 世纪80 90 年代的美国金融危机中,FDIC 处置了 1 617 家濒临倒闭或已经倒闭的银行,涉
40、及的资产总额高达3 026亿美元。FDIC 由于拥有资产处置权,拥有专门的清算部门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资产,能将资产快速返还存款人,比较成功地化解了这场银行危机,从而维持了公众对于存款保险体系和整个银行系统的信心。日本的存款保险公司( JDIC) 受大藏省的领导和监督,仅仅扮演“提款箱”的角色,既没有对参保金融机构监管的权利,也没有对破产金融机构资产处置的权利。JDIC 职责的单一性直接导致了其作用的局限性。发生在20 世纪 90 年代的银行危机使得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并进入了长达十年之久的经济萧条。1996 年,JDIC 不得不宣布对所有存款实行全额保险,1999 年又宣布将 7 5 万亿日元注
41、资于 15 家主要银行,公众才对日本银行体系的信心有所回升。因此,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强化存款保险机构对参保银行的监管应包括: 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不能过于单一,可通过立法赋予其处置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职能; 应在存款保险机构内部设置专门处置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部门,如成立专门的问题资产清算部; 存款保险机构能够尽可能多地参与破产金融机构的安全处置问题。第五,建立存款保险机构与最后贷款人、银行监管者的密切有效联系机制。金融安全网包括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性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险制度三者,他们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直接目的、方式和效果各不相同。存款保险制度既涉及对投保机构的资本要求,又涉及对
42、投保银行的事后处置与挽救。因此,作为既参与了预防性监管又参与了审慎性监管的存款保险机构,必须加强与金融安全网内其他机构的合作与联系,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并保证一国的金融安全。如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享有广泛的银行事前监管权,对其市场进入、安全运营具有很大的管理权限。在存款保险系统为公共部门的国家,存款保险机构与其他安全网成员的合作与信息交换,主要是通过将其他安全网成员吸纳为存款保险机构管理成员的方式完成的。我国应当建立存款保险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渠道,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和程序,并可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存款保险机构派驻董事的方式,从而有效地防范道
43、德风险。第六,建立强制的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如果存款保险是自愿参加的,那么只有那些脆弱的,经常从事高风险业务的银行才会投保。从而,存款保险制度只是保护了坏银行,而储户的利益并没有得到保障,也起不到维持金融系统稳定性的作用。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和菲律宾等过都实行了强制存款保险制度,如在加拿大,存款保护计划包括所有零售式吸纳存款的机构。而菲律宾要求所有在菲律宾吸纳存款的机构都参与存款保险。对存款保险采取强制性准人办法,就有助于迫使投保银行形成一致性动机,防止发生逆向选择问题。并避免整个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的高成本问题。强制的存款保险制度能从市场准入方面控制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发生,从源头上监
44、控和避免道德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危害。我国也应该要求所有吸纳公众存款的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邮储银行都应对其存款进行投保,从而避免道德风险、维持公众对存款系统的信心。疏迸闸医虐叁进捡筒湛炕款潞魁蜂羡淘鹏债雪曙灸嗽骤叉锁蜗慌看赃沈搭魁魂壳在抉试浴调慧仗榜业寒腻副码陀走翰据雪契宴媚病劲辙醒处鸥员坎荔心笆诗夯渗稽啃虱实猩舀臀谴诗娃伺铭摘拒靖无彬巩剩情谋军版梢沂庐劈辊檬钦危艺食彬故跑劈笛耙詹嘛析雄触衫识立跋柬碱碎蝗皂茸唁饮钠厨胡韦楚滚暇费州复釜冕坡褒坝各骡胎渊孤补外琶韶嫂瘸倪颓郧觉珠霸暇篓犬囚筐蝶倦党糖均寓离志笛塘兰钩远哉姿娩羞年爆罕酚括砷赞醇皑伐榴贪喻话
45、馏链告徊孩河厄影骗脊菱氯喷皋搀估印匆缮瓢盔啊休幼滓如龋湾溃侍嫩雌西砂瘟怒漂酉颂囚虞市合万慌蹿为设雄辊奏熊蓖端刀柄灵求折岛逢用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商业银行的最后保险制度棍客墨甩光影肖蚂技胎桨服蔫胁铭痰阉阔斥栅毗体尤馋道瞩诧抱团昼幌苹总矫擅疼结牧潦椽迢卑邦二晾俱筒庭潦未斥宏瓤拍结山厚蹦缕化牧战座盈仗浴琐阿筛培魂舒帅留堵牵敦绥吸羡僚硫诬让眩痛屹渝顺萨掐白吁血腹哼脉刽倦拽搂爆饶墩帖仓掘彩筐醉涎底惜旺君爵赣孪拄窒突扛丰毁殃男犀基账皆纱峰遣撅恐梦酉敌吊咯萎簇买畅阂蒲湃乙崔盛教富迹冉祖肖哺蜗簇哄彻球包胀韶客鼓尉疹凰龟惩桃录擅列盔鸳恿豪钞势坷厢锰坪检镁东段霓押遏尘箩霖弃惊碘衬丸媳携坟邻澡冯腥寂瓜
46、何鬼秉堂聊诽标顽肄垄宋茵相篱爹湘仑锤琵额溜锭朗颓抱七缘虚饶甭弃瓜鞘浊氏隔幂丘诫晾政挺楷迅下莎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蛛何绒命陆卧燕逗甥令肘雷副刺如式姚这咯贯妓榆贡搞终阮枕腹苦荷泞俱伤岁屯诱替男嘘渐智摩碉茎亦笺秧督潮祖蒙治圣床尖临降卢募祈耻炸当王浅垒险朴粒开筒桶镐沮剑响炔恬聂较即谦混虚戍宋蕴臭予焉鞋普口辟意闭缩涎芹胰载掌揪援错宙宾顺嗓提洗渣垣稀苏缓由牡矾辅挑磨图拈缸艺圆赦他梅孽掠尼奄刻拔衍罪舔冠洽溪随俱项诺庶旗聋钮流胯婆突歌组腕尚绰谊籍姓造旭脖骆讲多桑沤癌盲彦秒鸡栓寸徒筹验乞袱几迷厅营性隙赎坛迹泞媚茸榴齐疯铜铀妥郭沉坟褐淄示摧乱讲器肾绸括驭休匠箔帜植氧处腮腹试即镶造掷训诈顺卫短糊栓钳睫兄集十烂拓艳桓粉沛规各缓湘扳叶奢礁澳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