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

上传人:z****6 文档编号:12256 上传时间:2020-07-08 格式:PDF 页数:65 大小:2.2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 计 规 范 发布实施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 由化工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修订的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已 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见 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 起施行原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化工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寰球化 学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号文的要求 由化学工业部负责主编 具体由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会同有关 单位 共同对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 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 总结了规范执行

3、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爆炸性气体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的危险区域划分 危险区域的范围 电气设备的选型 等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 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 邮政 编码并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 化 学 工 业 部 一九九一年九月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一节一 般 规 定 第二节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第三节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

4、的范围 第四节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 分组 第五节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 第三章爆炸性粉尘环境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第三节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 第四节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 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第三节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爆炸危险区域 划分条件表 附录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 附录四爆炸性粉尘特性 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了使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保

5、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 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 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 建工程的电力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一矿井井下 二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等的环境 三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 电 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四蓄电池室 五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 的环境 六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井平台 第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 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

6、统 第二章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一节一 般 规 定 第条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 现或可能出现下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之一时应进行爆炸性 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 一在大气条件下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 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 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三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 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第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 列条件 一存在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其浓度在爆炸 极限以内 二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第条在爆炸

7、性气体环境中应采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 施 一首先应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到最小程 度 二工艺设计中应采取消除或减少易燃物质的产生及积聚的 措施 工艺流程中宜采取较低的压力和温度 将易燃物质限制在 密闭容器内 工艺布置应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并宜将不同 等级的爆炸危险区或爆炸危险区与非爆炸危险区分隔在各自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厂房或界区内 在设备内可采用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覆盖的措施 宜采取安全联锁或事故时加入聚合反应阻聚剂等化学药 品的措施 三防止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形成或缩短爆炸性气体混合 物滞留时间宜采取下列措施 工艺装置宜采取露天或开敞式

8、布置 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置正压室 对区域内易形成和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地点设置自 动测量仪器装置当气体或蒸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时 应能可靠地发出信号或切断电源 四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 弧或高温的措施 第二节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 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二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三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 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

9、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 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 态 第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 爆 炸危险 区 域 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 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四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 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第条释放源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 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连续级释放源 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

10、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贮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 面 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 由排气孔和其它孔口 二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 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 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 封处 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 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 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三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运行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 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二级 释放源 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 压缩机

11、和阀门的 密封处 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 道 接 头 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 排气孔和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其它孔口处 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四多级释放源由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 源 第条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易燃 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采用机械通风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计机械通风故障的影 响 对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建筑物应设置备用的独立通风系 统 在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 设置自动报警或停止工艺流程等 确保能阻止易燃物质释放的预防措施或使电气设备断电的预防 措施

12、 第条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 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首先应按下列释放源的级别划分区域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区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区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区 二其次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 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 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 危险区域等级 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 险 区 域 等 级 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 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的扩散可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

13、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节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按下列要求 确定 一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 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经技术 经济比较综合确定 二 建筑物内部 宜以厂房为单位划定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但也应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当厂房内空间大释放源释放的易 燃物质量少时 可按厂房内部分空间划定爆炸危险的区域范围 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厂房内具有比空气重的易燃物质时 厂房内通风换气次 数不应少于次且换气不受阻碍 厂房地面上高度以内容 积的空气与释放至厂房内的易燃物质所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浓 度应小于爆炸下限 当厂房内

14、具有比空气轻的易燃物质时 厂房平屋顶平面以 下高度内 或圆顶 斜顶的最高点以下高度内的容积的空 气与释放至厂房内的易燃物质所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 应小于爆炸下限 注释放至厂房内的易燃物质的最大量应按释放量的倍计算 但不包括由 于灾难性事故引起破裂时的释放量 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轻于空气的气体 相对密度 大于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重于空气的气体 三当易燃物质可能大量释放并扩散到以外时爆炸危 险区域的范围应划分附加区 四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 可能泄漏时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可适当缩小 第条确定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宜符合第 条第条中典型示例的规定 并应

15、根据易燃物质的 1 5 M 3 0 M 7 . 5 M 0 . 6 M 7 . 5 M 7 . 5 M 1 区2 区附 加 2 区 地 坪 第 二 级 释 放 源 地 坪 下 的 沟 , 坑 7 . 5 M 7 . 5 M 7.5M 0 . 6 M 1 5 M 3 0 M 附加2 区2 区1 区 地坪 第二级释放源 地坪下的沟, 坑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释放量释放速度沸点温度闪点相对密度爆炸下限障 碍等条件结合实践经验确定但油气田及其管道工程石油库 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确定除外 第条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且为第二级 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

16、围划分宜符合 下列规定 图及图 一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区 二 以释放源为中心 半径为地坪上的高度为及 半径为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的范围内划为区 图释放源接近地坪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 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图释放源在地坪以上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 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7.5M 0.6M 30M30M 15M15M 3M 1区2区附加2区 地坪下的沟,坑 地坪 第二级释放源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三 以释放源为中心 总半径为地坪上的高度为 且在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区 第条易燃物质重于空气 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 通 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

17、危险区域的 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一封闭建筑物内和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 区 二 以释放源为中心 半径为高度为的范围内划 为区但封闭建筑物的外墙和顶部距区的界限不得小于 如为无孔洞实体墙则墙外为非危险区 三 以释放源为中心 总半径为地坪上的高度为 且在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区 图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 物内通风不良的生产装置区 第条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的贮罐其爆炸危险区 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及图 一固定式贮罐在罐体内部未充隋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 的空间划为区 浮顶式贮罐在浮顶移动范围内的空间划为区 二 以放空口为中心 半径为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 地坪下的坑沟

18、划为区 3 M3 M 3 M 1 区2 区 地坪下的坑, 沟 堤 地坪 贮罐无堤贮罐无堤 浮顶 3M 3M 1区2区 地坪下的坑,沟 堤 地坪 液体表面 放空口 1.5m半径范围 贮罐无堤 0区 贮罐无堤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三距离贮罐的外壁和顶部的范围内划为区 四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 高度的范围内划为区 图易燃物质重于空气设在户外地坪 上的固定式贮罐 图易燃物质重于空气设在户外地坪 上的浮顶式贮罐 第条易燃液体液化气压缩气体低温度液体装 载槽车及槽车注送口处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 列规定 图 一 以槽车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 半径

19、为的空间或以非 2 区1 区 地坪下的坑 蒸气回收 1 . 5 m 半径 密闭注送系统的槽车 ( 3 m 半径) 1 . 5 m 半径 ( 3 m 半径) 4 . 5 m 半径 ( 7 . 5 m 半径) 地坪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 下的坑沟划为区 二 以槽车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 半径为的空间或以非 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的空间以及至地坪以上的范 围内划为区 图易燃液体 液化气 压缩气体等 密闭注送系统的槽车 注 易燃液体为非密闭注送时采用括号内数值 第条对于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良好且为第二级 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

20、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 下列规定 图 当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不超过时 以释放源为中心 半 径为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及释放源至地坪以上 7.5M 4.5M 2区 地坪 第二级释放源 最大4.5m或至地坪 4 . 5 M 7 . 5 M 4 . 5 M 2 区 地坪 最大4 . 5 m 或至地坪 第二级释放源 封闭区底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的范围内划为区 图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注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超过时应根据实践经验确定 第条对于易燃物质轻于空气下部无侧墙通风良 好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压缩机厂房 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宜符合下列规定

21、图 图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良好的压缩机厂房 注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超过时应根据实践经验确定 4 . 5 M 1 区2 区 封闭区底部 第二级释放源 地坪 最大的4 . 5 m 或至地坪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一当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不超过时以释放源为中 心 半径为地坪以上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封闭区内部的 范围内划为区 二屋顶上方百页窗边外半径为百页窗顶部以上高 度为的范围内划为区 第条对于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 释放源的压缩机厂房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 规定 图 一封闭区内部划分为区 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地坪以上至封闭区底部 的空间和距离封闭

22、区外壁顶部的垂直高度为的范围内 划为区 图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不良的压缩机厂房 注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超过时应根据实践经验确定 第条对于开顶贮罐或池的单元分离器 预分离器和 分离器液体表面为连续级释放源的 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7.5M7.5M 15M 0.6M 1区2区 地坪 (3m) (7.5m) 3m 3m 3m 3 M 3 M 地坪 1 区2 区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一单元分离器和预分离器的池壁外半径为地坪上 高度为及至液体表面以上的范围内划为区 二分离器的池壁外半径为地坪上高度为及至 液体表面以上的范围内划为区 三区外水平距离半径

23、为垂直上方水平距离半径 为地坪上高度为以及区外水平距离半径为 地坪上高度为的范围内划为区 图单元分离器 预分离器和分离器 第条对于开顶贮罐或池的溶解气游离装置 溶气浮 选装置液体表面处为连续级释源的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 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一液体表面至地坪的范围划为区 二区外及池壁外水平距离半径为地坪上高度为的 范围内划为区 图溶解气游离装置 溶气浮选装置 第条对于开顶贮罐或池的生物氧化装置 液体表面 处为连续级释放源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 3M 3M 2区 地坪 3 M 3 M 3 M 3 M 风扇反转时的附加2 区 泵坑 2 区 1 区 1 . 5 m 半径 地坪 回水管

24、顶部烃放空管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定 图 图生物氧化装置 开顶贮罐或池壁外水平距离半径为液体表面上方至地坪 上高度为的范围内划为区 第条对于处理生产装置用冷却水的机械通风冷却 塔当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时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 符合下列规定 图 图处理生产用冷却水的机械通风冷却塔 一以回水管顶部烃放空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地坪 下的泵坑以及冷却塔及其上方高度为的范围内则为区 二当冷却塔的风扇反转时冷却塔侧壁外水平距离半径为 第二级释放源 1 区2 区 实体墙 15m (4.5m) 1 5 m ( 4 . 5 m ) 1 5 m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

25、全文信息系统 高度为冷却塔高度的范围内划为附加区 第条无释放源的生产装置区与通风不良的 且有第 二级释放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相邻 并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开 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图与通风不良的房间相邻 一通风不良的有第二级释放源的房间范围内划为区 二当易燃物质重于空气时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 的范围内划为区 三当易燃物质轻于空气时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 的范围内划分为区 第条无释放源的生产装置区与有顶无墙建筑物且 有第二级释放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相邻并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 隔开 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及图 一当易燃物质重于空气时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 的范围内

26、划为区 二当易燃物质轻于空气时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 的范围内划为区 地面线 有顶无墙 第二级释放源 1 5 m ( 4 . 5 m ) ( 4 . 5 m ) 1 5 m 1 5 m ( 4 . 5 m ) 有顶无墙 第二级释放源 15m (4.5m) (4.5m) 15m 15m (4.5m) 2区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与有顶无墙建筑物相邻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 图与有顶无墙建筑物相邻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外 第一级释放源上面的排风罩 通风不良的房间 1 区2 区 1 5 m ( 4 . 5 m ) 1 5 m ( 4 . 5 m )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

27、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三 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 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开的无释放 源的生产装置区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划为区 门窗位于 爆炸危险区域外时划为非危险区 第条无释放源的生产装置区与通风不良的且有第 一级释放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相邻 并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开 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图释放源上面有排风罩时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一第一级释放源上方排风罩内的范围划为区 二当易燃物质重于空气时区外半径为的范围内划 为区 三 当易燃物质轻于空气时区外半径为的范围内划 为区 第条对工艺设备容积不大于压力不大于 流量不大于的生产装置 且为第二级释放源 按照 生产的实践经

28、验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 一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区 地坪 地坪下的坑,沟 第二级释放源 半径4.5m 1区2区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易燃液体 液化易燃气体 压缩易燃气 体及低温液体释放源位于户外地坪上方 二 以释放源为中心 半径为至地坪以上范围内划为 区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的车间采用正压或连续通 风稀释措施后车间可降为非爆炸危险环境 通风引入的气源应安全可靠且必须是没有易燃物质腐蚀 介质及机械杂质对重于空气的易燃物质进气口应设在高出所 划爆炸危险区范围的以上处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应有爆炸危险 区域划分图对于简单或小型

29、厂房可采用文字说明表达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举例见附录二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四节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第条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应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或最小点燃电流分级并应符合表的规 定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 电流分级表 级别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最小点燃电流比 注分级的级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最小点燃电流比为各种易燃物质按照它们最小点燃电流值与实验 室的甲烷的最小电流值之比 第条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应按引燃温度分组并应符 合表的规定 引燃温度分组表 组别引燃温度 注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应符合附录三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

30、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五节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宜将正常运行时发生火花的 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二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 的数量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的产品 四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 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二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 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有两种

31、以上 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 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三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 应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 机械的 热的 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电气设备结构应满足电气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降低防爆性 能的要求 第条各种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旋转电机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的规定 二低压变压器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的规定 三 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 的规定 四灯具类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旋转电机防爆结构的造型表 电 气 设 备 防 爆 结 构

32、爆炸危险 区域 区区 隔爆型正压型增安型隔爆型正压型增安型 无火 花型 鼠笼型感应电动机 绕线型感应电动机 同步电动机 直流电动机 电磁滑差离合器 无电刷 注表中符号为适用为慎用为不适用 下同 绕线型感应电动机及同步电动机采用增安型时 其主体是增安型防爆结构 发生电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压型防爆结构 无火花型电动机在通风不良及户内具有比空气重的易燃物质区域内慎用 低压变压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表 电 气 设 备 防 爆 结 构 爆炸危险 区域 区区 隔爆型正压型增安型隔爆型正压型增安型充油型 变压器 包括起动用 电抗线圈 包括起动 仪表用互感器 中国建筑资讯网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

33、全文信息系统 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和选型表 电 气 设 备 防爆 结构 爆炸危险区域 区区区 本质 安全型 本质 安全型隔爆型正压型充油型增安型 本质 安全型隔爆型正压型充油型增安型 刀开关 断路器 熔断器 控制开关及按钮 电抗起动器和起动补偿器 起动用金属电阻器 电磁阀用电磁铁 电磁摩擦制动器 操作箱 柱 控制盘 配电盘 注电抗起动器和起动补偿器采用增安型时是指将隔爆结构的起动运转开关操作部件与增安型防爆结构的电抗线圈或单绕 组变压器组成一体的结构 电磁摩擦制动器采用隔爆型时是指将制动片滚筒等机械部分也装入隔爆壳体内者 在区内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时是指除隔型处也包括主要有火花部分为隔爆结

34、构而其处壳为增安型的混合结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灯具类防爆结构的选型表 电 气 设 备 防爆 结构 爆炸危险 区域 区区 隔 爆 型增 安 型隔 爆 型增 安 型 固定式灯 移动式灯 携带式电池灯 指示灯类 镇流器 五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 的规定 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表 电气 设备 防爆结构 爆炸危险 区域 区区区 本质 安全型 本质 安全型隔爆型正压型增安型 本质 安全型隔爆型 正压 型 增安型 信号报警装置 插接装置 接线箱盒 电气测量表计 第条当选用正压型电气设备及通风系统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

35、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一通风系统必须用非燃性材料制成其结构应坚固连接 应严密并不得有产生气体滞留的死角 二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联锁运行前必须先通风并应 在通风量大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容积的倍时才能接通电 气设备的主电源 三在运行中进入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应 含有易燃物质或其它有害物质 四在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运行中其风 压 不应低 于 当风压低于时 应自动断开电气设备的主电源或发出 信号 五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当采取 有效地防止火花和炽热颗粒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吹出的措施 时可排入区空间 六对于闭路通风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应供给 清洁气体 七电气

36、设备外壳及通风系统的小门或盖子应采取联锁装置 或加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八电气设备必须有一个或几个与通风系统相连的进排气 口排气口在换气后须妥善密封 第条充油型电气设备应在没有振动不会倾斜和 固定安装的条件下采用 第条在采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作隔墙机械传动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电气设备的房间应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爆炸危 险区域隔开 二传动轴传动通过隔墙处应采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 的密封措施 三安装电气设备房间的出口应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和无 火灾危险的环境当安装电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与爆炸性气体环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相通时应对爆炸性气体环境保持相对的正压 第条

37、变配电所和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变电所配电所包括配电室下同和控制室应布置 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以外 当为正压室时 可布置在区区内 二对于易燃物质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位于区 区附近的变电所配电所和控制室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 第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 方敷设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 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 埋地 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 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 并 宜设置排水措施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 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 沟敷设 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

38、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 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三 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 应 符合下列要求 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 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 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 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 在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 并使用

39、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 在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 在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 当 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 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 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 用阻燃电缆 九对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区内 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 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 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 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 引燃温度为组时 其 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的规定

40、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 适用于组表 导线截面 最大允许电流 三 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倍额定电压 最低为 第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 区区内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的规定 明设塑料护套电缆当其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电 缆槽板托盘或桥架方式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在易燃物质比空气轻且不存在会受鼠虫等损害情形时在 区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缆配线技术要求表 爆炸危 险区域 技术 要求 项 目电缆明设或在沟内敷设时的最小截面 电力照明控制 接 线 盒 移动 电缆 区 铜芯 及以上 铜芯 及以上 铜

41、芯 及以上 隔爆型 重型 区 铜芯 及以上 或铝芯 及以上 铜芯 及以上 或铝芯 及以上 铜芯 及以上 隔爆 增安型 中型 铝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连接与封端应采用压接 熔焊或钎焊 当与电气设备 照明灯具除外 连接时 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在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 在 区 内 不应有 中 间 接头 第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 区区内电压为以下的钢管配线的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 的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 爆炸 危险 区域 技术 要求 项 目电缆明配线路用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 电力照明控制 接线盒 分支盒 挠性 连接管 管子连接要求 区铜 芯 及以上 铜 芯 及以上 铜

42、芯 及以上 隔爆型对 及 以下的钢管螺 纹旋合不应少 于扣对 及 以 上的不应少于 扣并有锁紧螺 母 区铜 芯 及以上 铝芯 及以上 铜 芯 及以上 铝芯 及 以 上 铜 芯 及以上 隔爆 增安型 对及 以下的螺纹旋 合不应 少于 扣 对 及以上的不应 少于扣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为了防腐蚀 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 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 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区内钢管配线的电 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区

43、内 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 导体引向电 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直径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以内处以 及直径以上钢管每距处 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 区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 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 用 第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区内绝缘导线和 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 倍和自动开关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倍本款 项情况除外 二 引向电压为以下鼠

44、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长期允 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倍 第条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 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 度的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少距离 第条 爆炸性气体环境接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不需要接地的下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列部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仍应进行接地 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和直流 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直流电压为 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 二

45、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爆 炸性气体环境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以及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内 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该接地 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 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 此 时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只能作为辅 助接地线 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 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三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不少于两处与接地 体连接 四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避雷针的接 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 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 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

46、亦可合并设置 接 地电阻值应取其中最低值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章爆炸性粉尘环境 第一节一 般 规 定 第条对用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 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可燃性导电粉尘可燃性非导电粉 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环境时应进行爆 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设计 第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应分为下列四种 一爆炸性粉尘这种粉尘即使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中 也能着火呈悬浮状态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 等粉尘 二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导 电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煤铁锌钛等粉尘 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

47、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砂糖染料 可可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 四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纤维如 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第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出现的粉尘应按引燃温度 分组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 下列条件 一存在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二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第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应采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 施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引燃温度分组表 温度组别引燃温度 注确定粉尘温度组别时应取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和粉尘层的引燃温度两者中的 低值 一防止产生爆

48、炸的基本措施应是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 出现的可能性减小到最小程度 二防止爆炸危险应按照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特征采取 相应的措施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爆炸下限随粉尘的分散度湿 度挥发性物质的含量灰分的含量火源的性质和温度等而变 化 三在工程设计中应先取下列消除或减少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产生和积聚的措施 工艺设备宜将危险物料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 宜采用露天或开敞式布置或采用机械除尘 或 通 风 措 施 宜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并将可能释放爆炸性 粉尘的设备单独集中布置 提高自动化水平可采用必要的安全联锁 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 其中至少有一个通 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门应向爆炸

49、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 开启 应定期清除沉积的粉尘 应限制产生危险温度及火花 特别是由电气设备 或 线 路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产生的过热及火花应选用防爆或其它防护类型的电气设备及线 路 可增加物料的湿度降低空气中粉尘的悬浮量 第二节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第条爆炸性粉尘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 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二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 尘混合物的环境 第条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爆炸性粉尘的量爆 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第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 爆 炸危险 区 域 一 装有良好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 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 工 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二 设有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服务 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 其 通向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侵入的 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三区域内使用爆炸性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 下进行操作 第条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 风区域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相同 第三节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 第条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范围应根据爆炸性粉尘的 量释放率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电力工程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