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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主讲人:,婚姻法,继承法,第一节 婚姻法基本制度,一、结婚与结婚效力,家庭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而发生的,由一定范围内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一)结婚的条件,1,、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均无配偶,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一、结婚与结婚效力,(,二)结婚登记,1,.,我国实行登记结婚,经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始确立夫,妻关系。,2,.,结婚登记机关,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3,.,办理结婚登记不得代理,婚姻自结婚登记机关批准登记之日起成立,(,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1,.,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5),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3.,婚姻被确认无效、被撤销的效力,(1),原则,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2),财产处理,当事人同居期间财产原则上按共同共有处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归其所有;,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配,当事人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依照顾无过错方判决。,(3),子女处理,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生父母子女关系。,(,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我国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前同居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具有婚姻的效力。,94,以后的均认定为非法同居。,2.,非法同居,自,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四)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二、家庭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1,)相互扶养的义务,(,2,)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3,)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2,、父母子女关系,婚生子女,血亲,非婚生子女,子女,养子女,拟制血亲,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二、家庭关系,3,、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二、家庭关系,三、夫妻财产关系,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法定共有财产,法定特有财产,分别财产制,一般共有制(全部共有制),部分共有制(限定共有制),案 例,吕秀才与郭芙蓉,2000,年结婚,婚前郭芙蓉老爸赠与房产一栋。婚后郭芙蓉秉烛伴读,秀才先后发表小说,8,篇,得稿酬,10,万元;秀才继承姑姑的遗产,20,万元;郭芙蓉用所得遗产投入股市,赚取,5,万元;秀才又创作一长篇小说,与出版社合同已签,约定一经出版,即一次性付稿酬,20,万元。现吕秀才与郭芙蓉离婚。问:哪些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夫妻财产关系,(一)法定共有财产,婚姻法,第,13,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受赠所得财产;,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也归夫妻共同所有;,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有财产购买的房屋,虽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二)法定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下列财产应为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案例,甲婚前受赠一栋房屋,与乙结婚后共同使用、管理该房近,15,年,当甲与乙离婚时,该房屋(),A,、仍应视为甲的婚前个人财产,B,、应视为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C,、应由甲、乙平均分割,D,、甲和乙应当进行协商确定,案 例,小钱,2007,年与金小姐相识并相恋,二人决定,2008,年,10,月举行婚礼,但金小姐的母亲要求小钱在结婚前购买房屋用于结婚,于是小钱,2007,年,12,月首付,20,万购买了总价,60,万的房屋一套,,2008,年,3,月二人登记结婚,并于,10,月举办了婚礼,,2009,年二人因性格不合离婚,则该房屋()。,A.,属于小钱的婚前个人财产。,B.,二人的婚前共同财产。,C.,夫妻共同财产。,D.,小钱的婚后个人财产。,案 例,接上题,如果房屋首付款中金小姐也投入了,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10,万元,则离婚后金小姐可以分得()万元的房屋资产。,A.30,。,B.15,。,C.10,。,D.0,。,房产证登记,在两人名下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也不论是由哪一方出资购买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不论是一方还是双方出资购买,也不论是登记在一人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购房问题,购房问题,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按揭贷款,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产为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即使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也应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其还款来源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购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个人名下,若其配偶有证据证明也有出资,并且出资是以所购房产为共同所有为条件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问题,无论婚前,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是结婚登记的时间,二是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同时以房产证载明的产权所有人作为辅助的判断。,主要把握两个时间点,判断房屋产权的归属,案 例,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20,万元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许多亲友前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归夫妻共有,B.,王某继承房产归夫妻共有,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三)约定财产制,1,、约定对象,婚前及婚后财产均可约定,2,、约定时间,婚前及婚后均可约定,3,、约定种类,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财产制、部分共同财产制,4,、约定形式,书面,形式,(,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否则,适用法定财产制),5,、约定的效力,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案例,小张父亲,2008,年罹患尿毒症,需要通过透析维持生命,为了给父亲治病,小张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并向朋友借了,30,万元的外债。妻子王女士对此难以理解,引发矛盾,并因此起诉离婚。王女士认为小张借钱完全用于父亲治病,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拒绝承担,30,万元的债务。此案例中,30,万元债务属于(),A.,小张的婚前个人债务,B.,因赡养所引发的债务,虽然王女士不同意,仍是夫妻共同债务。,C.,债务虽然因赡养引发,但由于王女士不同意,根据共同共有制的特点,债务仍是小张的个人债务。,D.,该债务属于一方擅自对他人进行赡养所形成的债务,是小张的个人债务。,(四)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负债。在认定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a,、夫妻双方共同举债,b,、夫妻一方负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c,、夫妻双方约定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为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因医疗所负的债务,;,夫妻建造或购买房屋及装修所负的债务;,符合道义和礼仪上的惯例赠与所负的债务,;,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赡养、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6,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个人债务,a,、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b,、一方未经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c,、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d,、其他应由个人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一方婚前所付个人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亦除外。,案例,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案例,甲于,2000,年与乙结婚,,200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应该(,)。,A,、由甲偿还,B,、夫妻共同偿还,C,、由乙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五)财产分配工具,1.,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依法对夫妻或,“,准夫妻,”,各自婚前或婚后财产、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与证明的活动。,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婚后约定财产公证,(五)财产分配工具,2.,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婚姻家庭信托,子女保障信托,遗产管理信托,养老保障信托,(五)财产分配工具,2.,信托,四、,离 婚,离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一)离婚的形式,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二,),离婚的法律后果,1,.,离婚时财产处理,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3,.,探望权,四、,离 婚,1,.,离婚时财产处理,共同财产处理,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一方有隐匿、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有过错方,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二,),离婚的法律后果,案 例,何先生与何女士,2000,年结婚,婚前何先生有,5,万元的股票资产,婚后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何先生操作股票的能力得到很大提升,,2001,年用共同财产追加投入,15,万元资金,到,2009,年股票市值已经变为,200,万元。两人在婚后因为性格不合发生多次争吵,并决定协议离婚。二人对其他财产的处理没有异议,但对股票不知如何处理,针对股票资产下列()建议是合适的。,A.,其中,5,万元是何先生的婚前个人资产,其余是夫妻共同财产。,B.,和女士可以分得,7.5,万元的股票资产。,C.,根据比例,其中,150,万元是共同财产。,D.,和女士可以分得,100,万元的股票资产。,案 例,接上题,股票市场瞬息万变,如果将股票变现后分割可能引发较大损失,()选择是合适的。,A.,等股市稳定后再分割。,B.,和女士将属于自己的股票资产委托何先生操作。,C.,何先生保留全部股票资产,给何女士作价补偿。,D.,立即变现分配资金。,对于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的股份可自由转让)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作如下处理:,双方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权的,该配偶即为该公司股东,。,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事宜达成一致,但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而愿意以同等价格购入,的,转让给该股东,所得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配偶为该公司股东。,对于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双方同意将其合伙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应作如下处理:,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即成为,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权的,可对转让所得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对退还财产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权,又不同意退伙或退还财产份额 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 即为合伙人。,,,对于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别处理如下:,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先评 估,再由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 补偿。,均主张经营的,竞价决胜负,由,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均不愿经营的,清算后,依法分,割 相应财产。,债务清偿,个人债务,由一方财产清偿;,原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共同偿还:先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约定分别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1,.,离婚时财产处理,共同财产处理,(,二,),离婚的法律后果,彩礼的返还问题,在下列情形下,应予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现已离婚的;,婚前给付并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已离婚的。,1,.,离婚时财产处理,(,二,),离婚的法律后果,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要求。,注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时,应由其父母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其共同承担责任,即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二,),离婚的法律后果,案例,甲、乙为夫妻(离异),有一子丙,12,岁,丙随母亲生活。一天,丙致小朋友丁伤害,花去医疗费,8,万元。经查:,题,A:,乙有个人财产,20,万元,甲有个人财产,200,万元,题,B:,乙有个人财产,7,万元,甲有个人财产,200,万元,题,C:,乙有个人财产,1,万元,甲有个人财产,200,万元,3,.,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有探望子女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人有权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二,),离婚的法律后果,1,.,离婚时财产处理,第,二节,继承法基本制度,一、继承概述,二、继承方式,第,七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一、继承概述,(一)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自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存在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先后时间的,依此推定:,1.,无继承人的先死亡;,2.,都有继承人的,长辈先死亡;,3.,备份相同的,同时死亡,彼此无继承发生。,案例,A,、,B,是夫妻,有一子,C,、一女,D,,,C,、,E,是夫妻,有一子,F,,,E,有一兄长,G,。某日,A,、,B,、,C,、,E,、,F,已同出游,不幸遇车祸全部罹难。,问:本案中应如何推定死者的先后顺序?,(二)遗产,原则:,个人合法财产,注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产)。,分配顺序:,税款,一般债务,继承,一、继承概述,(一)继承开始的时间,习题,(三)继承权,1.,继承权的取得,婚姻关系:配偶,血缘关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抚养关系:丧偶儿媳、女婿,(二)遗产,一、继承概述,(一)继承开始的时间,2.,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三)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第,二节,继承法基本制度,二、继承方式,(一)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虽不是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为“适当分得遗产人”。,案例,甲有一子丙(,10,岁),乙有一子丁(,12,岁)。甲乙结婚,不久甲死亡,请问甲的继承人有哪些?,又:如丙,10,岁,丁,20,岁,且已参加工作,如何?,案 例,1992,年李某收养了王某(,2,岁),一直共同生活。,1995,年李某因病去世,,1996,年王某的生父母亦相继去世。下列表示正确的是:,A.1995,年李某因病去世,王某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B.1995,年李某因病去世,王某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C.,王某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D.,王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仅有权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特别注意,养子女为养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是其生父母的继承人。,继子女享有对其亲生父母与继父母的,双重继承权,。,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 承机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继承人,但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继承人。,(一)法定继承,如无特殊情况,遗产在各继承人间平均分配,例外之一:,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平等继承(,1,)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无特殊情况,遗产在各继承人间平均分配,例外之二:,法定继承人以外之人分得遗产(,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注意: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案例,张明,男,某公司总会计师,父母健在,有一个,15,岁身体残疾的弟弟张良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00,年,10,月,张明与夏敏结婚。,2002,年张明不幸因病去世,而夏敏当时已经怀孕七个月。经查,张明的家庭财产包括,60,万银行存款、市价,70,万的房子(该房屋为张明个人婚前购买,全款付清)、价值,20,万元的汽车、还有其他财产共计,20,万元,没有留下遗嘱。,1,、张明的遗产应当按照()的原则处理。,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转继承,D,、代位继承,2,、按照法定继承,张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包括()。,A,、夏敏,B,、张明的父亲,C,、张明的母亲,D,、张良,3,、如果没有夫妻财产协议,在对张明的遗产进行分割前,要进行的工作中不包括()。,A,、对遗产范围进行界定,B,、对夫妻财产进行分析,C,、将属于夏敏的财产分离出去,D,、将遗产交付信托,4,、张明的遗产总额为()。,A,、,120,万元,B,、,170,万元,C,、,85,万元,D,、,60,万元,5,、,可分得张明遗产的人为()。,A,、张明的父亲、张明的母亲、夏敏,B,、张明的父亲、张明的母亲、夏敏、张良,C,、张明的父亲、张明的母亲、夏敏、未出生的孩子,D,、张明的父亲、张明的母亲、夏敏、未出生的孩子、张良,6,、,按照一般原则,下列关于张明遗产的分配,说法正确的是()。,A,、张明的父母共分得,1/3,的遗产,B,、张明的妻子得到,1/4,的遗产,C,、张良可以适当分得遗产,D,、为未出生的孩子分出,1/3,的遗产,7,、,张明未出生的孩子可以分得张明遗产是()。,A,、基于照顾弱小的原则,B,、基于法律对胎儿必留份的规定,C,、基于法律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D,、违反法律的规定,8,、,根据本例所示,夏敏获得的遗产总数约为()。,A,、,22,万元,B,、,40,万元,C,、,30,万元,D,、,42.5,万元,9,、根据本例所示,夏敏所有的财产约共有()。,A,、,72,万元,B,、,80,万元,C,、,90,万元,D,、,92.5,万元,10,、如果孩子出生时候已经死亡,那么孩子的遗产份额通常应当(),A,、由夏敏获得,B,、在张明父母和夏敏之间分配,C,、由张明父母获得,D,、在张明父母、夏敏和张良之间分配,11,、如果孩子出生一个月后死亡,那么孩子的遗产份额应当(),A,、由夏敏获得,B,、由张明父母获得,C,、在张明父母和夏敏之间分配,D,、在张明父母、夏敏和张良之间分配,12,、在上题所示的情况下,夏敏获得的遗产总数约为()。,A,、,40,万元,B,、,42.5,万元,C,、,30,万元,D,、,60,万元,(二)遗嘱继承,1,、遗嘱概念和特征:,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遗嘱不适用代理制度;,(,3,)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法定继承,二、继承方式,2,、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合法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上,4,种遗嘱,经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3,、遗嘱的形式,4.,遗嘱的效力,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若其他遗嘱的内容和公证遗嘱的内容冲突,无论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并且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案 例,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人和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案 例,甲年迈而富有,有二子一女(乙、丙、丁,),。甲卧病,子女争来嘘寒问暖,甲感动,当着律师、子女面定下遗嘱,“,吾百年之后,,90,万存款归乙,车队归丙,不动产归丁,”,。遗嘱已立,子女遂不前来探视。唯一侄女小,A,照顾,甲又立一遗嘱,“,前一遗嘱无效,撤销,,90,万元归小,A,”,,并公证,未对其他财产进行处理。甲同时将车队变卖。问甲死后,遗产如何分配。,4,、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对公证遗嘱的修订和撤消也必须采用公证的方式。,存在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且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遗嘱为准。,遗嘱人销毁遗嘱文书,推定遗嘱人撤销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除外。,被继承人生前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左,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相应部分被撤销。,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和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均可证明。后冯老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案 例,冯先生的自书遗嘱(),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处理财产。,B.,无效,因为分配并不公平。,C.,无效,因为没有给冯枫和冯强留特留份。,D.,无效,因为分配了家庭共同财产。,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处理财产。,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D.,无效,因为没有制定见证人。,冯老先生的遗产总计(),A.40,万房产,存款,20,万,B.40,万房产,存款,10,万,C.20,万房产,存款,10,万,D.,存款,10,万,冯老先生的遗产应当按照()继承。,A.,法定原则,B.,自书遗嘱,C.,口头遗嘱,D.,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冯老先生的老伴可以分得()的财产。,A.24,万房产,,12.5,万存款,B.25,万房产,,12.5,万存款,C.5,万房产,,2.5,万存款,D.24,万房产,,10,万存款,冯枫可以分得()的财产。,A.0B.1.25C.3.75D.4,冯老大可以分得()的财产。,A.0,万,B.20,万,C.6.5,万,D.7.5,万,遗嘱信托,遗嘱信托,=,遗嘱,+,信托,遗嘱信托业务又可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两类,人寿保险信托,人寿保险信托,=,人寿保险,+,信托,是委托人基于人寿保险中受领保险金的权利或保险金,以人寿保险金债权或人寿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指定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所规定,为受益人管理运用交付或直接交付保险金。,功能:财产风险隔离,专业财产管理,家庭生活保障,规避经营风险,(三)遗赠,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要有表示接受的明示行为。,(二)遗嘱继承,(一)法定继承,二、继承方式,(四)遗赠扶养协议,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规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抚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2.,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义务,致使协议解除。,(五)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的适用关系,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依法定继承方式办理:,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弃权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案 例,某八旬老妇乃以富孀,膝下三子二女(甲、乙、丙、丁、戊),并有一侄女寅。老妪身前立一遗嘱,云:,“,吾辞别人间后,存款若干归甲;船队归乙;除别墅外的房产归丙;所有股票归丁,所有债权归戊,其余动产归寅。,”,老妪于,9,月,9,日逝世。在此前后,发生如下事件:,甲于老妪死后表示,放弃一切继承权;,寅于老妪死后得知遗嘱,但未作任何表示;,乙、丙一向不睦,丙眼红乙将得到的船队,欲夺之,而后快,遂于,9,月,8,日杀死乙;,经查,,“,所有股票归丁,”,系丁篡改,原为归戊所有;,经查,老妪生前还有别墅一栋,遗嘱忘了处理。,分析,1,、甲明确放弃继承权,其按遗嘱确定的存款纳入法定继承顺序;,2,、寅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遗赠人两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其份额纳入法定继承顺序;,3,、丙为夺遗产而杀死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份额纳入法定继承顺序;,4,、乙的篡改行为无效,股票应归戊所有;但其行为性质不构成情节严重,其继承权不予剥夺;,5,、别墅在遗嘱中没有体现,应纳入法定继承顺序。,据此,本案的遗产应当作出下分配:甲、寅、丙不参与分配;戊获得股票、债券;乙之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船队;其他财产在乙之晚辈直系血亲、丁、戊之间三等份分配。,第,三节,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工作流程,一、收集客户信息,二、提供规划服务,一、收集客户信息,需要收集的信息主要包括两方面:,客户家庭的财产结构信息;,客户家庭的基本构成和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客户家庭结构调查表,住址:职业:家庭成员人数:,客户姓名,性别,年龄,与客户关系,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客户家庭财产调查表,财产类别,数量,价值,备注,二、提供规划服务,(,一,),提供财产分配规划服务,(,二,),提供财产传承规划服务,感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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