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西区黄河路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为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经费需求和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资产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4、学校的
2、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5、经费由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6、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 预算管理7、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8、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调整,可申请调整预算。 9、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需向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按年度或学期报送用款计划。 第四章 收入支出管理10、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11、学校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 12、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支出和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支出。 13、学校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14、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15、学校年度经费结余,除专项资金按国家规定结转使用外,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
4、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1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设置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17、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18、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应及时调帐。 19、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在800元以
5、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期限内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0、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六章 负债管理21、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七章 财务清算22、经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23、财务清算时,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24、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合并、撤销和成建制划转三种情况处理。 第八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25、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26、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7、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8、中小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仅。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