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 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展现中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望遵照执行: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 整洁、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二、仪容仪表细则1、发型要求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烫发、不染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触领(衣领),侧鬓不过腮。 2) 女生发型:前额刘海不过眉、后面头发不过肩。不烫发、
2、染发;不梳怪发型。2、服装要求 统一穿适合中学生身份的校服,做到整洁、得体、大方。3、配饰要求 1)不涂脂,不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 等饰物;3)不纹身,不刻字; 4)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4、穿鞋要求学生在校不穿高跟鞋,在教学区内不穿拖鞋(晚修期间除外)三、仪容仪表检查方式、要求和处理 1、检查方式 1)每天值班组进行检查登记; 2)各级各班每天对仪容仪表进行自查; 2、检查要求 1)凡与上述“仪容仪表细则”要求中任何一项不相符的增多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学生进入校园必须穿校服(没有穿戴在身上的作未穿戴登记处理)
3、;3)班主任、年级组长有权力、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4)家长有责任配合督促子女做好仪容仪表工作,如发现不合要求的,应及时督促子女改正。3、结果处理 1)凡仪容仪表不合格者,不允许直接进入教学区,由值班老师按有关规定教育处理;2)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的中午休息时间或课外放学时间整理、修剪合格;服装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的下一个上学时间穿好校服;其它方面(涂甲油、纹身等)则限期整改;3)经检查发现仪容仪表不合格的学生,检查结果按每人次扣 2 分纳入文明班级量化考核; 4)在仪容仪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拒不认错,顶撞检查人员的,将从重处理; 四、其它 在仪容仪表问题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如特殊疾病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