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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章 习礼仪 讲文明,第,2,章知荣辱 有道德,第,3,章弘扬法治精神 当好国家公民,第,4,章自觉依法律己 避免违法犯罪,第,5,章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知识结构,第,1,章 习礼仪 讲文明,第一节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一、做自己人生的主人,认识自己有以下几种方法:,比较法。,自评法。,他评法。,心理测验法。,1.,正确认识自己,2.,成为一个自尊自信的人,自尊是一种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自尊首先表现为自我尊重和爱护;自尊还包含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对自己尊重的期望。,自信是人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3.,培养健康的人格,(,1,)培养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2,)培养谦虚谨慎、沉着稳重、凡事要三思而后行的品质和习惯。,(,3,)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4,)培养实事求是的精神。,(,5,)培养爱祖国、爱集体、爱科学、爱劳动的精神。,(,6,)培养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而使自己永远朝着正确的方向,把握好人生的航程。,二、提升自我,塑造良好形象,首先,注重个人的仪容仪表、仪态举止、谈吐、着装等。,其次,注意公共场所礼仪。,第三,做到谦恭礼让。,三、学习交往礼仪,完善自我形象,1.,交往礼仪的基本要求,平等互尊、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互利互助,2.,交往礼仪的作用,有助于塑造良好形象。,有助于提升国民素质。,有助于调节人际关系。,有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3.,礼仪的意义,(,1,)注重礼仪是继承我国礼仪传统的需要。,(,2,)注重礼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3,)注重礼仪是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需要。,(,4,)注重礼仪是实现个人自身完美的需要。,4.,自觉践行交往礼仪规范,(,1,)从小事做起,注意细节。,(,2,)平等相待,尊重他人。,(,3,)顾全大局,求得和谐。,(,4,)增强意志力,提高自控力。,第二节 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一、认识职业礼仪,(一)职业礼仪的特点,1.,行为的规范性,职业礼仪的规范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语言的规范性。,(,2,)行为的规范性。,2.,范围的特定性,3.,形式的多样性,(二)职业礼仪的作用,1.,职业礼仪是沟通的桥梁,社会需要礼仪,人类需要沟通。沟通是礼仪的首要功能,也是礼仪的首要目的。,2.,职业礼仪是个体与群体的调节器,我们应特别注意交际礼仪的运用,并通过它来促进本人或本组织的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1.,相互尊重、真诚相待,真诚是对人对事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待人真心真意的友善表现,是礼仪的情感基础。其表现为对他人的正确认识,相信他人,尊重他人。,2.,宽容大度、自信自律,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要用宽广的胸怀去包容他人,学会换位思考。,3.,把握分寸、平等适度,距离即是美,掌握好交往时的感情尺度,往往可以达到更佳的效果。,(三)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二、亮出职业风采,2.,个人行为举止礼仪,在与他人交谈时应根据双方关系保持合乎礼仪的距离。要注意以下四点:,(,1,)不要跟在别人身后人云亦云,要学会发出自己的声音。,(,2,)办公室里有话好好说,切忌把与人交谈当成辩论比赛。,(,3,)不要在办公室里当众炫耀自己,不要做骄傲的孔雀。,(,4,)办公室是工作的地方,不是互诉心事的场所。,(一)办公室礼仪,1.,个人形象礼仪,上班期间,应保持整洁、端庄的个人礼仪形象。,(二)公共区域礼仪,1.,用餐,尽量不在用餐时间向同事提出工作要求,以免打扰他人吃饭、休息;如果公务繁忙不得不在办公桌上用餐,应注意不要边吃东西边工作,尽量不要吃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食物;用餐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并注意通风。,2.,上、下楼,上、下楼时,应遵循,“,单行右行,”,的原则,以免阻挡他人;如果为别人带路,应走在前头;与尊长、女士同行时,如果楼梯过陡,下楼时应主动走在前面,上楼时则应主动走在后面。上下楼时应注意与前面和后面的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碰撞。,3.,乘电梯,上下班时,电梯里面人非常多,先上来的人,要主动往里走,为后面上来的人腾出地方,后上的人,要视电梯内人的多少而行,当超载铃声响起,最后上来的人主动下来等后一趟。如果最后的人比较年长,年轻人要主动要求自己下电梯。,(三)同事之间的礼仪,1.,尊重同事,2.,物质往来应清楚,3.,帮助同事解决困难,4.,不在背后议论同事的隐私,5.,对同事间的误会应大度处之,(四)电话礼仪,接听电话的步骤如下:,1.,接听电话前,(,1,)准备笔和纸。,(,2,)停止一切不必要的动作。,(,3,)使用正确的姿势。,(,4,)带着微笑迅速接起电话。,2.,接听电话时,(,1,)三声之内接起电话,注意语调、语速、措辞。,(,2,)主动问候,报部门介绍自己。,(,3,)如果想知道对方是谁,可以说,“,请问您哪位,”,或者可以礼貌地问:,“,对不起,可以知道应如何称呼您吗?,”,(,4,)须搁置电话或让宾客等待时,应给予说明,并致歉。,(,5,)感谢对方来电,并礼貌地结束电话。,(五)迎宾礼仪,1.,迎宾的基本顺序,要圆满完成一次迎宾仪式,须先确定以下各项细节:,(,1,)先确定来宾抵达的日期、车次、航班、地点等信息。,2.,迎宾仪式的内容,热情见面,相互问候;向来宾献花;宾主双方相互介绍迎宾人员;主人陪同来宾与欢迎人员见面。与客人同行时,要让客人走在内侧即右边,而陪同人员则走在左侧;出入房门时,让先为敬,即应该让客人先入先出。,3.,车的座次礼仪,五座位轿车的一般座次:有专门司机开车时,后排右座是第一上座;如果领导或者朋友亲自开车,第一上座为前排右座;客人主动选择的位置就是上座。,旅游中巴和大巴的座次:以司机座后第一排(即前排)为尊,后排依次为小;其座位的尊卑,依每排右侧往左侧递减。,4.,社交场合的座次礼仪,在安排会议室并与来宾进行会谈时,应以客为尊,并将尊贵的位置让给客人。如果会谈安排在室内进行,应以以下原则确定座位的尊位:面向房间正门的位置为上座;以离正门最远的为尊位;居中位置为上座;以右边为上座(这是国际惯例,在中国的部分场合遵循的是以左为上);以前排为上座。另外,当客人来访时,主人应该主动从座位上站起来,引领客人进入会客厅或者公共接待区,并为其送上饮料,如果是在自己的座位上交谈,应该注意声音不要过大,以免影响周围同事。切记,始终面带微笑。,(六)商场服务礼仪,1.,态度诚恳,2.,业务精通,3.,诚信经营,4.,售后服务周到,(七)酒店宾馆服务礼仪,(,1,)仪表仪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制服整洁。,容貌要修饰。,注意个人卫生。,(,2,)仪态。,恰当的手势。,自然的表情。,(,3,)语言。,用语得体。,热情灵活。,有礼有节。,(,4,)规范。,规范的服务既是对客人的尊重,也是酒店宾馆服务质量的保证。,(八)旅游服务礼仪,1.,仪表,2.,接站,3.,游览,4.,讲解,5.,入住宾馆,6.,送客,第,2,章 知荣辱 有道德,第一节 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一、了解道德,遵守职业道德,(一)道德的起源与本质,1.,道德的起源,劳动创造了道德产生的必要性,而且也创造了道德产生与发展的动力。劳动不仅带来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带来了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而且还使人们产生了对自己的全面意识和全面发展的要求。人类社会为了自身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正确地处理和调整这些关系。否则,各种矛盾的激化,就会导致人类社会生活的混乱,如不能加以控制,最终就必将导致人类社会自身的毁灭。这样,道德作为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规范就应运而生了。,2.,道德的本质,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具有决定作用,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第二,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第三,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必然带有阶级属性。,第四,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3.,道德的分类,道德分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三类。,(二)社会公德的概述,1.,社会公德的含义和范围,(,1,)社会公德的含义。,广义的社会公德是指反映阶级、民族或社会共同利益的道德。狭义的社会公德是特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2,)社会公德的范围。,社会公德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事关重大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由国家提倡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是在人们日常的公共活动中,应当遵守、维护的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守则。,2.,社会公德的特点,(,1,)基础性。,(,2,)全民性。,(,3,)相对稳定性。,3.,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社会公德主要内容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1,)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人类为维系正常生活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2,)助人为乐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直接体现。,(,3,)爱护公物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要求。,(,4,)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之一。,(,5,)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又一基本要求。,(三)家庭美德,1.,家庭美德的含义,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和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交往关系的行为规范。,2.,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1,)尊老爱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庭生活中,父母精心抚养和爱护子女,子女赡养和尊敬老人,是家庭美德的重要表现。,(,2,)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在现代家庭里,家庭成员要求人格平等,首先是男女平等,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同时也要以实际行动赢得自己的人格。其次,相互平等,相敬相爱。家庭不同于其他的社会群体,它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4,)邻里团结。俗话讲,“,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邻居间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仅有助于我们克服困难,还能为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3,)勤俭持家。勤俭持家是保持家庭团结和睦、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一个善于当家理财的人,应当学会量入为出,计划开支,即使家庭不是很富裕,也能把日子过得圆圆满满,全家人安定团结。,3.,树立良好的家庭美德,(,1,)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内涵。,(,2,)充当家庭文明建设有效载体。,(,3,)家庭文明未来建设。,4.,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意义,(,1,)家庭美德是维系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精神支柱。,(,2,)家庭美德是社会安定团结、健康发展的保障。,(,3,)家庭美德是社会道德的有益补充。,(,4,)家庭美德是公民个体道德化的摇篮。,二、良好道德的巨大作用,1.,道德的主要功能,(,1,)道德的认识功能。,(,2,)道德的调节功能。,(,3,)道德的评价功能。,(,4,)道德的教育功能。,2.,道德的社会作用,(,1,)道德对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2,)道德间接地为经济基础服务。,(,3,)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4,)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5,)道德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6,)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第二节 职业道德是职业成功的必要保证,一、遵守职业道德是从业之本,1.,职业道德的概念,职业道德是指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即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行为标准和要求。,2.,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第一,职业道德的内容反映了鲜明的职业要求。,第二,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第三,职业道德既调节从业人员内部关系,又调节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第四,职业道德既能使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职业化,”,,又使个人道德品质,“,成熟化,”,。,3.,职业道德的特点,(,1,)应用范围具有行业性和适应性特征。,(,2,)具体内容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特征。,(,3,)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和规范性特征。,二、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是指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岗位具有高度的珍视与热爱之情。敬业,是指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着无限的忠诚、神圣的使命感与责任心和忘我投入的热情。爱岗是敬业的前提,不爱岗就谈不上敬业;敬业是爱岗的延伸,一个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必然会兢兢业业地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真诚的奉献。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把爱岗敬业作为各行各业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三、诚实守信,办事公道,1.,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要求各行各业的广大职工在职业活动中都要坦诚相见,信守承诺,诚心待客,货真价实。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言而无信。,诚实守信是职业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各行各业在职业交往中要以诚待人,讲求信誉。因此,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应以诚信为本。,2.,办事公道,公正无私、办事公道,历来是人民群众对为官者处事的品行要求。荀子曾说过:“上公正则下直矣。”认为上级公正,下级才能正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领导者,能够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恪守公正原则,秉公办事,正直为人,不仅能提高个人的崇高价值和人格尊严,而且能强化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正形象。对于维护党的威信,树立社会正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无论从事哪种职业都是为人民、为社会服务。各种职业、各种岗位之间都是互相协作、互相服务。自己既是为别人工作和服务,别人又为自己工作和服务。,第三节 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一、自觉践行道德规范,1.,养成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养成训练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对于谋职就业与职业生涯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人的素质包含多个方面,而职业道德素质是从业人员的首要素质。自觉加强中职生的职业道德养成训练,能够培养良好的职业观念、职业作风和职业行为习惯,能够让从业者以更好的心态、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作出更多的贡献,从而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2.,慎独:让修养变成自觉,慎独,是指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即使独自一人也能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不做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不道德的事情。慎独既是一种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又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慎独作为一种自我修养方法,可以让从业者以更积极、更主动、更自觉的心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慎独是职业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能不能做到慎独,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做到慎独,是衡量人们职业道德修养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3.,内省:让品格日渐完美,内省,就是通过内心省察,让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符合道德标准要求。内省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内省是正确认识自己的重要途径,是自我提升和完善的内在动力,是自我调节和控制的有效方法。,内省就是一个自我观察、自我评价的过程,道德标准就是自我观察的参照,就是自我测量、自我评价的尺度。,4.,见贤思齐:学习职业道德榜样,学习职业道德榜样,首先要善于发现榜样,正确选择榜样。要准确把握榜样体现出来的道德内涵,要把榜样的精神内化为我们内心深处的道德信念和意志,转化为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动力。,二、提升职业境界,(一)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内涵,职业道德行为是指从业者在一定的职业道德知识、情感、意志、信念支配下所采取的自觉活动。对这种活动按照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有意识的训练和培养,称之为职业道德行为养成。,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贯彻落实到职业活动之中,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到言行一致,知行统一,进而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并达到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二)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作用,1.,提高全面素质,2.,促进事业发展,3.,实现人生价值,4.,抵制不正之风,(三)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途径和方法,1.,在日常生活中培养,(,1,)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行为规范。,(,2,)从自我做起,自觉养成良好习惯。,2.,在专业学习中训练,(,1,)增强职业意识,遵守职业规范。,(,2,)重视技能训练,提高职业素养。,3.,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在社会实践中体验职业道德行为的方法有:,(,1,)参加社会实践,培养职业情感。,(,2,)学做结合,知行统一。,4.,在自我修养中提高,自我修养应注重以下两点:,(,1,)体验生活,经常进行,“,内省,”,。,(,2,)学习榜样,努力做到,“,慎独,”,。,5.,在职业活动中强化,在职业活动中强化职业道德行为要做到:,(,1,)将职业道德知识内化为信念。,(,2,)将职业道德信念外化为行为。,第,3,章 弘扬法治精神 当好国家公民,第一节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一、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了解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三)法律运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2.,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3.,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4.,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四)中职生应当履行法律义务,行使法律权利,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能。法律权利的特点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法有权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权利享有者依法有权要求他人作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权利享有者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依法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五)守法是做合格公民的首要条件,具体来说,公民守法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1,)守法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的要求。,(,2,)人民自己的法,人民应该自觉地遵守。,(,3,)守法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义务。,(,4,)守法是实现法的作用的主要途径。,(,5,)守法是公民享受权利和自由的重要前提。,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一)坚持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有法可依,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前提。,其次,有法必依,是实施依法治国的核心。,再次,执法必严,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最后,违法必究,是实施依法治国的保障。,2.,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党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够极大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就能够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反之,党不遵守宪法和法律,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司法公正,从而实现依法治国。,(二)从了解“法制”与“法治”着手,加深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法制是以民主为基础的,是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特征的。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和民主政治密切相联系的。它主张依法治理国家,而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代法治国。我国现在同时使用“法制”、“法治”两个概念,含义虽有重大不同,但也有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第二节 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一、增强公民意识,1.,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2.,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二、维护宪法的权威,(一)宪法的本质和功能,1.,宪法是民主施政规则的确认,第一,规定了代议制和普选制,为人民主权的实现构建了政治运行机制;,第二,赋予了人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其他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第三,规范了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行使程序,为国家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法定界限。,2.,宪法是各阶级政治地位的确认,第一,宪法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第二,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第三,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是宪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二)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2.,宪法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包括如下三点:,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增强法律程序正义观念,1.,法律程序的含义,第一,法律程序的法定性。,第二,法律程序的技术性。,第三,法律程序的逻辑性。,第四,法律程序的时限性。,第五,法律程序的过程性。,第六,法律程序的自主性。,第三节 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2.,严格司法程序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通过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的社会调控功能,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冲突,引导民众进行合理合法的利益表达,纠正、制裁不法行为,消除社会不和谐关系,使权利受尊重、权力被规范、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持,是司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维护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殷切期望,也是执法活动的内在价值取向。没有司法公正,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无法保障,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关键的一环是要严格司法程序。,3.,程序正义的意义,首先,程序正义有利于防止国家权力异化,避免程序人治在诉讼中膨胀。,其次,程序正义有利于增强诉讼中的民主和人权保障。,最后,程序正义自身体现了一国司法制度的公正与否,成为衡量刑事诉讼法治乃至国家法治程序的标准。,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1.,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即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标和应当发挥的作用。,2.,民事诉讼管辖,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是在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民事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裁定管辖五种类型。,3.,民事诉讼参加人,(,1,)当事人。,(,2,)共同诉讼人。,(,3,)民事诉讼第三人。,(,4,)诉讼代理人。,4.,民事诉讼程序,(,1,)起诉与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4,)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各种行政诉讼行为、调整各种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纠纷的司法活动,2.,行政诉讼兼具纠纷解决、权益救济与法律监督的功能,3.,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身份恒定,4.,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有限,5.,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三)刑事诉讼,1.,刑事诉讼的特征,(,1,)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专门活动。,(,2,)国家机关在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突出。,3.,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指的是刑事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地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直接任务。,(,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间接任务,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独有的任务。,(,3,)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第,4,章 自觉依法律己 避免违法犯罪,第一节 预防一般违法行为,一、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1.,违法与犯罪,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团体,违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1,)违法的特征。,第一,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二,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第三,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即行为人有主观方面的过错的行为。,第四,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2,)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第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二、自我防范,杜绝不良行为,1.,不良行为的内容,不良行为包括: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2.,严重不良行为的内容,严重不良行为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二节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一、犯罪行为与刑法,1.,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作为罪体构成要素的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实施的具有法律侵害性的身体举止。,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的主体性。,(,2,)行为的举止性。,(,3,)行为的自愿性。,(,4,)行为的实行性,2.,刑法的任务,刑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3.,刑法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4.,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亦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以及在什么时间具有效力。我国,刑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5.,以预防为主,避免犯罪的发生,中职生要增强法治观念,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懂得树立遵纪守法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6.,预防犯罪的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二、防范工作中的腐败现象,1.,职业活动中犯罪的类型,(,1,)滥用职权罪。,(,2,)重大责任事故罪。,(,3,)挪用资金罪。,(,4,)受贿罪。,(,5,)合同诈骗罪。,(,6,)偷税罪。,(,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8,)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加强防范意识,(,1,)加强各级司法部门的监督。,(,2,)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3,)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4,)提高自身遵纪守法意识。,3.,增强慎权意识,全国干部职工在自觉接受部门监督的同时,还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慎用自己的权力,降低执法风险,切实做到拒腐防变。注重自我警戒,不断增强自身修养。,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1.,正当防卫,(,1,)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必须发生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正当防卫的目的,即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指在一般正当防卫过程中,行为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从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3,)特殊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二是防卫人在特殊正当防卫中维护的权益范围,仅限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包含严重危及财产、其他权利,也不包含危及国家、公共利益;三是特殊正当防卫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2.,见义勇为、见义智为,(,1,)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就是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2,)见义智为。,见义智为,就是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以避免造成更大悲剧和更多不必要的伤害。,第,5,章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第一节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民法与民事关系,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3,)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紧密联系。,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法立法、司法工作以及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自然人、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4,)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规范在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下列要素构成:,(,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4.,自然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既包括本国自然人,也包括外国自然人和无国籍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开始。,(,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5.,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法人的宗旨不同,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自己的特点,即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一般来说,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2,)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属性,不能直接体现民事权利主体的财产利益。,(,3,)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2.,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格权包括:,(,1,)生命权。,(,2,)身体权。,(,3,)健康权。,(,4,)姓名权和名称权。,(,5,)肖像权。,(,6,)名誉权。,(,7,)隐私权。,3.,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身份权主要有:,(,1,)亲权。,(,2,)亲属权。,(,3,)配偶权。,(,4,)荣誉权。,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一)物权与物权法,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权利人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其特征如下: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即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能实现自己的权利;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内容不相容的物权;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即权利人的权利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义务人。,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3.,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允许两种以上的内容相冲突的物权同时存在。,(,2,)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和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至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直接支配其物的效力。,(,4,)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者有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可以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又称物权的变动,是对物权由产生到消亡的动态描述。,物权的设立是指创设一个新的物权。,物权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权变更包括物权的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变更仅指物权不失其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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