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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前言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规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规范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得,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得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得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得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得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得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得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得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得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法(2008年3月1日生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一)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得50
2500—2000得部分1025
32000—5000得部分15125
45000—20000得部分20375
520000—40000得部分251375
640000—60000得部分303375
760000—80000得部分356375
880000—100000得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得部分45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指依照税法得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2000元后得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得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二)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0元得50
25000—10000得部分10250
310000—30000得部分201250
430000—50000得部分304250
5超过50000得部分356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体工商户得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得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得余额。对企事业单位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就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得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得余额。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为: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得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元不足50000元得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得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得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见表(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三)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得200
220000—50000得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得部分4070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与其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得计算
1、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得计税依据就是纳税人取得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个人取得得总收入减去税法规定得扣除工程或扣除金额之后得余额。
中国现行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所得得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与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其中:(1)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涉及得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得办法。(2)个体工商户得生产经营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涉及生产、经营及有关成本费用得支出,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得必要费用。(3)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与定率两种扣除办法。(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与偶然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应纳税额得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得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得纳税义务人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得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8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得具体范围就是:
①在中国境内得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中工作得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得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所得得个人。
④财政部确定得其她人员。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应纳税额得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得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得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每一纳税年度得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得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l)收入总额
个体户得收入总额,就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得活动所取得得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她业务收入与营业外收入。
以上各项收入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2)准予扣除得工程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得工程包括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得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得计算
一、月工资三千:
1、如果没有个人负担得“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您上面得计算方法就是正确得。
2、如果每月个人负担“三险一金”得话,还应该扣除“三险一金”。即: ﻫ(3000-1600-“三险一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ﻫﻫ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得计算方法: ﻫ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得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规范缴纳得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得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得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ﻫ
2、计算公式就是: 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三险一金”-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税率 ﻫ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ﻫ1 不超过500元得部分 5 0 ﻫ2 超过500元至2000元得部分 10 25 ﻫ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得部分 15 125 ﻫ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得部分 20 375 ﻫ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得部分 25 1375 ﻫ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得部分 30 3375 ﻫ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得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得部分 40 10375 ﻫ9 超过100000元得部分 4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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