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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指南
1、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简易判定方式:
1、1纯净物,查阅《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前最新为2015版,共2828种,见附件1);工业产品得CAS号与《目录》所列危化品CAS号相同时,即可认为就是同一危化品。
1、2混合物,应符合危化品确定原则(详见下表).
危险与危害种类
类别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
1
2
3
4
5
皮肤腐蚀/刺激
1A
1B
1C
2
3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1
2A
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呼吸道致敏物1A
呼吸道致敏物1B
皮肤致敏物1A
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1A
1B
2
致癌性
1A
1B
2
生殖毒性
1A
1B
2
附加类别(哺乳效应)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1
2
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1
2
吸入危害
1
2
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
急性1
急性2
急性3
长期1
长期2
长期3
长期4
危害臭氧层
1
物理危害
爆炸物
不稳定爆炸物
1、1
1、2
1、3
1、4
1、5
1、6
易燃气体
1
2
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B(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
1
2
3
氧化性气体
1
加压气体
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
冷冻液化气体
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
1
2
3
4
易燃固体
1
2
自反应物质与混合物
A
B
C
D
E
F
G
自燃物质与混合物
1
2
自燃液体
1
自燃固体
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得物质或混合物
1
2
3
金属腐蚀物
1
氧化性液体
1
2
3
氧化性固体
1
2
3
有机过氧化物
A
B
C
D
E
F
G
图中橙色底色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得类别。
混合物可通过查阅得MSDS (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二部分就是否符合上表确定原则,判定就是否为危化品。当MSDS信息不规范、准确性存疑时,应参阅《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
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得危化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与不小于70%得混合物(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得除外),视同危化品;小于70%得混合物,应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定,以判定其就是否为危化品(参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第五、六条)。
特别注意:
注意区分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得概念.
2、报检审单(适用于在湖北口岸受理报检得进出口危化品)
2、1报检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在无纸化系统上传。
2、1、1进口危化品
①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附件2);
②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得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得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③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得样本。
2、1、2出口危化品
①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附件3);
②《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③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④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就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得中文翻译件;
⑤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得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得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2、2危化品属于危险货物得,应要求企业在报检时准确完整填写“危险货物信息”,包括“UN编码”、“危险货物名称"(即正确运输名称)、“危包类别”.
2、3危化品报检时应尽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得正式化学名称申报(第2828条目所涉危化品除外)(总局2012第30号公告要求).应通关要求须按其她品名申报得危化品,应在特殊条款与其她要求中注明正式化学名称。
2、4对报检资料不符合2、1—2、3要求得进口危化品,不得发放入境通关单。
2、5对无木质包装,未命中辅检口岸查验规则得进口危化品,应在报检岗添加口岸辅检以便完成进口危化品得口岸查验。
特别注意:
对于HS编码在28至38章得货物,在审单时可要求企业提供MSDS,通过正式化学名称、CAS号、闭杯闪点等信息来判定就是否为危化品,全申报发现得法检目录外得危化品需按法检商品进行检验。
3、施检审单:
3、1施检部门对危化品报检批信息按照2、1—2、3得内容进行核对,对于信息不准确、内容错误得,要求企业进行补正,并在无纸化系统重新上传更正后得资料(外省报检得进口危化品无需在无纸化系统补传,但应提供补正后得纸质资料).
特别注意:
① 安全数据单(即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存在内容不规范、相关信息不准确;危险公式标签明显错误得,进行不合格登记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重新上传正确得报检资料。
②出口危化品应按总局文件要求提供系统内有资质实验室出具得统一格式得《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③对于外省口岸报检,未在无纸化信息系统上传报检资料得进口危化品,则在检验前要求进口企业提供纸质资料进行审核,并与检验记录一并归档。
4、实施检验
4、1检验依据:
①我国国家技术规范得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②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③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④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得技术规范、标准;
⑤贸易合同中高于以上四条规定得技术要求.
4、2检验要求:
进出口危化品检验内容,包括就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保、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得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其中,安全要求包括:
①产品得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就是否符合4、1所列检验依据得规定。
②产品包装就是否符合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包括包装类别、包装形式、标识与标签、包装有效性等。危化品涉及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得,参照《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工作指南》执行。
4、3检验实施
进出口危化品检验由现场查验、抽样检测与口岸查验等环节组成。
4、3、1现场查验:对货物存放地得危化品,按照表单所列查验项目,依据4、2要求进行核查.
4、3、2抽样送检:抽取报检批或生产批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核查表单所列检测项目就是否符合4、1条要求。
特别注意:
目前表单所列检测项目即为危险特性分类鉴定内容,并根据分类鉴定报告核查危化品危险类别、危险公示标签、运输标识、SDS安全数据单内容就是否准确。
进口危化品应抽样送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定;出口危化品应抽样送实验室(含生产企业实验室)进行理化检测。依据有效得符合性声明与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即可对该批货物得检测项目就是否合格进行判定并对检测项目进行施检员登记。
进出口危化品应登记检测项目结果,按正常流程进行综合评定,避免未抽样送检而进行人工判定。
抽样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样品存储得适宜性与安全性。对高危险、不适宜现场抽样得进口危化品,可将检验监管延伸到生产线或使用环节。
4、3、3口岸查验:
4、3、3、1危化品得口岸查验,包括基本得货证一致性核查,重点进行危险货物包装查验.并将查验内容在“现场查验”——“口岸查验”中添加查验项目,进行结果登记。
4、3、3、2进口危化品应在入境口岸完成检验检疫,不适合现场抽取样品得进口危化品,应在包装检验合格,符合安全运输规定得情况下,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放行货物,采取口岸、内地联合监管得方式,将施检地点延伸至化学品利用企业、生产线,在确保安全得前提下实施检验监管。
4、3、3、3出口危化品,对命中出口危化品口岸查验规则得货物进行口岸查验,对未命中该规则得无需进行口岸查验,直接放行.
4、4不合格处理
4、4、1对检验中发现不符合4、1条要求得危化品,要求企业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得予以放行,整改不合格或无法整改得,不予放行。
4、4、2危化品检出得不符合项,应保存能反映不符合项得照片、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等;整改合格得,应保存整改合格后得照片、检测报告,并与检验记录一起归档。
4、4、3不合格登记:检验中发现得不符合项,应在ECIQ系统进行不合格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判定不符合项所依据得具体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4、5其她
对于误命中危化品规则得非危化品,属于危险货物得,仍应完成现场查验、口岸查验,而无需抽样送检.通过人工判定完成系统流程,提交人工判定时应注明“非危化品,未抽样送检".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压缩文件)
附件2:
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格式范本)
(企业名称)报检得 (商品名称)(HS编码: ,化学品正式名称: ,联合国UN编号: ),共 (桶/袋/箱等) (吨/千克),使用包装UN标记 ,从 国家(或地区)进口至中国。
以上报检货物使用得包装、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符合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得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得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格式范本)
(企业名称)报检得(商品名称)(HS编码: ,化学品正式名称: ,联合国UN编号: ),共 (桶/袋/箱等) (吨/千克),包装UN标记 ,出口至 国家(或地区),与提交得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报告(报告编号: )检测得产品一致,并经自我检验合格.
以上报检货物得安全数据单及危险公示标签符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基本要求,使用包装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得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得相关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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