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旅游合同协议书甲方:(旅游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游客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旅游公司,乙方愿意参加甲方组织的国内旅游活动,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旅游项目及费用1. 旅游项目:乙方将参加甲方组织的国内旅游活动,具体行程和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旅游行程表。2. 费用支付: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旅游景点门票费等。费用支付方式及具体时间详见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费用支付协议。二、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组织并提供国内旅游项目
2、所需的各项服务,并保证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合理权益;(3)根据旅游项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说明;(4)对旅游项目中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法。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参加旅游活动,并按照规定支付费用;(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旅游活动的安全规范;(3)注意保护自身财物安全,遵守旅游活动期间的规定和安排;(4)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与甲方联系并配合解决。三、风险与免责1. 甲方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但不能对不可抗力事件承担责任,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造成的游客损失;2. 乙方在参加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当保护自身人身和财物安全,注意旅游活动中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3. 若因乙方的过错或违规行为导致自身或他人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约定1. 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至旅游活动结束;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