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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题库与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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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题库与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工程,建设单位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共有A、B、C、D、E五家施工单位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1:招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A单位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要求A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单位拒绝提供。B单位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才送到,C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提交了降价5%的补充材料,D单位的标书是有两家建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E单位按时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事件2:E单位中标后,经建设单位同意,选择乙施工单位作为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乙施工单位采购的特殊规格钢板,因供应商甲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乙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为不影响工程进度,总监理工程师要求E施工单位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后,同意该批钢板进场使用。事件3:为满足钢结构吊装施工的需要,E单位向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了一台大型起重塔吊,委托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塔吊安装。安装完成后,由E、乙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事件4: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使用的高强螺栓未经报验,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E单位得知后也要求乙施工单位立刻停工整改。乙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边施工边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出的当天,发生了因高强螺栓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的钢梁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1)、事件1中,A、B、C、D四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2)、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塔吊验收中的不妥之处。(4)、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E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说明理由。监理单位是否有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1】 A单位投标文件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根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B单位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拒绝接收。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C单位投标文件有效,降价材料应做为补充材料加入投标文件。理由: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D单位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 不妥。理由: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原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3】 塔吊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理由:只有E、乙施工单位参加了验收,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未参加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4】 不妥之处: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理由:《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E单位签发。 【5】 (1)E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E单位是总承包单位。 二、背景: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5.4m)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批后报监理机构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5m,需进行专家论证。事件2:主体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了包括该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内的相关专业专家共计七人组成专家组,对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论证会后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后组织实施。事件3:总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有一台起重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且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事件4: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问题:1.事件1中,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写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4.分析事件4中的事故,属于哪个等级?说明理由。 【答案】1.(1)施工单位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机构。(2)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施工方案才需要进行专家论证,本工程5.4米高大厅不需要专家论证。 2.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入专家组;理由: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妥之处二:论证会后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组织实施。理由: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应重新履行审查程序。3.(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做法不妥;理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1)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设备。2)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起重机械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如果该起重机械属于承租设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3)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机构申请复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签发复工令。4.事件4中,事故属于较大事故。理由:重伤9人属于一般事故;轻伤不作为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判定为较大事故;此事故综合评定为较大事故。 三、某工程项目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标段,由三家施工单位分别承包,承包合同价分别为3650万元、3220万元和2730万元;合同工期分别为31个月、22个月和25个月。其中第三标段工程中的打桩工程分包给某专业基础工程公司施工,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由M监理公司承担。为此,编制了监理规划。1.按下面要求编制了监理规划:①监理规划的内容构成应具有可操作性。②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③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指导编制项目资金筹措计划的作用。④监理规划的内容应能协调项目在实施阶段进度的控制。2.监理规划的部分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2)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①监理阶段: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②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的三个施工合同标段内的工程。③监理目标:静态投资目标——9600万元人民币;进度目标——31个月;质量目标——优良。(3)监理工作内容如下:①协助业主组织施工招标工作。②审核工程概算。③审查、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商。④审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4)监理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将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紧密结合,按控制流程进行控制。(5)监理组织结构与职责。(6)监理工作制度。 【问题】 1.监理规划的内容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如何改正?2.编制监理规划所依据的各条编制要求是否恰当?为什么? 【答案】1.监理规划的内容不妥的地方有:(1)监理目标不妥。理由:因监理目标不明确,应按三个标段(合同段)的承包合同分别列出各分解控制目标。(2)①监理内容中第1条不妥。理由:因施工合同已签订,不应将招标列入本监理规划中。本条应该删除。②监理内容中第2条不妥。理由:因审查概算是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不应列入本监理规划中。本条应该删除。2.(1)恰当。从监理规划的作用来说,其基本内容构成应有可操作性。(2)恰当。这是由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单件性所决定的。(3)不恰当。因资金筹措计划应在项目决策阶段由业主确定。(4)不恰当。因监理规划是施工阶段的,而不是实施阶段的。 四、某实施监理的住宅楼是一幢地上6层、地下1层的砖混结构住宅,总建筑面积3200m2。在现浇顶层一间屋面的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坍塌事故,坍塌物将与之垂直对应的下面各层预应力空心板砸穿,10名施工人员与4辆手推车、模板及支架、混凝土一起落入地下室,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经济损失达26万元人民币的事故。从施工事故现场调查得知,屋面现浇混凝土模板采用300mmX1200mmX55mm和300mm×1500mmX55mm定型钢模,分三段支撑在乎放的50mmX100mm方木龙骨上,龙骨下为间距800mm均匀支撑的4根直径100mm圆木立杆,这4根圆木立杆顺向支撑在作为第6层楼面的3块独立的预应力空心板上,并且这些预应力空心板的板缝用混凝土浇筑仅4天,其下面也没有任何支撑措施,从而造成这些预应力空心板超载。施工单位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计算也无施工方案,监理方也未提出异议,便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出事故时监理人员未在场。 【问题】 1.对于本次事故,可以认定为几级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2.监理单位在这起事故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说明理由。3.针对类似模板工程,通常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方式 【答案】1.本次事故可以认定为四级重大事故。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2.监理单位在这起事故中应该承担责任。理由:监理单位接受了建设单位委托,并收取了监理费用,具备了承担责任的条件,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计算也无施工方案。这种情况下,监理方却没有任何疑义,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酿成本次事故,因此必须承担相应责任。3.针对类似模板工程,通常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出现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施工单位在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单位。(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五、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验收并直接办理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该文件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竣工验收时,甲施工单位完成了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中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即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质量评估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事件2的断桩事故?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1.(1)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2)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2)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对于由质量事故调查组处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进行鉴定。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1)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实施细则做法正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这一职责。 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施工技术的进步,现代工程建设呈现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等特点。近年来,出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也不少。由于这些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工程停缓建、已建成部分提前投入使用或先将其中部分提前建成使用等情况,再加之对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验收也不方便等。因此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价工程质量和验收,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中包括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包含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问题: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通过哪几个层次的验收。2.各层次的质量验收由谁组织哪些人员进行验收。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通过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四个层次验收。2.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单位填写。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七、某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2014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等事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如下:(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本市二级以上企业,外地企业要求一级以上。(2)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上登记并签字。(3)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以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事件2:4月12日,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商场部分装修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并明确4月18日16时仍为投标截止时间。事件3:开标时,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问题:1.该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2.招投标中事件1~3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3.在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投标人A在开标时间前2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1%。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未密封。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这三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4.招标人根据什么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案】1.(1)该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本地和外地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同是错误的,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2)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字是错误的,因为按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3)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按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2.事件1: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人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事件2:招标人变更招标范围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本项目4月12日才提出此问题,投标截止日期应相应顺延;事件3: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而不应在开标时宣布;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应是5人以上单数,不应为8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而本案为5/8。3.(1)对A评标委员会应该接受这份文件,将这份文件作为原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共同构成同一份投标文件。(2)对B不评定(审),按《招标投标法》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应予拒收。(3)对C不评定(审),按《招标投标法》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八、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问题:  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 【答案】事件2中,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分包企业未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1分)(2)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査。要求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进行审查。(1分)(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等后如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1分)(4)如不合格,要求总包单位撤换此分包单位。(1分) 九、 事件4:在质量验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某设备基础的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即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电话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理员检查确认整改合格后,即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问题:4.分别指出事件4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员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4.(1)不妥之处:施工单位电话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2)不妥之处:监理员检查确认整改合格后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正确做法:监理员应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一十、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为确保深基坑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项目经理亲自兼任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为赶工期,施工单位在报审深基坑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同时即开始该基坑开挖。  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审查了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没有现场安装后的验收合格证明,随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单》。  事件4:施工单位为便于管理,将施工人员的集体宿舍安排在本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的地下车库内。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事件2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中的哪些内容?  3.事件3中,《监理通知单》应对施工单位提出哪些要求?  4.指出事件4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1.事件1中:  (1)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员不妥。正确做法: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2)施工单位在报审深基坑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同时即开始深基坑开挖不妥。正确做法:应待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批准后才能进行深基坑开挖。   2.事件2中: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事件3中: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通知单》中应对施工单位提出下列要求:  (1)立即停止使用起重机械。  (2)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4.事件4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因此,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集体宿舍安排在尚未竣工验收的地下车库内不妥。 一十一、政府投资建设的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生产设备由建设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采购;幕墙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项目,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分包单位;材料费中应包含技术保密费、专利费、技术资料费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进行挖孔桩检测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部分桩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经查,确认是因地质勘察资料有误所致,施工单位按程序对这些桩进行了相应技术处理,并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事件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使用其拥有专利的新材料前,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对新材料的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结算工程款时,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事件3: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不满足验收要求,经查,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须更换设备零部件。施工单位按约定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零部件拆除、重新购置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索赔申请。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负责到场生产设备的清点、验收和接收,为此,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提出费用索赔申请。事件4:幕墙分包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施工招标方案提出:①采用议标方式招标;②投标单位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满足分包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要求的自有试验室;③由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分包合同;④中标单位如不服从施工单位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承担主要责任。问题:1.针对事件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部分桩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处理程序。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事件2中,新材料验收标准应由哪家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指出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中哪些可以获得批准?施工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的建议?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4中招标方案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主要考核考生对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的掌握程度。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部分桩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处理程序如下:(1)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2)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事故调查报告;(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4)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5)签发工程复工令;(6)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主要考核考生对施工质量事故引发的索赔责任判断的掌握程度。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理由:地质勘察资料有误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3.主要考核考生是否掌握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设备等时的处理方式。事件2中,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新材料验收标准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不成立,因为根据合同约定,专利使用费包含在材料费中。4.主要考核考生是否掌握生产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不满足验收要求时引发的索赔事件的处理方式。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项中可以获得批准补偿的费用有:零部件拆除费用、重新安装费用。对于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施工单位不应采纳。理由:施工单位与设备制造厂商无合同关系。5.主要考核考生对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责任划分规定的掌握程度。事件4中,招标方案的不妥之处有:(1)采用议标方式招标。理由:议标不是法定招标方式。(2)要求具备自有试验室。理由:以不正当理由排斥潜在投标人。(3)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分包合同。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中标单位共同签订分包合同。 一十二、背景资料:某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合同工期380天,共有A、B、C、D、E、F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只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B投标单位因施工工艺落后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C投标单位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D、F、E投标单位依次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D、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的E单位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D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D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事件5: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以及所有专业性监理会议,负责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工程计量,主持整理监理资料。问题: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4.指出事件4中设计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5.事件5中,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1.(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或: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2.(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2)不妥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办理。(3)不妥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4.(1)不妥之处:设计单位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向设计单位提交《设计修改建议书》。 一十三、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审核了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怀疑施工单位正在加工的一批钢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加工,并按规定进行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表明该批钢筋质量合格,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钢筋重新检验导致的检验、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的费用索赔报告。建设单位认为发生上述费用是由于施工单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导致的,拒绝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已经验收合格并覆盖的隐蔽工程管道所在区域出现渗漏现象,遂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剥离,重新检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为由,拒绝剥离和重新检验。事件4: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的保修期限为: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及外墙面防渗漏为3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工程为1年。(1)、针对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还应包括哪些内容?(2)、针对事件2,分别指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3)、针对事件3,分别指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4)、针对事件4,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写出正确做法。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逐条指出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的保修期限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1】 还应审查: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 (1)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费用索赔报告;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索赔报告。(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拒绝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同意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 【3】 (1)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理由:对隐蔽工程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剥离复验。(2)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剥离复验要求是施工单位的合同义务。 【4】 (1)不妥之处,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2)①妥当;理由: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②不妥;理由: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及外墙面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③妥当;理由: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个供冷期。④不妥;理由: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一十四、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施工现场时,发现正在施工的部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拟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以工期紧为由不同意停工,总监理工程师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终因该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而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问题:4.分别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4.事件4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如下:(1)建设单位有责任,因建设单位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有责任,因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单》后拒不整改。(3)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因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十五、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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