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广告服务提供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广告服务接受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为乙方提供广告服务;2. 乙方希望通过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进行推广营销等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广告投放、媒体购买等相关服务,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广告服务订单确定。1.2 乙方承诺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告内容及相关资料,并确保其合法性、无违法信息及不侵犯他人权益。乙方应妥善保存广告相关
2、证据材料,以备查询和维权。1.3 甲方应按照广告服务订单的约定,准确有效地进行广告投放,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报告和数据分析。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2.1 广告费用及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每份广告服务订单中另行约定。2.2 广告费用应在广告服务订单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广告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广告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获取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并对获取到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
3、露、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除非其法定义务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3.3 本条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4.2 甲乙双方已明确了协议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具体细则详见广告服务订单。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成为协议的有效部分。5.2 任何一方有解除本协议的权利,应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友好协商后解除。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6.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限。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