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代理协议书甲方(房主):_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乙方(代理人):_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鉴于甲方是合法拥有房屋产权的房主,希望委托乙方作为其房屋租赁代理人,进行相关的租赁事务代理服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名下位于_(以下简称“房屋”)的房屋租赁事宜。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房屋进行合理评估,并确保租户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履约能力。1.3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租户信息真实可靠,并全面向甲方报告房屋出租情况。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房屋相关证件、权属
2、证明等合法材料; (2)提供房屋租赁的相关要求,包括租金、租期、租赁条款等; (3)支付约定的代理费用; (4)接受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租赁代理服务。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寻找适合的租户; (2)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代表甲方收取并保管租金,妥善处理与租户之间的租金交易; (4)定期检查房屋状况,及时向甲方报告; (5)协助处理与租户之间的争议、维权事宜; (6)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房屋租赁情况的报告。第三条 代理费用3.1 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_。3.2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为 _,支付时间为_。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有关秘密信息予以保密。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本协议任何条款、内容以及相关资料向第三方披露。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六条 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在履行期满前,甲方和乙方可商议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 日期:_乙方: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