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炼铁厂现场管理标准
1、目的
对各生产车间的作业现场、卫生区域及后勤办公场所进行规范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的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使现场管理标准化、有序化。
2、范围
炼铁厂各车间科室办公场所、作业现场、道路、厂房等规划区域。
3、职责
3.1 生产安环科负责制定现场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及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的工作环境检查和监督、管理。
3.2 各车间、工段负责生产现场、车间、厂房区域的工作环境、维护和管理。
3.3 科室负责办公区域的维护和管理。
4、内容
4.1 各办公室、主控室、操作室的管理标准:
4.1.1 玻璃、门窗、空调室内外机、电扇、饮水机等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损坏或不全。
4.1.2 室内电脑、打印机、橱柜等办公设施及仪表控制柜等设备保证擦拭干净、无明显灰尘。
4.1.3 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办公纸张保持表面整洁,书写规范,物品摆放整齐。4.1.4 办公桌、椅、操作台面无灰尘和明显污渍,物品摆放有序不得零乱混放,所有抽屉无杂物。
4.1.5 禁烟区内不得有烟头,在规定地点的标识牌、定置牌不得有损坏和脏污。
4.1.6 地面及门前卫生保持洁净,板报、橱窗要规范,不得出现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现象。
4.1.7 绘制定制管理图,所有物品摆放必须和定制管理图所绘制的一致,不得擅自更改物品摆放位置,物品使用后归复原位。
4.1.8 操作台上除摆放办公用品外,不得摆放水杯、饮品、食物及其他私人物品。
4.1.9 人员走后关掉照明、空调、风扇、饮水机、电脑等电源开关。
4.2 各值班室、休息室、交接班室、会议室的管理标准:
4.2.1 玻璃、门窗、空调室内外机、电扇、饮水机等保持一定的整洁度,不能有明显的污渍和灰尘,不得有损坏或不全。
4.2.2 桌椅、橱柜、工具箱等摆放整齐,保持整洁,无明显灰尘。
4.2.3 桌椅、橱柜、工具箱等上方不许摆放鞋帽、备件、工具等物品。
4.2.4 地面及门前卫生保持干净无杂物,板报、橱窗要规范,不得出现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现象。
4.2.5 交接班记录本、安全台帐、点检记录及其他文件资料保持表面整洁,书写规范物,摆放整齐。
4.2.6 绘制定制管理图,所有物品摆放必须和定制管理图所绘制的一致,不得擅自更改物品摆放位置,物品使用后归复原位。
4.2.7 人员走后关掉照明、空调、风扇等电源开关。
4.3 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标准:
4.3.1 作业现场环境保持整洁、垃圾废弃物等定点存放并及时清理外排,严禁到处散落。
4.3.2 各种介质无跑、冒、滴、漏现象。
4.3.3 设备、墙壁等处不许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4.3.4 现场标语、条幅等宣传品、标志牌、定置牌要完整,无污染。
4.3.5 各种设施、物品、备件、工具分区域分类存放,横成行,纵成列,摆放整齐,有标识牌,满足定置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清扫。
4.3.6 各种管线布置规范合理。
4.3.7 各种工具箱、物品架等要分类摆放,不许有其它杂物。
4.3.8 现场不许有长期不使用的配件、废弃或待修的工具及机件、钢材、物料等。
4.3.9 露天放置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要区分存放、下垫上盖,有物品铭牌。
4.3.10 所有设备要定期检查清扫,主要设备如风机、水泵、电机、成套机组、机车、操作箱等要每班进行清扫,保持设备见本色。
4.3.11 所有皮带运输线的设备间、通廊要求无杂物,撒料和积尘每班清扫,在交接班时清除撒落的成品料和无明显积灰、油污(地面上有明显的清扫痕迹)为标准。
4.3.12 不许将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及其他私人物品存放在作业现场,影响正常工作和现场环境。
4.3.13 作业现场严禁大小便。
4.3.14 现场各种物品摆放不得占用安全通道、侵占消防设施、影响设备巡检和维修。
4.3.15 铁路沿线外延伸5米及铁路道口减震带以内要求确保无杂物、异物,保障安全行驶,保持环境卫生。
4.3.16 因作业环境不同,对作业现场卫生和设备卫生按岗位进行分类:粉尘污染岗位(各半地仓、皮带及附属岗位、筛分间、高架岗位、矿槽、配料、混料、各除尘岗位现场、破碎机、槽下岗位、炉前、铸铁机)标准可降低,要求无死角、无大量油污积灰、有明显清扫痕迹,符合安全管理和设备使用、点检、润滑标准。其他岗位要求设备见本色、无明显灰尘油污、有擦拭痕迹。
4.4 配电室及库房的管理标准:
4.4.1 各配电室、库房门窗保持整洁,地面无散落的物件或物料、无杂物积尘。
4.4.2 配电室内的设备及空调室内外机、消防设施要定期除尘、清扫和擦拭,不能有明显积尘和污渍。
4.4.3 配电室不能做为临时库房使用,不能存放无关的备件、工具及其他物品。
4.4.4 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码放整齐,定置定位,备品库房应有分类标识,不得混堆混放,安全通道保持畅通。
4.4.5 各配电室及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要严禁烟火,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4.4.6 各配电室、库房严禁做为休息室、更衣室使用。
4.5 道路及其他附属区域的管理标准:
4.5.1 按区域划分的硬化道路卫生要每班清扫,保持路面无杂物、无泥水(水渣场地附近保持无明显泥渣,无大量积水),露出水泥路面。
4.5.2 硬化道路两侧的护砖如有损坏及时修复、保持完好,沙土场地平面与护砖保持基本平行,目测平整为标准。
4.5.3 其他未硬化的道路及空旷场地要求无纸屑、食品包装、工业废墟、撒落物料、边角材料、废旧备件等杂物,场地保持平整。
4.5.4 高炉干渣坑、事故坑保持工整,围坝平面成方形、上下成梯形,确保内外无杂物和废墟。
4.5.5 对于暂时无条件清走或需暂时存放的物品、备件等需划定区域、规范整理,并设立标志牌,保证物牌内容相符。
4.5.6 各区域内垃圾箱保持规范,所有垃圾入箱,并及时清理。
4.5.7 保持区域内电缆沟完好、沟内无杂物、沟盖板如有损坏及时补上或用钢板等物盖住。
4.5.8 保持区域内排水沟畅通,定期进行清理,现有条件无法完成的及时打报告到有关部门。
4.5.9 确保其他介质管线的完好,保持标准状态。
4.5.10 对区域内的杂草进行修整和清理,高度保持基本一致,荒草及时清走。
炼铁总厂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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