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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教师管理条例(范文)
本校教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各项补助加浮动(即考勤)加绩效工资的办法,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各项补助和绩效工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考勤的利用及教师的教学管理做如下规定,凡与原有管理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均以本条例为准。
一、 日常管理
1、教师实行上班签到制,跟车老师具体上下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跟车老师早上6:10前打卡,值日教师7:05之前打卡,并且到岗,其他老师7:25前打卡,下午打卡时间为13:10-13:30。如遇特殊情况,人已上班而未能按时打卡者,须于当天内向校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以补签到。不能托人代为签到,若他人代签到,每次扣款10元;凡缺打卡一次扣20元,周五签退时间为5:20-6:00,跟车老师不签。
2、早读辅导时间为早上7:30,辅导老师必须按时到岗,班主任都要在班,班主任下午放学时要做好自回生与坐校车的学生安排,特别要强调安全事项,确保学生平安回家。放学时间,班主任待第一趟车的学生上车后,方可放走读生和第二趟车的学生出教室。不同季节,作息时间不同,以实际调整时间为准。
3、教师上班迟到时间、中途离岗时间、下课下班早退时间均由负责考勤的人员记录。教师旷课一节扣考勤15元(代课费另计),旷工一天扣款100元(代课费另计)。
4、教师有下列情形者视为工作失职,每发现被记录一次扣奖金5元或5元以上;
(1)上班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5分钟以上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严重的罚款50元以上,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上课铃声响后3分钟以内,上课老师仍未到教室者;
(3)上课坐凳讲课(身体不适除外)或与他人聊天、看与教学无关的书籍或者报刊、打手机、接听手机、听耳机、打瞌睡者,上课抽烟者;
(4)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外出者;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半小时内须经主任批准,并领出门证;一小时以上经校长批准,并领出门证;因公外出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5)凡是升旗、课间操、学生集会、学生中午就餐、夕会时间,班主任、值日教师未到岗者;
(6)学生午休时间,班主任未经主管领导允许离岗者,未检查班上午休人数,本班午休纪律差而又不在岗者;
(7)学生早读,辅导老师班主任未到岗者,晚自习辅导迟到早退者;
(8)值日教师未准时到岗或执行值日职责时,对纪律混乱的班级听之任之,对乱丢、乱扔垃圾烟头现象视而不见,对学生违纪现象置之不理者;
(9)班级卫生一周内有二次督促不到位或被扣分者,班主任应负责任;
(10)对校行政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按要求完成或拖延者,每拖延一天扣5元;严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另扣20元;
(11)不服从学校领导分工安排、自作主张、表里不一、阳奉阴违并影响学校工作实施进度者;
(12)因个人工作失职导致家长向学校领导投诉者,情况属实者;
(13)上课时,课堂纪律混乱,科任教师视而不见者;
(14)在教师中散播消极言论,有损学校声誉者,一经查实,每次扣50元——100元;重者开除。
(15)上班期间教师有沾染黄赌毒酗酒行为的每次扣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16) 教育学生不得法,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甚至打学生而受家长投诉者,经查实,每次扣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相关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17)检查教案没有按规定备足课时,备课马虎应付者,一次扣款10元;
(18)不按规定批改作业或马虎对待者一次扣款10元;
(19)制造事端、吵架闹事者扣20元,打架者给予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20)上班不佩戴工作卡,穿拖鞋上班,穿着不整齐,仪表不庄重者一次扣5元;
(21)空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擅自回寝室睡觉,不得到浴室洗衣服,不得在办公室下棋,违者扣款10元。
(22)集体教研活动不积极参加,消极怠慢者,扣款10元,并通报批评;
(23)未经允许私自拉网线或动用办公电脑的每次罚款20元;
(24)对待学生家长态度傲慢,有家长投诉,情况属实,一次扣5元;
(25)不按规定时间交资料、作品等,扣款5元,拖延一天,扣10元,以此类推;
(26)不参加升旗或不按指定位置排队者,罚款5元;
(27)“8S”管理严格按照督查方案执行。
二、 教师家访
1、家访以班主任为主,科任老师有义务协助班主任进行有针对性的家访。
2、教师实行集体接送出访(分片区进行)和个人出访相结合的办法。集体出访由政教处做具体安排。
3、出访前不交家访登记表,填写不规范者扣款5元,谎报家访一次扣30元。
4、家访时必须做好各种家访登记,登记表要如实填写,如果弄虚作假一次扣5元。
5、集体或个人去家访必须要以学校的声誉、老师的形象为前提,着手落实与家长沟通的工作,严禁在家访时跟家长提及影响学校声誉的话题;严禁家访时在家长面前对其他科任教师进行诽谤。
6、家访车费报销办法:应坐公交车、电动车,不坐摩托车、出租车。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每周报销一次,不拖时间。
三、 接送学生
1、跟车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迟到5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次,迟到10分钟以上或不打任何招呼,擅自离岗、缺岗一次扣款50元。跟车教师因事或因病不能出车的要提前一天通过政教处同意并由车队长安排代岗。
2、跟车教师接送学生时,应及时清点人数,因自身工作失误每少接送或漏接送一个学生扣款5元,并且学生的补接送和车费由跟车教师负责。
3、凡出错少接送、漏接送学生时,跟车教师应及时报告政教处及学生的班主任,以便采取措施和分清责任,若是班主任的责任,班主任扣奖金5元/人,并自行送学生回家。
4、跟车教师负责维持好学生乘车秩序,凡出现学生违纪打架事件的每次扣款5元——10元,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责任;
5、跟车教师有责任制止司机的违章行为,定时定点,不得开快车、霸王车,必要时,及时打电话报告学校政教处,按章处罚,严重者给予解聘。
6、在校车上落点停车时,跟车教师必须先下车,保障学生安全和扶持幼龄学生上下车,过马路的学生必须亲自接送。如有失职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元——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7、跟车教师应严格遵守《跟车老师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的每次扣款5元——10元。
8、跟车教师由于个人工作失职引起家长投诉的,每次扣款10元,并取消当月优秀跟车教师评选资格。
9、校车到站点时,学生未到,跟车老师必须联系家长,电话费按时报销,未联系家长造成投诉,情况属实的,每次扣款5元。
10、如果学校对《跟车老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修订后的为主。
四、 会议制度
1、周前例会、班主任例会(单周三)、跟车老师例会(双周三)是重要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一次扣款20元,旷会一次扣款50元,迟到者按上课迟到扣罚奖金,请病假不扣款,但要出示病历。
2、周四业务学习、政治学习会或学校主管领导召开的临时性会议请假一次扣款10元,旷会一次扣款20元,迟到者扣款5元。
3、不作会议记录,每次扣款5元。
4、开会时间,手机没有关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而影响开会秩序的,发现一次扣5元。
五、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安排好工作后填写请假单再送校长审批,请假单应填写一式三份,校长留一份,送教务处和政教处各一份备存。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还强词夺理的每次扣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2、教师请事假、病假经教导处和政教处同意,教导处调课后发出请假条和代课条,经校长批准后执行。请事假每天扣款30元,课时另计每节5元,请病假每天扣课时费,每节5元。
3、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请事假扣款5元,不请假私自离校每次扣款10元。
4、请假三次以上,旷工半天扣当月全勤奖,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属下列情形的不予批准事假:
a) 学校正处于中心工作的紧张阶段(如开学前一周、放假前一周、家长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时间)或当天全校请假人数已满3人时;
b) 请假人不说明请假原因的;
c) 专找双休日跨两头请假的;
d) 请病假未能出具正规医院病历卡和诊病收费单据,而又不足以证明确实生病的;
e) 要求请假时间超过三天以上的(不含双休日,除婚、丧事例外);
f) 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等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5、教师请婚或丧(必须直系亲属)假,一般准假三天,路程在100公里以上者另加路途时间。如果超过三天假期需报董事会批准(扣除奖金部分参照本有关条例执行)。
6、身怀有孕六个月以上的教师必须提前请产假,学期中途一般不办辞职、请假代课手续或假后入职复课手续。(注: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补发三个月基本工资;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教师补发二个月基本工资;不满一年的教师补发一个月基本工资;不足半年的不补发基本工资)。
六、辞退、辞职
1、所有新录用的教师(本年度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个月,在此期间教师个人辞职的只发基本工资,属校方辞退的可按实结算。
2、教师在学期中个人辞职的,不发各种奖金,只发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如果属自动离职的,不再享受任何待遇,按双方所签合同条款追究其给学校工作带来损失的经济赔偿。
3、教师在学期临近结束时辞职的,至少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学校,经批准后,待遇按实结算、付清。在等待辞职批准前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未批准前,停课2节以上按自动离职论处,不予结算工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4、教师不准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满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任何老师在没有得到学校校长及校董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费用,否则学校给予辞退,并追究相关收费责任。
6、任何老师不得在班级发动学生进行家教,不得拿家长红包,不得接受家长请客送礼,否则学校给予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假日、假期
1、教师在双休日、节假日属学校安排的加班(分内工作除外),给予每天50元的补贴。
2、教师在寒暑假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但是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岗,不按时到岗按每天罚款100元,超出三天时间作自动离职处理。由于是民办学校的特殊原因,寒暑假学校有相关的工作安排,凡不愿意接受安排者(没有特殊原因),按自动离职处理。
3、教师在寒暑假期内被学校安排留校招生或从事其它工作的,应该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顾全大局。假期招生工作,学校将另外给予经济补贴(按《招生方案》实施补贴)。
八、吃住
1、学校免费提供食宿,如有亲戚朋友来访在校就餐,午餐、晚餐按照3.5元/餐在工资中扣除。
2、住校老师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不在上班时间玩电脑,不得私拉电线、网线,不得使用电磁炉等高功率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双职工的夫妇,必须按月负担房租、水电费,按07年7月份后勤印发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九、奖励
1、每学年结束时学校将评出一批首席教师和首席班主任,将分别给予表彰和经济奖励。(注:原则上在学校工作满一年时间才有参评资格)
2、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参加各项比赛中取得好成绩的,给予辅导老师奖励。奖励如下:
取得区比赛一等奖的给予奖励500元;
取得市比赛一等奖的给予奖励1000元;
取得省比赛一等奖的给予奖励2000元;
取得区比赛二等奖的给予奖励300元;
取得市比赛二等奖的给予奖励800元;
取得省比赛二等奖的给予奖励1500元;
取得区比赛三等奖的给予奖励100元;
取得市比赛三等奖的给予奖励500元;
取得省比赛三等奖的给予奖励1000元。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注:本条例解释权归校董办公室,由校长督办实施执行。
a) 上下班考勤、德育宣传、安全、纪律、卫生(“8S”督查)、午休、跟车接送等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b) 早读、上课、教学常规检查、考试、英语特色实验班督导等工作由教导处负责;
c) 校队、校园广播、值日安排、学生工作由团委、少队部、学生干事负责;
d) 相关负责人将督办情况书面汇报到校长室,督办结果一般在每周公布一次,特殊情况将当天公布或次日早上公布。
e) 线路编排、派车、跟车候车由车队负责。
f) 后勤、宿舍管理、学校宣传由校长助理后勤兼管负责。
XX学校校董会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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