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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速精细化施工管理指南(A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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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长沙绕城线东北、东南段及长沙连接线精细化施工管理手册 德令哈至香日德公路DXTJ-08合同段 精细化施工管理细则 施工单位: 武通路桥工程局第一工程处 合 同 段: 08合同段 日 期 : 2013年08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施工准备阶段精细化施工管理 9 1 场地规划 9 2 三通一平建设 10 3 驻地建设 12 4 测量放线 14 5 场地清理 16 6 拌和站 17 7 小型预制构件预制场 20 8 钢筋棚的设置 21 9 技术资料准备 21 第三章 路基工程精细化施工管理 23 1 施工准备 23 2 清表 24 3 挖方路堑施工 24 4 路基填筑施工 25 5 半填半挖路基 28 6 特殊路基施工 28 7 结构物处回填 33 8 浆砌圬工施工 36 9 高边坡防护施工 38 10 路基阶段性验收 39 11 其他要求 40 第四章 桥梁下部施工精细化管理 41 第五章  桥梁上部构造精细化管理 44 1 桥梁预制场的选址与设置 44 2 桥梁预制场的平面布置 44 3 预制场的台座设置 44 4 预制梁的模板 45 5 预制梁砼施工 46 6 预应力施工 46 7 移梁和存梁 47 8 悬臂浇筑 49 9 支架式现浇 51 第六章 路面工程精细化施工管理 62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62 2 水泥稳定底基层、基层施工 62 3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 64 附件1分部(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69 附件2 长沙高速公路施工标志标牌 76 附件3工程管理处罚项目一览表 80 附件4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 81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合同段的管理水平,全面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工程管理,树立工程建设的精品意识,根据国家、交通部及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合同段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精细化施工管理手册。 第一条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每位建设管理者的职责和岗位责任,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从而保证各项技术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实现项目管理的精细化。 第二条 主要依据 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湖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有关文件; 湖南长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合同。 第三条 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更新项目管理理念,项目建设全过程始终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文明化的施工,确保各项施工规范得到严格执行,实现各项验收指标(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均达到优良。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我合同段内的建设施工管理。 第五条 精细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制订出具体目标,明确责任,给合项目管理目标按季度进行考核,促进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提高。 第六条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度 1、应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配备专职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经验丰富、熟悉规范和图纸的技术人员负责各级质量自检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作业程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做好工程质量登记记录。 分项工程开工前,建立分项工程质量终身制的台帐,并将分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细化分解、量化到人,层层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出现突出病害或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建立以现场监理参加的分项工程为基础的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由现场监理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当以书面交底为主,口头为辅。重要部位或较复杂部位,应另附翻样图纸,必要时结合实际操作进行交待;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必须能够抓住关键、指导施工、预防事故、保证质量、提高技术素质;必须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单),由交底人及被交底人签字,并送现场监理一份备案。 第八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施工作业分区安全管理 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施工人员须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持证上岗。从事爆破、电气、起重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建立危险源台帐管理制度,设置危险源告示牌。对危险源分施工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制度。 第九条 建立隐蔽、关键工程档案制度 施工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施工,应按规范要求检测、填写工程检查记录表;还应分别用数码照相机或录相机将施工过程记录下来,作为声像资料的一部分汇同检测资料存档,以备核查,并作为计量依据。 第十条 建立完善试验检测制度,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建立和健全试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试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试验检测工作程序制度、试验仪器设备操作制度、试验仪器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制度、试验数据采集与处理制度、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检测样品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试验管理制度。 按照试验规程、验收标准编制试验检测计划书,按月小结,编写试验月报,每月以试验月报形式总结当月试验检测情况,定时报监理、业主备案。试验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谁做试验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办法。编制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原始资料、试验报告、试验台帐、实际工程进度、试验形象进度图之间须相互对应,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控制,试验人员应对混凝土浇筑、台背回填、路基96区施工等关键性工序进行旁站并及时抽检,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 第十一条 加强档案检查和管理   成立竣工资料管理小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工程实施到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应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完整真实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完整的收集和归档,并建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加强社会监督与新闻监督,建立质量举报制度 建立项目质量问题的举报制度,在施工现场,要将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举报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挂牌公示;项目法人要公布质量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中玩忽职守、损失浪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等问题进行检举。 第十三条 加大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 加大工程实体质量通病治理:高填方路基超限沉降、桥涵结构桥头跳车、小桥涵结构外观质量差、桥面早期破损、路面车辙及早期破损等;加大工艺质量通病治理:高填方、填石、土石混填路基填筑、沟壑填筑、填挖交界处处理、预应力张拉与压浆、路面结构层间污染、桥面系混凝土施工等;加大管理质量通病治理:质保体系不健全或运转不正常,以包代管;技术人员(监理)不盯岗;管理或技术人员频频更换等。 第十四条 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的质量监控力度  应加强过程控制,尤其要加强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质量自控;应严格对重点工序、工艺、隐蔽工程和各分项工程试验段全过程旁站;定期组织对高填方路堤、半填半挖路堤、软土地基路堤、高边坡及不良地质边坡、高挡墙、台背回填等重点部位的内业资料(包括勘察、设计的地质钻探资料,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质量检验资料)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五条 实施交工前桥梁专项检查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交工前,业主委托有桥梁监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桥梁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交工验收。对存在质量缺陷、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年限的桥梁,以及一些大跨径、具有特殊结构的桥梁,应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桥梁承载能力鉴定,确保通车的桥梁承载能力满足要求。 第十六条 举行样板工程竞赛活动,搞示范观摩活动   积极组织分阶段开展创样板、树典范的劳动竞赛和观摩活动。树立各分项工程的样板,在标段内组织召开分项工程现场观摩会,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总结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工艺及先进的施工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并适时组织质量管理水平差和外观质量差的典型分项目工程现场整改分析会,找原因、找差距,促进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十七条 规范小型构件预制 工程外观质量必须精美、颜色一致。小型构件(水沟盖板、路缘石等)应采用工厂化集中生产;按照小型预制构件的施工尺寸及要求,采用足够强度、大面积的钢模板,进行小型砼预制件的生产;全线的小型预制构件应统一模板、统一材料、统一工艺、统一标准; 第十八条 建立和完善考核和业绩信誉评定制度    做好季度、半年度及年度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把好新开工项目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出现严重质量病害、突出质量问题、有不良从业记录的要依法依规拒之于市场之外并通报主管部门; 第二章 施工准备阶段精细化施工管理 1 场地规划 1.1进场后应立即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气象、水文及地质等资料,了解现场施工材料供应和交通等施工条件,并写出调查报告,供项目部施工决策和进行施工场地规划。 1.2 施工现场布置 1.2.1 在施工期间,应在项目部、路基、构造物、桥梁、隧道等显著的位置、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 工程概况标志牌:在项目部或标段起点桩号设置工程概况标志牌。(见附图) 2)施工标志标牌:对路基主要工点(如单一工点土石方量在10万方以上)、桥梁、隧道通涵的工程量、地质情况、施工方案、分阶段的工期计划等作一简要介绍。(见附图) 3) 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每个拌和站、预制场的入口显著位置应当设置拌和站和预制场的标志牌,并附拌和站、预制场的场地平面图。 (见附图) 4) 在通往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的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指路牌,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里程等内容。 5) 安全生产操作警示牌:按交通安全规范的标志设置。 6) 廉政告示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等。(见附图) 7) 工程责任标识牌:载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技术、质检、分项工程负责人及负责内容。(见附图) 1.2.2 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1.2.3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识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1.2.4 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并按照0.5m×0.3m牌面,采用白底蓝字,分材料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炉号(批号)、质量状况等五项内容进行标识。(见附图) 2 四通一平建设 2.1 施工便道、便桥 2.1.1 施工便道、便桥技术质量要求 1) 施工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视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大于400m设置一处错车道。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不小于5.5m,长度不小于20m。 2) 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5cm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碎石找平。 3) 便道的两侧应设置边沟和排水沟。 4) 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置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岔路口设置方向指示牌。 5) 便桥应满足载重和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3.5m,设置防护栏杆和超限标牌。 2.1.2 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杨尘。 2.1.3各施工便道从起点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 2.1.4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移交地方管理。 2.2.5工程完工后,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定好协议,并作为交工资料移交业主保管,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2.2 施工临时用电 2.2.1引入工地的电力线路的架设和变压器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电力施工的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线路原则上应在施工便道或通道的一侧临空架设,架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隧道变电站宜设在洞口附近,并应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 2.2.2项目部应配有专职电工若干名,负责与地方供电部门的协调联系,对本标段施工用电进行统一管理,以及对各种用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根据施工需要计算变压器容量、台数。当桥梁、隧道附近有高压线路通过时,应和当地电力部门协商确定高压电梯接位置。 2.2.3 各工点的配电箱一律采用铁制,分大小两种,大型配电箱尺寸不小于1.0m×0.8m×0.2m,内设各个分线闸刀、漏电保护器、电表等相关设备,必须建立配电房封闭管理,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小型配电箱采用当地电力部门统一农用配电箱。变压器和配电箱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2.4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布置情况,在拌和站、预制场及各个桥梁工地应配备可靠的备用电源,以备急用。对于短隧道应采用高压至洞口,再低压进洞;长、特长隧道施工应考虑高中压进洞,以满足施工需要。 2.3 施工临时用水 2.3.1进场后15天内应完成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水源进行调查和相应的水质检测。 2.3.2根据项目工程的大小计算项目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等用水量,合理地提出施工用水计划。 2.3.3 有条件时应独立安设用水专线或打井,与居民生活用水分开。 2.3.4 设置足够的蓄水池,蓄水池应加盖并有安全警示标,防止人员进入。 2.3.5 隧道供水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0.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工需要。 2.4通讯线路 应保持电话、网络畅通,网络带宽应满足项目信息管理要求,并配备人员进行管理。 2.4施工场地平整 2.4.1 施工场地平整主要有生活区、拌和场、堆料场、预制场、加工场、弃土场等,场地平整的机械应先期进场,以便完成征地后立即开展平整压实工作。 2.4.2 施工场地平整工作应一次到位,做好防排水设施,以免影响场地和后续工作。所有清表、弃方应规范堆弃,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2.4.3 租用地方场地作为施工临时场地,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移交地方管理。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定好协议,并作为交工资料移交业主保管,否则应予以复耕清理等。 3 驻地建设 3.1自接到中标通知书45天以内必须完成驻地建设。 3.2 项目经理部 3.2.1项目经理部应有适当的办公场所,其会议室应能容纳至少30人开会的需要,内贴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线路平纵面图、桥梁立面图、平面图和断面图、进度图、质量目标、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廉政制度、晴雨表、总体工期安排网络图等。会议室还应有投影设备和1m2以上的写字板等。 3.2.2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应符合业主有关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确保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投资等各项目标得以顺利实现。项目部各机构门前悬挂岗位牌,其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一律上墙,主要包括: 1) 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项目经理职责等。 2) 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等。 3) 安全质量监控部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等。 4) 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5) 计划财务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 办公协调部门:行政、后勤保障、办公、协调岗位人员职责等。 3.2.3 项目部应做好以下规章制度的建立: 1) 施工计划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工期的顺利实现,包括合同评审与交底制、施工生产例会制度等。 2) 技术管理制度:技术责任制、图纸会审制、技术交底制等。 3)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4)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保证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做好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成本计划、成本核算等。 5)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及事故处理报告制、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制等。 6) 物资管理制度:保证建设物资的顺利供应,要包括采购计划,进出库台帐、报验标示管理等。 3.2.4 项目部主要人员的有关要求 1) 项目部主要人员的资历、数量应与投标承诺相一致。项目经理、总工、试验室主任等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若需更换,应按规定程序报业主批准。 2) 项目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带统一的胸牌,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 3) 项目部应设有专职资料档案员,资料员必须由工程类技术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各种技术资料应填写规范,归档及时,数据准确,手续完备,分类清晰,查阅方便,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应符合交通部、省厅局有关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的要求。 3.3 工地试验室的有关要求 3.3.1 试验室的周边场所、通道均应进行硬化或绿化,环境要整洁。 3.3.2 仪器设备配置必须满足且方便标段工程质量的现场控制,且在中标后30天内必须全部到位,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和临时资质申请。 3.3.3试验室各室面积:力学室不小于30m2,土工室不小于20m2,水泥室不小于20 m2,养护室不小于30m2,建材室不小于30m2,办公室不小于20m2。总面积不低于150 m2。 3.3.4 试验室所有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3.3.5 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和管理结构图、试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帐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上墙。 3.3.6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3.3.7 试验室应采用系统软件采集、处理、汇总、查询试验检测数据。 3.4 档案资料室 3.4.1 档案资料室应不小于20m2,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架)内,专人负责收发。 3.4.2 从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知识。 3.4.3 档案资料室应能防潮、防火、通风,配备消防设备。 3.5 工地临时房屋 3.5.1 临时生产生活用房应认真选址(避开滑坡、冲沟、泛洪等险地)、合理规划、布局有序,生产和生活用房应分开搭设。 3.5.2 房屋搭设稳固,室内外地面采用5cm厚的C15砼硬化。 3.5.3 工房不得搭通铺,一室不得超过8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2 m2。 3.5.4 做好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雨季应做好防雨防潮防洪等准备工作。 3.5.5 做好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集中合理处置,保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4 测量放线 4.1基本要求 4.1.1应检查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工程原测设的永久性标志桩及测设资料,并将遗失的标志桩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4.1.2经过复核,对持有异议的导线控制点,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持有异议的基准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标高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确定正确标高。 4.1.3应将施工中所有控制桩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有用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4.1.4所有导线复测、中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和增设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4.1.5应在收到监理提供的施工图纸28天内,复核设计图纸所有永久性工程的平面位置与标高,复测各种路线交叉净空等,如有问题或疑问书面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1.6 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每年定期应进行检验校正,仪器标定、校正报告复印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4.2水准点复测 4.2.1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查对复核,并尽可能地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4.2.2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设临时水准点。临时设置的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测设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一般平原区不大于200m,山岭区或丘陵区为100m。 4.2.3临时水准点和因施工需移动的水准点,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精度应满足要求。 4.3导线复测 4.3.1当原测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应根据设计提供资料计算复核导线控制点,根据地面提供的控制桩做好检查复测工作。 4.3.2导线复测应采用光电测距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 4.3.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方便施工放样。 4.3.4导线起讫点测定结果应与设计提供的测定资料相比较。 4.3.5导线复测时,必须与相邻施工段落进行联测,确认导线控制点闭合。 4.4中线复测 4.4.1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全面检查恢复道路中心桩,并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4.4.2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确定解决办法。 4.4.3如发现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做断链处理,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4.5断面复测 4.5.1横断面测量应采用水准仪—皮尺法、横断面仪法、全站仪法或经纬仪视距法;测量纵向为线路前进方向,横向为直线段应与中线垂直,曲线段与测点的切线垂直。 4.5.2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 4.5.3横断面的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填筑、放坡及排水设施的需要。在横断面施测中应反映地形、地物的变化,并标出相关水位、建筑物、土石分界等位置。 5 场地清理 5.1一般要求 5.1.1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现场环保绿线与施工红线,保护所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5.1.2场地清理拆除及填前压实后,应重测地面标高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做为路基施工计量基础。 5.1.3应按工作量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拆除和清理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2清理场地 5.2.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坡顶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5.2.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30c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集中堆放在弃土场内,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场地清理完成后,应按规范进行填前碾压,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5.2.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5.2.4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处理。 5.3拆除与挖掘 5.3.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在对其正常使用做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5.3.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5.3.3 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序堆置于指定区域。对于废弃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妥善处理。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必须回填并夯实。 6 拌和站 6.1拌和站应合理划分为生活区、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砼试件制作室和标准养护室,其平面布置应进行合理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6.2 拌和站的场地处理 6.2.1 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要求使用30cm厚片、碎石垫层,不低于15cm厚C15砼作为面层。 6.2.2场地合理设计排水沟,排水系统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 6.2.3 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6.2.4 拌和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置围墙,进出场设置大门,并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6.3 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 6.3.1 所有砼拌合机必须配备微机控制自动计量(打印)装置; 6.3.2 配料机配料精度应不低于水泥1%、中砂2%、碎石3%; 6.3.3 所有桥梁和隧道拌和站必须采用强制式拌合机,配备四仓式料斗和自动计量装置,单机生产能力和规模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选定,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砼数量需要为原则;路面水稳拌和采用强制式拌和机,配置四个集料仓和一个水泥仓,自动补水器加水,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拌和能力不低于400t/h;沥青混合料拌和采用大型的沥青混合料全自动拌和设备,性能先进,拌和能力应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并至少不低于240t/h; 桥隧拌和站可参照表2.1: 表2.1 拌和站生产能力和场地规模 类型 单机生产能力(m3/h) 场地规模(m2) 备注 大型 50以上 5000以上 适用:特大、大桥;长大隧道 中型 25以上 3000以上 适用:中、小桥;中短隧道 小型 15以上 2000以上 适用:通涵构造物、小型预制构件 6.3.4 拌和站使用之前,施工临时工程必须配备相应砼拌和设备。所有永久工程必须实现砼集中拌制。以管道泵送或砼罐车运输。 6.3.5 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拌和站有可靠的电源使用。 6.3.6 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政府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6.4 拌和站的砼配合比标识牌 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砼施工标志牌,标志牌尺寸0.9 m×1.5m,板面采用蓝底白字,边框白色,支架采用单柱铁支架,涂防锈漆,板底边线距地面1.5米。标志牌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砼标号、试验专监、材料产地、砼施工配合比(含外掺剂)。不同的砼配合比,采用了不同材料,用于不同的部位,均要在标志牌上及时更换。(配合比标识牌见附图) 6.5 水泥 6.5.1要用业主指定入围的水泥品牌,每一批水泥进场要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单; 6.5.2必须使用散装水泥以便于计量,并采取防潮措施,夏季高温时采取降温措施,同时应建立详细的调拨台帐,使物资的使用具有可追溯性。 6.5.3混凝土必须使用旋窑水泥。 6.5.4 使用散装水泥的拌和站,要设水泥储存罐,根据用量选定水泥罐容量,配合电脑自动计量输入。 6.6 砂石料场 6.6.1 凡用于正式砼工程的砂石料应按四仓式配料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分料仓应采用“37”墙砌筑1.5m高,采用石灰或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不小于4%的地面坡度,分料墙下部预留孔洞,避免积水。 6.6.2 砂石料应按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批号、质量状况等五项内容进行标识。(材料标识牌见附图) 6.6.3 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砼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另外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6.6.4 桥梁上部用碎石应采用反击破设备生产的碎石。砼用碎石使用前应用水冲洗干净,确保在不污染情况下方可用于施工。 6.6.5料场每一个序号的料堆都对应有一个试验档案。档案中至少有一个筛分试验,必要时还应有一个含泥量、泥团含量、针片状含量等试验。碎石堆序号一直要带到混凝土施工原始记录中,查阅“混凝土施工原始记录”就要以查到某一个构件所使用的材料编号,据此编号查阅相关资料。 7 小型预制构件预制场 7.1小型预制构件主要包括:路缘石、水沟盖板、中央排水沟、防撞墙、渗沟、隧道边沟、隧道电缆沟盖板等。 7.2预制场 7.2.1场地应合理分为堆料区、拌和区、制作区、成品堆放区、蒸气养生区等,面积不小于2000m2,平面布置图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7.2.2 场地全部采用C15砼进行硬化,砼厚度不小于10cm。 7.2.3预制场应合理设计排水方案和油、污水处理措施和排水方案。 7.2.4预制场地应采用隔离栅等进行隔离。 7.3 模板 7.3.1预制构件的模板采用整体塑钢模板,在厂家加工时应负责对模板质量进行中间检验,出厂前应进行试拼和交工检验,确保模板接缝密合平顺,不漏浆,无错台。 7.3.2 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修与保养,每次拆模后应指派专人进行除污与防锈工作,平整放置防止变形,做到防雨、防尘、防锈。 7.3.3 模板在吊装与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模板的变形与受损。 7.3.4钢筋保护层应推广使用专用塑料垫块。 7.3.5 应选用专用脱模剂或其它合适材料,并经实践检验后方可正式采用。  7.4 拌和设备及生产能力应满足本手册6.3条的有关要求。 7.5小型预制构件原则上采取蒸气养生。 8 钢筋棚的设置 8.1桥梁、预制构件场等钢筋用量比较集中的工地在正式开工前应搭设规范化的钢筋棚,用于钢筋的存放与加工。 8.2钢筋棚宜修建在地势较高处,四周开挖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棚内地面应高出棚外地坪20~30cm,确保棚内地面干燥。 8.3钢筋宜堆置在地面以上500m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上,钢筋应严防损伤,不得暴露。 8.4棚内地面应采用C15号砼硬化,车辆行驶区域硬化厚度为12~15cm,其余为5cm。 8.5钢筋棚可用砖石等材料搭设而成,周围有围护设施,棚顶不漏雨。 8.6钢筋棚的面积总体上应满足各功能分区的要求,如: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制作区、 半成品、成品堆放区;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明显的识别标志;钢筋棚内的空间高度应大于3m及车辆运输装卸作业所必须的空间等。 8.7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和结果、使用部分等进行标识,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白底蓝字,用油漆喷涂而成,彩笔填写,标识牌应用铁架吊挂于醒目处。 8.8钢筋棚(材料库)必须建立详细的钢筋调拨使用台帐,使之具有可追溯性。 8.9应加强钢筋棚(材料库)的防火工作。 8.10钢筋的焊接、切割、冷弯应合理分区,加强防火、防水工作及注意用电安全。 8.11钢筋纵向连接尽量采用套筒,以便于钢筋轴线吻合,特别是易于高空施工和机械无法达到的区域施工。 9 技术资料准备 9.1 在开工前,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设计单位解决,并做好设计技术交底。 9.2 完成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和原材料的试验、砼配合比的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报批。 9.3 接桩后,应在28天内完成导线、水准点的复测、原地面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做好各桩点的保护措施直到工程竣工。 9.4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布置、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廉政建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等。 9.5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将本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表》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作为工程内业资料编制的依据之一。 9.6总体开工报告 开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合同段开工申请报表;施工管理机构表;劳务人员与机械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情;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的修建情况;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桥梁、路基及立交等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合同段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卡;安全生产、环保作业及文明工地建设保证措施,雨季与冬季施工措施;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计划。 9.7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各级技术交底情况;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第三章 路基工程精细化施工管理 1 施工准备 1.1进场后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尽快完成交接桩工作。在交桩过程中若发现导线点、水准点存在丢失、损坏、标识不清等现象时,应及时向设计方反馈,要求设计方补设。在此基础上进行线路导线点、水准点的贯通测量,并将测量的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1.2应同有关单位放好用地红线,环保绿线。并做好标桩和划界工作。标桩和划界应尽量结合地形地物等特征点进行,以减少或避免用地纠纷。 1.3应根据投标承诺并结合本合同段内路基土石方施工的具体特点,及时组织机械设备进驻现场展开施工。进驻工地的施工设备应性能良好,配套完整,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穿过村镇等行人和车辆密集区时应慢速行驶,确保安全。 下班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应停放有序,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 1.4 应做好沿线取土场、挖方(利用)地段的土质调查和取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过程中应在取土场和具有一定规模的路基填筑区段设置填料标示牌,其内容主要包括:填料名称、液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CBR 值等,标示牌用镀锌铁皮制作,尺寸为60×80cm,白底蓝字,数字用彩笔填写清楚。 1.5 应根据不同的填料和不同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分别填筑路基试验段,取得试验数据后方可全面展开施工。试验段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过程参与和监督,确保试验数据真实有效,具有指导意义。 1.6 软土路基地段和设置排灌涵洞的地段,应优先安排有关构筑物和路基土石方施工,尽早形成路基规模施工。另外,利用桥台后路基(堑)作为桥预制场的工点,其土石方施工边坡防护等也应予以重点安排。并确保按计划完成,为桥梁预制和安装创造条件。 2 清表 2.1监理处应督促在清表工作开始前,仔细进行测量放样,确定路基用地界线和环保绿线。环保绿线指路堤护坡道内侧线,路堑边坡顶线;环保绿带即环保绿线和用地红线之间的地带。确保环保绿带不扰动或尽量少扰动,最大限度地保护环保绿线与用地红线之间的原生植被。 2.2 应结合路基测量放样,对地势低洼或穿越稻田、水塘等地段的路基开挖纵横排水沟,疏干原地面。 2.3 清表应以机械为主,辅以人工相配合进行,仔细测量放样,确保环保绿线不破坏或尽量少破坏,确保清基清表的效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4在对种植土及淤泥进行清除作业时,应防止其流失污染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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