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镇远公益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镇远公益摄影协会。
第二条:镇远公益摄影协会是在县文联的监督管理下,是由热爱摄影创作活动的业余摄影爱好者自愿加入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镇远公益摄影协会宗旨是: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主动引导更多的新老摄影人对摄影艺术的高尚追求,提倡摄影人也能肩负社会责任、搜集弱势信息、传递爱心资源,让摄影因为纪实而艺术、因为人文而高贵。积极引领摄影行业及摄影爱好者通过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用所掌握的摄影技术为社会服务,做到“用镜头关注公益我们义不容辞,做好公益摄影”的承诺。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有志于摄影艺术学习和创作,热爱公益摄影活动,支持协会公益摄影工作的发展,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人员,经本人自愿报名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四)有参加活动的义务;
(五)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文明会员;
(六)有维护本协会利益、爱护本协会公共财物、为本协会争光的义务;
(七)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八)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
第七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无特殊原因,长达一年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批准生效。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理事1至6名。首届理事人选由协会筹委会推选,并产生首届理事会正、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民主选举。
第十四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有一定摄影专长,具备一定的理论素质和技术,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第四章 活动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活动任务是:组织会员进行公益摄影活动和摄影作品创作,提高会员摄影理论和技能水平,提高会员的精神风貌。
第十八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摄影相关技术培训和教育活动;
(二)开展大型公益摄影活动;
(三)不定期组织外出采风和开展摄影创作活动;
(四)举办摄影专题展览活动。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二)公司有关部门的拨款;
(三)正当的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会费的收取和使用:
(一) 为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
(二) 经费使用:由协会设立专门帐户,配备财会和出纳管理人员,对日常活动经费的开支单据进行管理,每个季度需由理事会审核。
(三)会费(暂行):会员按年缴纳会费。会员缴纳会费200元/年,后入会者(每年七月一日以后),会员缴纳会费100元/半年收取。
(四)会员退会:会员如提出退会申请,不返还个人缴纳的会费余额。
(五)会费将主要用于摄影培训、外出活动、宣传展览以及协会相关装备器材等方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核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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