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地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急救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利益,针对本施工现场的特点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针与原则
施工现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 成立以工程负责人为组长的现场急救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安全员)
(二) 具体分工到人,明确责任,确保发生事故后现场的急救工作步步到位。
1. 组长向上级及有关医院抢救部门报告。
2. 由副组长负责维护现场抢救、组织自救,并联系外来单位或人员(医院、消防等)(联想外来单位时要说明发生的地点,说明事故情况:如人员受伤部位、人数、性质,以利医院准备)。
3. 由安全员负责在工地大门口接车、接人。
4. 由副组长负责现场急救措施的落实(人员安排、具体方法等)
5. 由副组长负责组织后勤保障(物资、费用等)
6. 救援电话:医院:120,火警:119。
三、急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出现“突发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救治、现场停工警戒,保护现场现状,防止事故再扩大。
发生事故应立即拨通企业负责人电话和120、119等急救电话,说明事故发生地址,说明事故情况:如人员受伤部位、人数、性质,以利医院准备。
发生事故还要积极开展现场保护,因地制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展。在处理事故时要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争分夺秒、全力抢救;分清事故轻、重、缓、急。在处理伤员时,要沉着、果断、准确、细致,并安排专人保护现场,严防他人破坏,以便事后调查和分析。
2. 发生事故单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本着“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受教育、没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落实,并做好检查验收。
3. 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其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给予罚款、扣发奖金,行政上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
四、急救原则、步骤、和方法
要求所有人员掌握常用的急救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1. 急救原则:先救命,后疗伤。
2. 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
3. 常用急救方法:
(1) 包扎:伤口包扎绷带必须清洁,伤口不要用水冲洗。如伤口大量出血,要用折叠多层的绷带盖住,并用手帕或毛巾(必要时可撕下衣服)扎紧,直到流血减少或停止。
(2) 碰伤:轻微的碰伤,可将冷湿布敷在伤处。较重的碰伤,应小心把伤员安置在担架上。等待医生处理。
(3) 骨折:手骨或腿骨折断,应将伤员安放在担架上或地上,用两块长度超过上下两个关节、宽度不小于10~15cm木板或竹片绑在肢体的外侧,夹住骨折处,并扎紧,以减轻伤员的痛苦和伤势。
(4) 碎料入目:当眼睛为碎屑所伤,要立即去医院治疗,不要用手、手帕、毛巾、火柴梗及别的东西擦拭眼睛。
(5) 灼烫伤:用清洁布覆盖伤面后包扎,不要弄破水泡,避免创面感染。伤员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快速送医院治疗。
(6) 煤气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让其仰卧,解开衣服,但勿使受凉。如中毒者停止呼吸,则实行人工呼吸抢救。
(7) 触电: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或用木材等绝缘物把电线自触电者身上拨开。进行抢救时注意勿直接接触触电者。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应使其仰卧地上,解开衣服,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如触电者呼吸已停止,则应进行人工呼吸。
.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快现场抢救,不间断的做人工呼吸,并挤压
心脏,不要等医务人员,更不要不经抢救,直接送去医院,抢救触电人员
时应耐心、持久。
(8) 中暑:发生中暑后,应快速将中暑者移到凉爽通风的地方,脱去或解开衣服,使患者平卧休息,给患者喝含食盐的饮料或凉开水,用凉开水或酒精擦身。发生持续高烧及昏迷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五、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故”后,必须按国家和市区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执行。
序号
事故名称
上报时间
上报单位
组织调查单位
1
轻伤事故
二天内
质安部在事故发生月底报公司,人事部五天内报保险公司
直属项目部
2
重伤事故
八小时内
质安部当日将事故及时上报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十五天内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五天内报保险公司
公司质安部等
3
多人受伤事故
四小时内
质安部当日将事故及时上报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十五天内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五天内报保险公司
公司质安部等
4
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事故
二天内
质安部十日内报公司
公司质安部等
5
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
立即
质安部十二小时内将事故及时上报公司、市建设局、市安监站、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保险公司
公司协同上级联合调查
1. 发生重大未遂事故,事故项目部要及时报告公司质安部,认真组织分析,查
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落实,并填未遂事故登记表,存入公司伤亡事故档案。
2.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迟报,虚报或隐
瞒不报,否则一切后果由事故项目部领导负责,责任者应受纪律处分。
3. 因工伤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原则上不予补报,特殊情况需补报,必须有受伤
员工班组及本人的报告,说明理由,还须有当时受伤诊断证明及负伤现场二人以上证明材料,质安部审查同意,补填“伤亡事故报告表”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可按工伤处理。医疗费用、伤者工资及其它费用公司不予报销,谁隐瞒谁负责,同时追查该项目部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六、监测与预防
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突发事故”的监测与预防工作,按照国家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并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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