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资料、造价承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武正云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长宁县2014年井江乡长龙片区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土地治理项目、长宁县2014年井江乡高洞片区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土地治理项目中的完工的资料、造价工作内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长宁县2014年标准农田项目
二、工程地点: 长宁县井江乡
三、总造价:约824.00万元(最终计取标准以审计局审计完毕后的金额为准)。
四、服务内容:
1、该工程按验收标准和档案归档规范标准完成工程各分项工程的全部资料。
2、工程各分项工程的隐蔽资料和竣工资料。
3、因该工程资料乙方接手已接近尾期,乙方在补质保资料、经济资料的过程中须甲方全力配合。
4、乙方必须保证所完成的各类资料真实、及时、合格,保证竣工时资料齐全、完整、合格。资料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归档为止,造价经审计完毕出具审计结果为止。
五、乙方完善长宁县2014年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资料、决算的酬劳费按最终决算价格: 7‰进行计取 (未包含相关检测费用、竣工资料交档案馆费用、办手续时产生的差旅费及手续费、资料纸张费用、相关资料图纸打印费用),酬劳由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现场资料及本工程各项文本等。
2、甲方需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成品资料清单进行反馈。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工程资料齐全、及时、合格,并保证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2、平时的资料台账和安全台账必须醒目、清晰、齐全。
七、付款方式
1、因该工程的特殊性,乙方在质保资料、经济资料、决算资料整理完毕,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签字盖章完善交审计局审计后,5日内甲方支付该工程两个标段总决算价的资料、造价服务费用70%给乙方,剩余金额在该工程审计完毕后,按最终审计决算金额支付剩余余款给乙方,并于5日内付清。
八、其他事项
1、如因甲方施工现场在2015年10月底前还未完工,致使乙方的资料、决算无法交予相关部门进入审计。甲方将按8000.00元/月支付给乙方,直至施工现场完毕(该费用单独计取,不包含在总价内,并每月付清)。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并严格按本合同规定认真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按合同总价5%的违约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上手印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并付清所有款项后自行失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合同地点:施工项目部
签订合同时间: 2015年8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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