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0-2025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能力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公路建设项目路基的土方工程,工程量(天然密实方)为7990m3,采用8t自卸汽车运土,自卸汽车每一次(装、运输、卸、空回)往返需要30min,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天然密实方换算成运输时的松方系数为1.2,土方的松方密度为1.6t/m3。 问题: 1.所选8t自卸汽车的台班产量是多少?
2.完成运输天然密实方7990m3所需8t自卸汽车多少台班? 3.如果要求在30天内完成该路基的土方工程,需要自卸汽车多少辆?
【答案】1.每小时正常循环次数:60÷30=2次。 由于土的松散状态密度为1.6t/m3, 则纯工作1h的正常生产率:2次×8t/1.6/1.2=8.33(m3/h)。 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台班产量:8h×0.85×8.33m3/h=56.67(m3/台班)。
2.运输按天然密实方计算,所需自卸汽车台班数:7990m3÷56.67m3/台班=141台班。 3.要求在30天内完成,则需要挖掘机台数:141台班/30天=4.70(台)。 根据计算,挖掘机需4.70台,取整,则应配备5台。
二、某跨线桥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城市供水管道横跨基坑,须将供水管道改线并对地基进行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停工10天,并同意合同期顺延10天。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承包人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承包人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
1.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答案】1.索赔成立,索赔证据为业主提出的要求停工的通知书。2.费用损失主要包括:10天的工人窝工、施工机械停置及管理费用。3.应向业主提供的索赔文件主要有:(1)致业主的索赔信函,提出索赔要求。(2)索赔报告:提出索赔事实和内容,引用文件说明索赔的合理与合法性,提出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要求的赔偿金额。(3)索赔费用计算书及索赔证据复印件。
三、5家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技术标满分40分、商务标满分60分;技术标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本题从略相关加减分指标),技术得分不满30分的,不再评审商务标。五个单位技术标得分:A单位技术标得分33;B单位技术标得分34;C单位技术标得分35;D单位技术标得分32;E单位技术标得分27.7。商务标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高1%扣2分,最多扣10分。五个单位商务标得分:A单位商务标报价7840万;B单位商务标报价7680万;C单位商务标报价7580万;D单位商务标报价7480万;
【答案】1.E单位技术标低于30分,其商务标不计入评审。商务标的算术平均值为:(7680+7580)/2=7630(万元),此即为评标基准价。A单位商务标得分:60-(7840-7630)/7630×2×100=54.50(分);B单位商务标得分:60-(7680-7630)/7630×2×100=58.69(分);C单位商务标得分:60-(7630-7580)/7630×1×100=59.34(分);D单位商务标得分:60-(7630-7480)/7630×1×100=58.03(分);E单位商务标不参与评审,故不得分。
2.计算各单位最终得分如下所示:A单位得分:33+54.50=87.50(分);B单位得分:34+58.69=9
2.69(分);C单位得分:35+59.34=94.34(分);D单位得分:32+58.03=90.03(分);E单位得分:27.7分;因此,C单位综合评分最高,为中标单位。
四、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部分规定如下:(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国有企业或进入开发区合格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和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均按废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在项目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A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对前期工程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工程适度提高了报价。 事件2:投标人B结合自身情况,并根据过去类似工程授标经验数据,认为该工程投高标的中标概率为0.3,投低标的中标概率为0.6;投高标中标后,经营效果可分力好、中、差三种可能,其中概率分别为0.3、0.6、0.1;对应的损益值分别为500万元、400万元、250万元;投低标中标后,经营效果也分为好、中、差三种可能,其中概率分别为0.2、0.6、0.2;对应的损益值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编制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为3万元。经过评估,投标人C最终选择了投低标。问题: 1.请逐一分析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1)~(4)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投标人A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事件2中,投标人B选择投低标是否合理?并通过计算说明理由。
【答案】
五、施工单位承建了某座钻孔灌注桩箱型梁桥工程施工,大桥钻孔灌注桩共20根,桩长均相同。现场一台钻机连续24小时不间断钻孔,每根桩钻孔完成后立即清孔、安放钢筋笼并灌注混凝土,钻孔速度为2m/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3m/h。该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单价100元/工日,人工窝工补偿费80元/工日,除税金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综合费率为20%(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灌注桩钻孔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勘察地质情况不同,停工12天,导致人工每天窝工8工日,机械窝工费1000元/天,停工期间施工单位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探用工10工日;后经设计变更每根灌注桩增长15m。(原工期计划中,钻孔灌注桩施工为非关键工序,总时差8天)事件二:在1#主墩钻孔桩开钻前夕,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石油部门要在墩位处补充调查地下石油管线,要求1#主墩停止钻孔桩施工3天,监理工程师根据机械设备进退场申请单和现场核实,确认有两台钻机停工,其中一台为租赁,其分摊进退场费用后的实际租赁费2000元/天;另一台为自有,投标报价为台班费1600元,停置费1000元/天,利润率7%。<1>、针对事件一,计算工期延长的天数。除税金外可索赔窝工费和用工费各多少元。(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2>、列式计算1#主墩钻孔桩停工3天可索赔的钻机停工费用。
【答案】1.每根桩增加15m,而钻孔速度为2m/h,所以每根桩延长的钻孔时间为15/2=7.5h,共有20根桩,所以钻孔时间共增加了20×7.5=150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3m/h,所以每根桩增加的时长为15÷3=5h,那么共增加时长为150+5=155h,即6.5天,故工期延长的天数为:12+6.5=18.5(天),实际可索赔天数=18.5-8=10.5(天)。可索赔窝工费为:8×12×80+1000×12=19680.0(元)。可索赔用工费为:100×(1+20%)×10=1200.0(元)。
2.租赁钻机停置索赔费2000元/天×3天=6000(元),自有钻机停置索赔费1000元/天×3天=3000(元),合计6000+3000=9000(元)。
六、人工挖台阶,土质确定,条件一定,测时资料表明,挖1m3需消耗基本工作时间85min。辅助工作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2%,准备结束时间占工作班定额时间3%,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测时为12min,休息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的25%。问题:计算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
【答案】
七、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就浆砌挡土墙工程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7900m3,全费用单价为2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3)当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5%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4)每月支付工程款最低金额为50万元;(5)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已完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30%以后的下1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6-3所示。表6-3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
【问题】
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多少?
【答案】1.由题意知,估算合同总价为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与全费用单价的乘积,即估算合同总价为:7900×280=221.20(万元)。2.(1)由题意知,工程预付款为估算合同总价的20%,即工程预付款为:221.20×20%=44.24(万元)。(2)估算合同总价的30%:221.20×30%=66.36(万元)。第1月累计已完工程款:1200×280=33.60(万元);第2月累计已完工程款:2700×280=75.60(万元)>66.36(万元);由题意知,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已完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30%以后的下1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即工程预付款从第3月起扣留。(3)从3月开扣,截至5月扣完,共扣3个月。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44.24÷3=14.75(万元)。3.(1)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200×280=33.60(万元);应扣留质量保证金为:33.60×3%=1.01(万元);本月应支付工程款为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应扣留质量保证金:33.60-1.01=3
2.59(万元)<50(万元);故第1个月不予支付工程款。(2)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500×280=4
2.00(万元);应扣留质量保证金为:4
2.00×3%=1.26(万元);本月应支付工程款为:4
2.00-1.26=40.74(万元);3
2.59+40.74=73.33(万元)>50万元,第2个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73.33万元。
八、某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 招标代理人确定: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 事件2: 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以控制工程造价。 事件3: 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某个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并口头解答了该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事件4: 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问题: 1.指出招标过程中上述事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4,评标委员会应如何处理?
【答案】(一) 事件1 1.不妥之处有2点 (1)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不妥。 理由: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 (2)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不妥。 理由:一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 事件2 1.不妥之处有1点 (1)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以控制工程造价。 理由: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过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的风险,承发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说明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事件3 1.不妥之处有2点 (1)组织最具竞争力的某个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
九、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2014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年4月25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4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9000万元,但只付8200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450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350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8200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450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6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
一十、某施工单位与某建设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签订了一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合同。双方合同规定:工期为302天,施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至12月27日。工程实施过程中,在同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发生了下列事件,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事件1:由于不能及时提供场地,施工方于2018年3月4日才进场开始作业,延期开工造成的实际损失3万元。事件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2天,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事件3: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甲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将安装工作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2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安装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4天。事件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对路基工作增加一次检验,增加费用2万元,路基工作持续时间增加2天。<1>、如果甲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发生的1~4项事件提出索赔要求,试问工期和费用能否成立?说明理由。<2>、对1~4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3>、计算1~4项事件费用索赔总额?<4>、乙施工单位承接对应的安装工作专业分包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答案】1.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不能及时提供场地属建设单位责任,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2: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损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索赔工期。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因设备本身出现问题造成的费用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检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方额外增加的检验费用应自己承担,增加的工作时间也不能顺延。
2.事件1:索赔工期3天。事件2:索赔工期12天。事件3:索赔工期14天。事件4:索赔工期0天。总计索赔工期=3+12+14=29(天)。3.事件1:费用索赔3(万元)。事件2:费用索赔0万元。事件3:费用索赔6万元(拆除、重新安装、重新试车可以索赔费用,设备修理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不能索赔)。事件4:费用索赔0万元。共计费用索赔9(万元)。
一十一、某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估算额为52180万元,预备费为5000万元,建设期3年。各年的投资比例为:第一年20%,第二年55%,第三年25%。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本金为40000万元(其中外汇贷款为2300万美元),贷款按年度投资比例发放。贷款的人民币部分年利率为6%(按季计息);贷款的外汇部分年利率为8%(按年计息),外汇牌价为1美元兑换6.6元人民币。
【问题】
1.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2.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
【答案】1.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1)人民币贷款实际利率计算。人民币实际利率:(1+6%÷4)4-1=6.14%。(2)每年投资的贷款部分本金数额计算。①人民币部分贷款本金总额:40000-2300×6.6=24820(万元);第1年:24820×20%=4964(万元);第2年:24820×55%=13651(万元);第3年:24820×25%=6205(万元)。②美元部分贷款本金总额:2300(万美元);第1年:2300×20%=460(万美元);第2年:2300×55%=1265(万美元);第3年:2300×25%=575(万美元)。
一十二、某10联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地处山岭重丘区,跨越河谷,起点与另一特大桥相连,终点与一隧道相连。该项目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推荐连续箱梁采用移动模架法施工,因现场场地受限,模架在该桥梁终点处的隧道内拼装,然后前移逐孔施工,但某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隧道标未开工(另一施工单位承担该隧道施工),无法按时提供移动模架拼装场地。经桥梁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暂缓第十联施工,而从第九联开始施工。因第九联桥墩墩身较高,移动模架采用桥下组拼、整体垂直提升安装方案,第十联箱梁待隧道贯通后采用桩柱梁式支架施工,由此造成工期推迟一个月。上述方案上报相关单位并经批复后开始施工,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提出了以下索赔要求:①移动模架桥下组拼场地处理费用;②工期延长一个月按天索赔增加的现场管理费;③移动模架垂直提升安装费用;④第十联支架摊销费用;⑤因第十联改为支架而损失的模架摊销费。事件二: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支架施工专项方案,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1>、事件一中,逐条判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2>、事件二中,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的相关程序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写出正确程序。
【答案】1.①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额外费用的增加;②索赔不成立,现场管理费应以新直接费的对应费率计算,不应按天索赔;③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模架垂直提升安装费用的增加;④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第十联支架费用的增加;⑤索赔不成立,方案变更后并未造成额外的模架摊销费用增加。
2.不正确,搭设的支架高度大于8m,所以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所以正确的程序是: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一十三、某隧道工程地处边远山岭区,长约500m,隧道围岩为石灰岩,隧道洞口地势较平坦,隧道弃渣堆放在洞口附近,距隧道洞口15km处有一碎石料场,2cm碎石供应价为80元/m3(含装卸费等杂费),施工单位自办运输。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统一运价标准为0.5元(t·km),人工工资单价90元/工日,辅助生产间接费率为5%,250×150电动碎石机台班预算单价150元/台班,滚筒式筛分机台班预算单价170元/台班,碎石的单位质量为1.5t/m3,定额规定的捡清片石人工消耗18.6工日/100m3,机械加工100m3碎石定额消耗为人工33.3工日,片石117.6m3,250×150电动碎石机7.01台班,滚筒式筛分机8.04台班。
【问题】
1.假设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能满足隧道混凝土工程需要,请合理确定本项目2cm碎石的预算单价(计算结果均取两位数)。2.如果隧道弃渣加工的碎石仅能满足200m隧道混凝土的工程需要,此时的2cm碎石预算单价是多少(计算结果均取两位数)?
【答案】1.(1)外购碎石预算单价计算:(80+15×0.5×1.5)×1.01×1.0206=94.06(元/m3)。(2)考虑利用隧道弃渣自行片石、碎石预算单价计算:片石单价计算:18.6×90×1.05÷100=17.57(元/m3);碎石单价计算:(33.3×90×1.05+117.6×17.57+7.01×150+8.04×170)÷100=76.31(元/m3)。(3)综合选定2cm碎石价格:由于利用隧道弃渣加工碎石单价低于外购碎石单价,因此本项目碎石应利用隧道弃渣进行加工。当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能满足隧道混凝土工程需要时,本项目2cm碎石预算单价为76.31元/m3。2.当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仅能满足200m隧道混凝土的工程需要时,本项目2cm碎石预算单价为:94.06×300÷500+76.31×200÷500=86.96(元/m3)。
一十四、某公路隧道工程的招标人于2017年9月1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共5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9月14~18日9:00~16:00在招标人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10月8日14:00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共4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B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由于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0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0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0月16日~11月1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1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答案】1.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分述如下:(1)招标人应宣读5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中一家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仅开4家投标文件。不应仅宣布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是不对的。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投标人考虑降价问题。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二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3日。
一十五、某混凝土板工程的观察测时,对象是6名工人,符合正常的施工条件,整个过程成的工程量为32m3混凝土。基本工作时间300min,因没有水泥而停工时间15min,因停电耽误时间12min,辅助工作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1%,准备与结束时间为20min,工人上班迟到时间8min,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测时为10min,休息时间占定额时间的20%,下班早退时间5min。[2019年回忆版]
【问题】
试计算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答案】(1)根据题意,应计入定额的工作时间为: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休息时间。其余时间不应计入。设定额工作时间为X,则有:X=300(1+1%)+20+10+X×20%。解得:X=416.25(min)。(2)时间定额为:416.25×6/(60×8×32)=0.163(工日/m3)。(3)产量定额为:1/0.163=6.135(m3/工日);或:60×8×32/(416.25×6)=6.150(m3/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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