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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正所有员工。
第 二 条 人事异动定义
第 三 条 涉及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发生变化, 员工的岗位和薪酬发生变化的晋职、晋级、降职、降级、转岗、轮岗、待岗、调动、辞职、辞退、退休等相关的管理行为。
第 四 条 术语:
(一)晋职: 是指员工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的职位, 是职位和薪酬的双重提升。
(二)晋级: 是指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级别, 是薪酬的提升。
(三)降职: 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较低级的职位, 是职位和薪酬的双重降低。
(四)降级: 是指降低员工的薪资待遇级别, 是薪酬的降低。
(五)转岗: 是指员工通过内部竞聘由原岗位转到其他平级岗位, 是岗位变化。
(六)轮岗:是指公司为培养储备干部和人才梯队建设, 而安排员工进行轮换锻炼的情形。
(七)待岗:是指员工因一定原因暂不承担实际工作职责, 处于培训考察、等待岗位的情形。
(八)调动: 结合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而做出岗位调整的行政指令。
(九)辞职: 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二章 (十)辞退: 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 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三章 (十一)退休:是指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条件后, 离开公司, 进入晚年修养的情形。
第四章 (十二)离职审计:公司根据需要对离司或离岗的员工, 按审计规定进行的涉及经济和主责工作等的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其工作交接和离职事项处理的人事异动流程。
第五章 职责
第 五 条 总经理
1、 审批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2、 审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异动;
3、 审批所有员工升降职∕级、。
第 六 条 分管领导
1、 审核分(子)公司、职能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人事异动申请;
2、 审批除升降职∕级外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部长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人事异动。
3、 审批普通员工除升降职∕级外的不同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之间的人事异动
第 七 条 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
1.提报所属单位人员的人事异动申请材料;
第 八 条 2.审批普通员工除升降职∕级外的本单位内部的人事异动;
第 九 条 人力资源部
1、 制定并完善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和各种表格流程;
2、 审核、提报的各类人事异动申请;
3、 组织、实施人事异动涉及的各种考评;
4、 提报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各类人事异动申请;
5、 就公司审批结果对异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第 十 条 计划财务部
1.根据公司规定严格进行离职审计;
第 十一 条 2、出具离职审计意见, 并签字确认;
第 十二 条 3.规范并改进离职审计流程制度等。
第 十三 条 信息化部门
负责相关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权限的开通、变更、终止。
第六章 晋职
第 十四 条 晋职员工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 其权责相应增大, 薪资待遇相应增多
第 十五 条 晋职方式
第 十六 条 1.定期晋职: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方向与经营需要并结合人力资源规划, 于每年的四月份和十月份集中受理各单位工作绩效突出员工职位晋升的申请。
第 十七 条 2、不定期晋职: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并有充足数据或事实证明, 且能持续为公司创造效益者, 同时公司内部产生了对应的岗位需要, 为了激励人才, 经公司批准可随时予以晋职。
第 十八 条 晋职条件
1.普通员工必须是入职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6个月及其以上的;(当期内无任何违纪记录)
2.班组长及其以上人员必须是入职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12个月及其以上的(当期内无任何违纪记录)。
3.晋职公司高层管理职位的, 必须有相关单位轮岗经历;
第 十九 条 4、绩效评价应达到优秀(提供数据或事实证明):
第 二十 条 5.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 二十一 条 晋职流程
1.各分(子)公司:
申请: 由直接上级填写《员工晋职/晋级申请表》, 并备齐有关材料
审核: 逐级呈报至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 然后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晋职条件进行复核出具专业意见, 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分(子)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审批: 公司总经理审批。
执行, 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就公司审批结果对异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2.公司职能部门
申请: 直接上级填写《员工晋职/晋级申请表》, 并备齐有关材料
第 二十二 条 审核: 逐级呈报至部门负责人, 然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晋职条件进行复核出具专业意见, 再提交给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 二十三 条 审批: 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 二十四 条 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就公司审批结果对异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第 二十五 条 晋职管理
1.晋职人员原则上有3个月的考察期;
第七章 2、考察期满后, 经公司考评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 根据情况采用延长考察期、撤销任命退回原部门原岗位、待岗、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第八章 3、晋职员工的薪酬, 原则上在考察期内执行原标准;从转正当月起, 按新岗位薪酬标准确定。
第九章 晋级
第 二十六 条 晋级, 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 而通过员工的专业能力等级评定的提升, 同时对应提高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
第 二十七 条 晋级方式
第 二十八 条 1.定期晋级: 公司规定的每年的四月份和十月份定期集中受理各单位工作绩效突出员工晋级的申请。
第 二十九 条 2、不定期晋级: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并有充足数据或事实证明, 且能持续为公司创造效益者, 为了激励人才, 经公司批准可随时予以晋级。
第 三十 条 晋级条件
参见晋职条件规定。
第 三十一 条 晋级流程
参见晋职流程规定。
第 三十二 条 晋级管理
第十章 1.晋级员工的薪酬调整执行时间和标准上以按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一章 2、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能晋升一个等级(试用期转正除外), 特殊情况每年最多晋级两次, 每次最多提升两个等级, 而且不得超过该岗位薪酬幅度上限值。
第十二章 降职
第 三十三 条 降职, 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 并对应降低薪资等级的情形。
第 三十四 条 降职条件
1.工作态度、道德品行等职业素养极差,
2.工作业绩评价极差;
3、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经公司研究后, 决定做降职、降级处理的。
第 三十五 条 4.公司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 三十六 条 降职流程
1.各分(子)公司:
申请: 由直接上级填写《员工降职/降级申请表》, 并备齐有关材料
审核: 逐级呈报至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 然后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降职条件进行复核出具专业意见, 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分(子)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审批: 公司总经理审批。
执行, 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就公司审批结果对异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2.公司职能部门
申请: 直接上级填写《员工降职/降级申请表》, 并备齐有关材料
第 三十七 条 审核: 逐级呈报至部门负责人, 然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降职条件进行复核出具专业意见, 再提交给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 三十八 条 审批: 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 三十九 条 执行, 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就公司审批结果对异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第 四十 条 降职管理
1.降职员工接到通知后, 应在一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并到新岗位报到;
第十三章 2.降职员工的薪酬变动, 以执行时间和标准上以按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四章 3、降职人员应由其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绩效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至三个月。期间工作态度和绩效有明显改善的, 在新岗位继续留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明显改善的, 则再次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 降级
第 四十一 条 降级, 是指员工的专业能力等级评定下降, 同时对应的薪资降低到比原来低的等级。
第 四十二 条 降级条件
1.工作业绩评价极差;
2、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经公司研究后, 决定做降职、降级处理的。
第 四十三 条 3.公司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 四十四 条 降级的流程
参见降职流程。
第 四十五 条 降级管理
1.降级人员的薪酬, 执行时间和标准上以按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六章 2、降级人员应由其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绩效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至三个月。期间工作态度和绩效有明显改善的, 薪资维持新标准;期满后工作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明显改善的, 则再次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章 转岗
第 四十六 条 转岗是在员工通过内部竞聘, 在同等级的不同岗位间的调动。
第 四十七 条 转岗程序
1、 原则上转岗按以下流程办理, (参见《招聘管理制度》)
2、 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3、 原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 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4、 员工参加公司面试(录用权限、流程见《招聘管理制度》);
第 四十八 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 员工交接好工作, 到新部门报到。
第 四十九 条 转岗管理
1.转岗考察期原则上为3个月;
2.考察期内按其薪酬按原岗位水平执行;期满考察合格后的当月, 按新岗位薪酬等级执行;
第十八章 3、期满考察不合格者, 根据情况采用延长考察期、撤销转岗退回原部门原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第十九章 4、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安排转岗, 由于机构调整等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章 轮岗
第 五十 条 轮岗是公司为进行人才梯队建设和培养储备干部, 安排员工在公司或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换锻炼的情形。
第 五十一 条 轮岗条件
1、 能力素质超出原所在岗位要求;
2、 绩效考核优秀;
3、 具备良好的培养潜质;
4、 认同公司文化, 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
5、 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 五十二 条 轮岗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提报《员工轮岗审批表》, 经审批通过后发布轮岗通知;
第 五十三 条 2.轮岗人员接到通知后做好工作安排, 到轮岗部门报到
第 五十四 条 3、轮岗时间结束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其进行轮岗考核, 考核结果记录于员工档案, 作为员工综合评价的依据备档。
第 五十五 条 轮岗管理
1.其编制仍保留在原部门, 原则上仍需兼任原岗位工作主要职责;
2、参与新岗位日常工作, 并承担绩效考核;
3.薪酬原则上按其原岗位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章 4.轮岗合格者将继续到下一部门轮岗或暂时回到原部门原岗位;
第二十二章 5、当出现晋职、转岗机会时, 符合条件的轮岗员工优先参与竞聘, 竞聘相关事宜参照本制度晋职、转岗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章 待岗
第 五十六 条 待岗是因一定原因, 员工暂不承担实际工作职责, 处于培训考察或等待岗位需求的情形。
第 五十七 条 待岗条件
1、 与原岗位、原部门不匹配。
2、 暂无岗位需求。
3、 能力素质低下, 达不到该岗位要求。
4、 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 五十八 条 待岗流程
原则上待岗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1.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待岗申请表》并提供参考资料逐级呈报;
2.各级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
3.普通员工由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班组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长及其以上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用人部门办理工作交接, 并将拟待岗员工退回人力资源部;
第 五十九 条 5.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待岗原因与用人部门商定待岗培训计划;
第 六十 条 待岗管理
1.待岗员工其编制在人事行政部, 除不参与绩效考核外, 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仍对其适用;
2.待岗期间, 待岗员工不承担实际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为培训学习, 其薪酬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待岗期间, 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待岗原因及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后, 结合公司岗位实际需求, 可安排待岗员工到相关空缺岗位进行试岗;
4、试岗考察期为1个月, 试岗考察期薪酬按该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5.试岗期满经考评合格重新上岗者其薪酬自当月按新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章 6.试岗期满考评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二十五章 调动
第 六十一 条 调动根据公司人力配置需要, 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 六十二 条 调动流程
1.经公司领导特批的人员调动, 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出《人事调令》至调出部门, 部门主管/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 但最长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2. 经调入单位提出的人员调动, 经调出单位同意报请审批, 各级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理员工异动手续。
A.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内部人员调动, 由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B、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之间的调动, 由分管领导审批,
C.经理(含)及其以上人员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3.各级人力资源部审批结果对调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4、调动员工应服从公司调动工作安排, 如有异议可自接到调动信息(人事调函或异动手续)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 反之则视为服从调动。
第二十六章 辞职
第 六十三 条 辞职是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 六十四 条 辞职流程
1.正式员工辞职, 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
2.试用期员工辞职, 原则上应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
3.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与员工进行沟通后签署意见, 并提交各级人力资源部;
4.各级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后给出专业意见, 并报请审核、审批;
5.到期时, 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离司通知单给员工,
第 六十五 条 5、辞职员工按公司规定流程办理工作交接(详见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接受离职审计;
第 六十六 条 6、人力资源部确认离职手续合格后, 办理社保关系手续, 核算其工资;办理《解除(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 六十七 条 辞职管理
1、 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及关联部门应严格按公司规定办理员工辞职手续;
2、 辞职员工应严格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 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3、 辞职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 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社保的中止及转移由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办理;
5、 工资的核算及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章 辞退
第 六十八 条 辞退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 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 六十九 条 辞退条件
(一)出现下列情形时, 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绩效改善计划期限后, 在业绩和工作态度方面仍然没有改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
5.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劳动合同期满而不再续签。
7、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 破产或进行重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出现以下情形, 公司将辞退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以及符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规定予以辞退的。
2.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公司提出, 拒不改正的。
4、采用的欺诈手段, 提供虚假资料, 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经查实的。
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员工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七十 条 辞退管理
1.相关部门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 提供证明资料;
2.各级人力资源部复审并提报审核审批;
3.人事行政部与被辞退的员工进行沟通。
第二十八章 4、被辞退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未按公司规定, 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 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章 5、人力资源部确认离职手续合格后, 办理社保关系手续, 核算其工资;办理《解除(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三十章 退休
第 七十一 条 退休是指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条件后, 离开公司, 开始领取养老金, 进入晚年修养的情形。
第 七十二 条 公司员工涉及退休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员工本人意愿执行;
第 七十三 条 退休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退休员工一并办理;
第 七十四 条 退休时相关福利按照归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章 离职管理
第 七十五 条 离职种类
第 七十六 条 1.员工因晋职、降职、转岗、轮岗等离开原工作岗位;
第 七十七 条 2.员工辞职、辞退等离开公司。
第 七十八 条 离职流程
员工离职原则上设置工作交接和离任审计两个流程。
第 七十九 条 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是员工离职的必经程序, 包括具体工作移交和办公资源交接两个环节。
(一)具体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必须有接收人和监交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接收人和监交人, 并明确告知各自的注意事项和责任。
1.离职员工
(1)将自己岗位工作及其他主责工作的所有书面资料及电子资料整理规范;
(2)将自己岗位及其他主责工作的具体情形详细罗列, 如: 已完成项、正在进行项、计划项、轻重缓急情况。
(3)确保以前所承担工作产生的一切后果都是良性的;如离职后, 出现因离职人员个人原因, 使原承担工作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保留追究离职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利;
(4)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工作移交的, 公司有权拒绝接收, 同时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保留追究离职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利。
2.接收人
(1)严格按公司规定、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工作接收任务, 并详细记录;
(2)对于重大、关键事项应仔细询问离职人员, 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 详细记录;
(3)如工作交接完毕、签字确认后, 出现工作移交的漏项、瑕疵项, 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工作接收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监交人
(1)切实履行监交人职责, 保障工作移交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要求离职人员及接收人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移交;
(3)如工作交接完毕、签字确认后, 出现工作移交的漏项、瑕疵项, 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监交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二)办公资源交接
第 八十 条 1.办公资源是指离职人员因原承担工作而涉及的所有办公物品及相关资源;
第 八十一 条 2、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制, 如出现办公资源移交的漏项、瑕疵项, 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 八十二 条 离任审计
员工因晋职、降职、转岗、轮岗等离开原工作岗位和因辞职、辞退等离开公司时, 公司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岗位所涉及到的经济、财务往来情况, 原主责工作情况核查;公司根据核查结果办理离职手续, 或行使法律权利。
第三十二章 1、离任审计对象:因岗位的特殊性, 对公司财务经济、技术资料、客户资源、信息资源、公共关系等其他重大的、关键的资源有较多掌握的各岗位人员。
第三十三章 2、审计范围: 根据该岗位所涉及到的财务经济、领导职责及其他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第三十四章 附 则
本制度与以下文件配套使用:
1.《招聘管理制度》
2.《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3.《培训管理制度》
第 八十三 条 4.《奖惩管理制度》
第 八十四 条 附表:
1.《员工晋职/晋级审批表》
2.《员工降职/降级审批表》
3.《员工轮岗审批表》
4.《员工待岗申请表》
5.《员工离职申请表》
6.《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7、《员工离司通知单》
8、《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
附件1: 员工晋职/晋级审批表
姓名
岗位
工号
拟申请类型
薪资晋级□
职位晋职□
薪资晋升级数
申请晋升职位
晋职/晋级理由说明: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项目管理处:
项目管理处:
分(子)公司
意见
人力资源部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2: 员工降职/降级审批表
姓名
岗位
工号
建议类型
薪资降级□
职位降职□
薪资下降级数
降职
降职/降级理由说明: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项目管理处:
项目管理处:
分(子)公司
意见
人力资源部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3: 员工轮岗审批表
姓名
岗位
所属部门
拟轮岗部门
拟轮岗岗位
拟轮岗时间
轮岗辅导员
轮岗期间
工作安排
原岗位工作:
新岗位工作:
所属部门
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轮岗部门
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
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4: 员工待岗申请表
姓名
岗位
部门
入司时间
拟待岗时间
待岗原因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项目管理处:
项目管理处:
分(子)公司
意见
人力资源部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5: 员工离职申请表
姓名
岗位
工号
离职类别
辞职□ 辞退□
填表日期
员工类型
试用期员工 □ 正式员工 □
入司时间
申请离职办理时间
申请原因
部门负责人意见
项目经理意见
分(子)公司
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6: 员工异动工作交接清单
姓名
单位
岗位
经批准, 你于 年 月 日 (晋职 □、降职 □、转岗 □、轮岗 □、辞职 □、辞退 □、退休 □), 请依下列所载项目办理离职手续。
具体工作移交情况说明(请详细说明)
序号
移交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异动员工
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交接/兼交人
□工作交接完毕 □尚有未清事项 □
接收人签名: 监交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主管
□可以异动 □尚有未清事项, 延缓异动 □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工作交接/监交人”―――指负责接手/监督离职人员所移交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
2.“单位主管” ―――指异动员工所在原单位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
3、若本页不够, 可另行附页补充说明。
清单二:办公资源交接
序号
应办事项
经办单位
情况说明
扣款金额
经办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1
经办工作移交
所属单位
可在清单二上详细说明
2
个人欠款
会计核算部
3
财物未清帐项
4
其它
5
技术档案资料
设计研发部
其它
6
取消CRM权限
信息经理
人力资源 部
7
取消OA权限
信息系统管理员
8
工作服
前台文员
个人办公用品
9
员工宿舍
行政管理员
书籍
房屋按揭事宜
10
个人使用办公、通讯设备及附属品
网络管理专员
11
通讯费
后勤经理
12
培训资料
绩效 培训专员
培训费用
13
缴回工作证
薪酬福利专员
14
办理退保手续
15
“解除合同”通知
16
核算当月薪金
17
其它
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
(存根联)
:
由于:
,
你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劳务协议) 于 年 月 日 予 以 解 除。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
签收人: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
(员工联)
:
由于:
,
你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劳务协议) 于 年 月 日 予 以 解 除。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23 页 共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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