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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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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第二章 ISO14001标准要点 第三章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概论 一、审核证据(audit evidence) [定义] ISO14010:1996对审核证据的定义是: 关于事实的可验证的信息、记录或陈述。 注: 1、审核证据能够是定性的或定量的,供审核员用来判定是否符合审核准则. 2、审核证据通常来自审核范畴内所进行的面谈、文件批阅、对活动与情形的观看、测量与试验结果或其他方法。 二、审核准则(audit criteria) [定义] ISO14010:1996对审核准则的定义是: 审核员用来作为参照,与所收集的关于主题事项的审核证据进行 比较的方针、惯例、程序或要求。 注:要求可包括(但不仅限于)标准、指南、组织的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等。 [要点] 作为EMS的审核准则,第一应是ISO14001标准,其次是各种规定、 标淮等。 在内部环境审核中,由于内部环境审核员对组织的规定、标准专门 熟悉,因此可望比外部审核员能更细致深入地进行审核。 三、审核发觉(audit findings) [定义] ISO14010:1996对审核发觉的定义是: 将收集的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进行比较所得出的评判结果。 注:审核发觉是编写审核报告的基础。 [要点] 将审核发觉与审核准则相对比、通常可分为三类: a) 严峻不符合; b) 一样不符合; c) 观看项。 四、审核结论(audit conclusion) [定义] ISO14010:1996对审核结论的定义是: 审核员关于审核主题事项的专业判定或意见,它应基于并仅限于 审核员依照审核发觉所做的论证。 [要点] 内部环境审核员实施内部环境审核后所下的结论有三种情形: a)符合审核标准; b)差不多符合,但有一些需纠正之处; c)不符合,存在环境治理体系(EMS)上的重大缺陷,必须赶忙纠正。 在上述b)、c)两种情形下,内部环境审核员必须要求受审核部门采取 纠正措施,内审员能够和受审核部门讨论纠正措施的具体方法。 审核结论作为报告书必须文件化,然后将其发送至最高治理层、管 理者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等。 [要点] 内部环境审核员为得出受审核部门是否符合审核准则,则必须有 审核证据。作为审核证据,要紧有: a) 文件; b) 记录; c) 设备、装置; d) 现场观看到的事实; e) 口头发言等。 五、受审核方(auditee) 受审核的组织。 [要点] 那个地点所谓的受审核方不是指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就组织而言, 既有几个人规模的小部门,也有超过多人的大部门。然而,需要 注意的是,在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中,有时将受审核的对象组织称为受审核部门,将同意审核的个人称为受审核者。 六、托付方(client) [定义] 1S014010:1996对托付方的定义为: 托付进行审核的组织。 注:托付方能够是受审核方,或是拥有法定或合同权力提出审核托付的其他组织。 [要点]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托付方是最高治理层,审核员有义务向最高治理层报告审核结果。 七、环境审核(environmental audit) [定义] ISO14010:1996对环境审核的定义为: 客观地猎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判,以判定特定的环境活动、事件、状况、 治理体系,或有关上述事项的信息是否符合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 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托付方。 [要点] 基于ISOl4001标准所进行的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目的是客观地评判受审核部门的环境治理体系是否符合审核准则,并将这一评判报告最高治理层。因此,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要点有两个: a)与审核准则相比较,决定是否符合; b)向最高治理层报告评判结果; 八、环境治理体系审核(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audit) [定义] ISO14011:1996对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定义为: 客观地猎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判,以判定一个组织的环境治理体 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 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托付方。 [要点] 内部环境审核中的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在原则上和外部环境治理体 系审核是一样的要求。 九、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准则(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audit criteria) [定义] ISO14011:1996对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准则的定义是: 审核员用来作为参照,与所收集到的关于该组织环境治理体系审 核证据进行比较的方针、惯例、程序或要求,如ISO14001中提到 的要求,以及其他适用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求。 [要点] ISO14001标准之外,还有组织制定的规定、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差不多上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中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准则的组成部分。 本章摸索题: 1.什么缘故讲审核发觉是编写审核报告的基础? 2. 审核证据、审核发觉与审核结论的关系? 3.审核证据与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准则的关系? 4.环境审核和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关系? 5.如何明白得审核准则? 第二章 ISO14001标准要点 4.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环境治理体系”,这是总的要求。 4.2 环境方针 1)最高治理者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 a) 适合于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阻碍; b) 包括对连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 明确应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传达到全体职员; f) 可为公众所猎取。 2)对环境方针的规定应当做到意义明确,使内、外相关方都易于明白得。 3)环境方针应进行定期的评审与修订,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条件和信息。 4)应明确环境方针的适用范畴。 5)若组织的上级组织制定有环境方针,则组织的环境方针应与后者吻合。 4.3 规划 4.3.1 环境因素 1)组织应在自身可操纵或可阻碍范畴内,建立并保持决定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程序。 2)组织应在设定环境目标和指标时,考虑重大环境因素。 3)环境因素意的信息应经常更新。 4)作为重大环境因素,要紧包括: a) 向大气的排放; b) 向水体的排放; c) 废弃物治理; d) 土地污染; e)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f) 其他的地区性环境咨询题。 5)在确定环境因素的过程中,应考虑以下事项引起的显著阻碍: a) 正常的作业条件、停止和开始时的非日常条件等,常识性的可推测的紧急情形; b) 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c) 生产时使用的部件、能源等的输入和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排水、排气等输出。 6)应确认过去、现在和今后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所引起的环境因素。 a) 应确认材料变更等对环境的阻碍; b) 应明确产品的使用方法、废弃方法。 4.3.2 法律与其他要求 1)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适用于其活动、产品与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猎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2)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示例: a) 行业规范; b) 与有关机构的协定; c) 非法规性指南; 4.3.3 目标和指标 1)应规定设立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程序并文件化。 2)在建立与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 3)环境目标和指标应满足以下项目: a) 符合环境方针; b) 目标应具体,指标应现实可测量; c) 应考虑污染预防的手段; d) 应采纳经济上高效率低成本的最佳技术。 4.3.4环境治理方案 1)为达到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制定并保持环境规划并使之文件化。 2)规划应满足: a) 应使各相关部门及阶层的目标、指标及其责任者明确化; b) 应有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刻表。 3)假如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治理与之适应。 4)方案中应包括对新活动的环境评审。 5)对现行的或新增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方案中应包括对打算、设计、生产、营销和处置的考虑。 6)关于产品,应考虑设计、材料、加工、使用及最终处置等方面。 7)关于安装工作或工艺上的重大修改,应从打算、设计、施工、试运行、运行,以及依照组织决定的适当时刻予以关闭等方面考虑。 4.4 实施与运行 4.4.1 组织结构及职责 1)应对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2)治理者应为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与操纵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及财力)。 3)最高治理者应任命在下列事项中拥有权限和责任的治理者代表: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 b) 为改进环境治理体系,向最高治理者汇报EMS实绩。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1)应有规定培训必要性的文件。 2)应要求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阻碍的所有人员都通过相应的培训,同时应有相应的程序文件。 3)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处于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治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各自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阻碍,以及各自业绩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 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对紧急事态的预备和响应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阻碍的工作的职员应同意适当的教育、培训,以具备相应能力。 5)应确保专门从事环境治理职员所需的体会、能力、培训的水平。 6)应要求承包方证实其职员同意过必要的培训 4.4.3 信息交流 1)有关环境信息,应有包含以下事项的文件化的程序: a) 组织内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内部信息交流; b) 对来自外部的相关方的信息同意——文件化——答复。 2)应充分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 3)关于紧急事态,应有和官方信息交流的手段。 4.4.4 环境治理体系文件 1)关于环境手册、文件体系,应有包含下列内容的特定的书面或电子文件: a) 对环境治理体系的必要项目,明确其体系化及相互关系; b) 治理相关文件的途径。 2)相关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过程信息; b) 组织结构图; c) 内部标准与运行程序; d) 现场应急打算。 3)可将环境文件组织实施的其他体系文件。 4.4.5 文件操纵 1)应建立并保持操纵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的程序以确保: a) 文件便于查找; b) 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修订并由责任者认可; c) 必要的场所(部门),都能得到必要文件的最新版本; d) 已废止的旧文件应赶忙撤掉,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 对需要储存的旧文件进行标识。 2)文件应易于读明白。 3)所有文件应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保管。 4)文件应在规定期间内予以留存。 5)应规定并保持有关建立和修订各种文件的程序和责任。 4.4.6 运行操纵 1)明确对应于由环境方针及环境阻碍评判导出的目标和指标应实施什么、开展什么样的活动。 2)应建立和保持活动是在遵守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条件下进行的文件化的程序。 3)在程序中应规定运行标准。 4)应明确并保持一套运行程序,以对应于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重大阻碍。 5)应规定提供供应方和承包方的业务中的环境咨询题会有什么关联的环境信息的程序。 4.4.7 应急预备和响应 1)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以明确可能的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形显现时的对应措施,规定这一程序时,要考虑对大气的排放、对水体和大地的排放及由此引起的环境和生态的阻碍。 2)应规定并保持应对紧急事态、防止或减轻环境阻碍的文件化的程序。 3)必要时,专门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形发生后,应对应急预备和响应的程序予以评审和修订。 4)应定期地对假设事故和紧急事态进行实地演习。 4.5 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 监测和测量 1)关于有可能对环境有显著阻碍的业务活动中的重要监测项目,应当用文件化的、可修订的程序规定定期监测和测量。 2)这一程序中,应记录将监测、测量结果和环境目标和指标相对比后检查的数据。 3)监测设备应予校准并妥善爱护,并依照程序储存校准与爱护记录。 4)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以定期评判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形。 4.5.2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1)应建立并保持规定下列责任和权限的文件化的程序: a) 对不符合进行处理和调查; b) 采取措施减少由于不符合引起的所有阻碍; c) 对不符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任何旨在排除巳存在和潜在不符合的缘故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该咨询题的严峻性及其环境阻碍相适应。 3)关于纠正与预防措施所引起的对程序文件的任何更换,均应记录变更内容。 4)在调查不符合,查明不符合缘故的同时,也要明确必要的纠正措施,并规定、保持纠正程序。 5)应规定、保持为幸免不符合再度发生的必要的操纵和修订程序。 4.5.3 记录 1)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来标识、保持与处置有关环境治理的记录。 2)环境记录中应包括培训记录、审核和评审结果。 3)环境记录应易读、标识明确,具备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4)记录应便于检索,幸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5)应规定保管期限。 6)用来标识、保持与处置记录的程序,应将重点放在规划时期设立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上。 7)应对隐秘业务信息的治理予以考虑。 8)环境记录中应包括以下项目: a) 关于适用的环境法律与其他要求的信息; b) 投诉记录; c) 教育、培训记录; d) 过程信息, e) 产品信息, f) 检查、爱护与校准记录; g) 有关的供应方和承包方信息; h) 事故记录; i) 应急预备与响应信息; j) 环境阻碍评判结果; k) 审核结果; l) 治理评审。 4.5.4 环境治理体系审核 1)为了判定环境治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和环境规划内容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应当进行定期的环境治理体系审核。 2)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EMS审核的打算和程序,以向治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3)审核方案和审核日程的制定,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要性和前次审核的结果。 4)审核的程序文件中,不仅要包括审核的适用范畴、频次和方法,还要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5)审核的方案和程序应包括: a)待审核的活动与区域; b)审核的频次; c)治理与实施的职责; d)审核结果的通报; e)审核员的资格; f)审核方法。 6)审核可由组织内部人员或组织聘请的外部人员来实施,不管哪种情形,审核员都必须公平、客观。 4.6 治理评审 1)应用文件明确治理层评审。 2)应收集为实施治理评审所需的必要的信息。 3)为了保持EMS的连续改进、适用和有效,从而取得良好的环境业绩,最高治理者应定期对EMS进行评审和评判。 4)治理者进行的评审,应对比EMS审核结果、外部情形的变化、对连续改进的承诺而修订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及其他EMS要素。 5)评审范畴应当全面,但不必在一次评审中涉及环境治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同时评审过程可连续一段时期。 6)对方针、目标和程序的评审,应由制定它们的相应治理层承担。 7)评审内容包括: a) 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b) 面对变化的条件与信息,环境治理体系是否具有连续的适用性; c) 相关方关注的咨询题。 8)为采取必要计策,应将评审结果、结论或建议形成文件。 治理评审 本章摸索题: 1.环境方针的作用是什么?制定时应包括什么要素? 2.什么缘故讲确定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应以重大环境因素和阻碍为基础? 3.环境治理方案的要紧内容是什么? 4.编写环境治理体系文件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5.定期的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有何重要意义? 6.如何保证环境治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7.在EMS中保证执行环境治理方案的关键要素是什么?如何实施? 8.记录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9.纠正和预防措施文件化程序应把握的要点是什么? 10.阐述不符合评审后的处理方法。 11.试述治理评审与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区不。 第三章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概论 一、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目的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目的确实是评判环境治理体系是否符合ISO14001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按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运行是否有效,以达到改进组织的环境治理体系和预防污染。组织应实施以下事项: 1、对比环境治理体系的审核准则(ISO14001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体系文件等),判定受审核部门的环境治理体系的符合性; 2、判定受审核部门的环境治理体系是否有效地实施和保持; 3、发觉受审核部门的环境治理体系中可予以改进的领域,并将其明确; 4、评估治理评审在确保环境治理体系连续适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效能。 二、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范畴 第一确认环境治理体系所覆盖的范畴,将这一覆盖范畴视为审核对 象。这和第三方审核认证的范畴是一样的。将范畴具体化,大致可分 为: 1、业务方面 a) 明确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所涉及的范畴及由此引起的重大环境因素和相关的环境阻碍; b) 将有重大环境因素和相关环境阻碍的部门作为审核对象。 2、现场方面 a) 在一个组织有多个类似活动的现场,同一环境治理体系中治理多个现场的情形下,作为一个审核的条件为: ● 登记范畴在各个现场实质上一样; ● 活动类似,重大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阻碍本质上相同; ● 有关组织的整个现场: ①有环境治理的负责人,其体系得以建立和保持, ②环境方针适用于所有现场, ③体系的文件化、体系的变更、治理评审、内部审核打算的制定及结果评判等是集中治理的; ④组织进行所有现场的内部审核。 ● 由于各自现场设施或规模的不同而导致的责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的差不不应有本质上的变化,要在一定的差不范畴内; ● 考虑现场的规模和业务的变动,能够在任何现场进行抽样或随机抽样。 b) 临时性现场: 如建筑公司的现场这类临时性现场,其本身不作为登记对象,而是以开展这一业务的组织为对象,现场仅仅作为该组织的环境治理体系实施状况的证明而被抽样检查。 c) 无特定现场的登记对象: 如一些服务业,其业务现场不固定,登记范畴依照组织及所提供的服务来规定。体系的运行状况可在一部分服务现场审核。例如,搬家公司的实际工作现场是不固定的,可在事实上际服务的部分现场进行审核。 3、治理方面 a) 申请注册的范畴内,有关环境的所有责任和权限应明确; b) 在设定环境目标和指标及制定环境治理方案时,应拥有决定如何实施环境方针的权限; c) 拥有关于环境治理及改进的财政和人力资源的支配权限; d) 组织的输入/输出能用和其他组织的业务接口来明确,例如: 输入:原料、职员、服务等; 输出:产品、服务、产品的贮存/运输、废弃物。 e) 与环境有关的服务和活动直截了当地处于组织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对象之外时,其对环境治理体系的阻碍也能在可能范畴内适当对应,例如:共同公共设施,现场内的其他组织的现场。 f) 应考虑适用于注册范畴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特点 一、环境审核的种类 顾名思义,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是组织内部的审核员对自身组织的审核。作为一个差不多原则,不能对本部门进行审核。同时,独立审核是极其重要的。 3、外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 a) 第二方审核 组织对和自己有往来关系的组织进行的审核称为第二方审核。审核方和受审核方属同一集团企业,但均为独立的法人时也属这种情形。 b) 第三方审核 二、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特点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和治理评审一样是建立、保持环境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工具。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要紧特点为: 1、打算性 相关于外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这种短期审核而言,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是通过制定月打算或年度打算来进行的(因此,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在较短时刻内完成)。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年度打算以表3—1为例。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年度打算表(滚动式) 2、突出重点 外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是在短时刻内审核整个体系。与此不同,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能够花较长时刻对某一领域进行细致审核,即能够突出重点。 3、内部人才的灵活使用 内部审核员为实施内部审核,需要熟悉活动、组织、体制和人。内审员作为组织内部成员,对环境因素了解较多、较深,对有关领域的专门知识把握较好,能够有效地在内部审核中利用其体会然而,下列两点也应注意: a) 来自内部的压力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员比受审核者在公司内地位低的情形下(如科长审核部长时),受审核者一旦被发觉不符合,可能会对内部审核的结果施加阻碍和压力,因为受审核者担忧本部门不符合项多的话,会降低公司对自己的评判。 事实上,由于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目的确实是找出不符合以改进环境治理体系,因此,所发觉的不符合项越多越好。有些组织将不符合的多少直截了当和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如此会阻碍内部审核的成效和公平性,从原则上讲是不能提倡的。 b) 缺乏客观性 由于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员专门了解内部人员,可能因此会丧失客观性。对此,内部审核时必须注意,并强调发觉的不符合项越多越好,不承诺非客观性的存在。 4、以改进为目的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员要尽可能具体化地对不符合提出意见。不管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依旧外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环境审核员最重要的责任确实是评判符合和不符合,确认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和内部审核员不同的是,第三方审核时审核员可不能提出任何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意见。 在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中,解决咨询题是最终目的,因此必须要求受审核部门的负责人采取适当的解决计策。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是否有效,在专门大程度上取决于解决计策是否有效。对部门负责人来讲,重要的是积极采取解决咨询题的行动。 常见的缺陷 最高治理层对环境治理体系的关怀程度直截了当阻碍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对不符合不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就没有意义,而在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中,由于最高治理层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怀,常常会仅仅指出不符合而告终止。内审中常见的缺陷有: a) 没有受过培训的、无体会的人进行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 b)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有时得不到实施; c) 流于形式; d) 仅进行部分体系内部审核; e) 无内部审核日程表,内部审核在有关人员有时刻时才进行; f) 没有对不符合报告的跟踪; g) 没在治理评审中进行内审报告的评审。 三、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正面效应 1、不仅能在形式上而且能在实质成效上进行审核。在某一领域的细致、认确实审核,能够较深刻地检查组织的环境治理体系。 2、能够节约外部审核费用。 3、能够带来技术上的改进。内部环境审核员能对不符合提出有效的具体的意见,对考虑技术计策会有关心。 4、还可期望如下成效: a) 确实保持环境治理体系; b) 使第三方认证变得容易; c) 向市场提供环保型产品; d) 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 e) 促进部门间的联系。 四、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要求图解 第三节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任务 一、审核组长的任务 1、决定审核准则和审核范畴; 2、检查组成审核组的人员有无利害关系; 3、编制审核打算; 4、解决审核期间可能显现的咨询题; 5、及时向受审核方通报已确定的不符合的审核发觉; 6、通报审核打算中规定的期限内应明确及应有结论事项; 7、促使环境治理体系的改进; 8、追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形。 二、环境审核员的任务 1、听从审核组长的指示,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 2、在审核范畴内按打算有效、高效、客观地实施所承担任务; 3、就环境治理体系判明审核发觉,为达成审核结论收集、分析有关的、充分的审核证据; 4、按照审核组长的指示编写检查表; 5、协助审核报告书的编写。 三、审核组 在选用环境审核组成员时,在考虑体会专门知识的同时,应专门注意以下事项: 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方之间的可能利害冲突; 审核员应客观、公平; 审核员具有判定能力; 四、托付方的任务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托付方是组织的最高治理层,托付方的责任及活动为: 1、决定审核的必要性. 2、规定审核的目的 3、确认审核打算; 4、确认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标准; 5、为实施审核提供相应的资源,赋于相应权限; 6、同意审核报告,确认最终改进方案。 五、受审核部门的任务 受审核部门的责任和活动为: 1、依照需要,向职员通知审核的目的和范畴; 2、为使审核过程有效进行,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设备; 3、指定专人陪同审核组,并提醒审核组有关健康、安全及其他 必须注意事项; 4、及时为审核员提供在审核中要求的设备、人员、相关信息及记录; 5、协助审核组达成审核目的; 6、同意审核报告。 7、针对审核组提出的不符合项,分析缘故,制定纠正措施。 一、客观性、独立性与能力 ISO14010:1996——为了确保审核过程及其发觉与结论的客观性,审核组成员应独立于他们所审核的活动.他们在审核全过程中,应当保持客观,不存偏见,无利害关系。 审核活动是由内部依旧外部人员承担,由托付方决定。从组织内部选择的审核组成员不应与受审核主题事项的直截了当责任人员有责任关系。 审核组成员应具备从事审核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与体会。 二、职业诫律 ISO14010:1996——审核员在从事环境审核的过程中,应恪守 “认真、勤奋、娴熟、明断”的诫律。 三、系统化 ISO14010:1996——环境审核应依照通用原则和针对相应类型 环境审核的指南予以实施。 注:例如1S014011给出了关于实施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指商。 为了加强一致性和可靠性,环境审核应依照一套确切规定并以文件支持的方法和系统化程序予以实施。任何类型的环境审核,都应采纳一致的方法与程序。除非出于审核中个不特性的专门需要,方可显现与其他类型审核程序的差不。 四、审核准则 ISO14010:1996——环境审核的一个早期的差不多步骤是确定审核准则。第一,这些具有适当详尽程度的准则须取得审核组长和托付方的共同认可,然后提交受审核方。审核准则一样为: (1)ISO14001标准 (2)环境治理体系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审核发觉与结论的可靠性 ISO14010:1996——对环境审核过程的安排,应做到使审核发觉 与结论的可靠性达到托付方和审核员所期望的可信程度。 由于环境审核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时刻和资源的限制,审核中收 集到的审核证据不可幸免地只是可得信息的样本,因而所有类型的环 境审核中都必定地具有不确定性因素。对此应提请环境审核结果的所 有使用者注意。 环境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应考虑到所收集的审核证据的局限性, 认识到审核发觉和审核结论的不确定性,并在对审核进行打算和实施 时对这些因素予以考虑。 环境审核员应努力猎取充足的审核证据,使可能阻碍任何审核结 论的个不重要审核发觉和次要审核发觉的集合都能得到考虑。 六、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的内容一样包括: 1、审核目的 2、审核范畴 3、审核准则 4、审核组组成 5、审核综述 6、审核结论 7、纠正措施追踪验证。 本章摸索题: 1.简述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目的与范畴。 2.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出内部环境审核的年度打算表。 3.一名合格的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员的职责是什么? 4.阐述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组、托付方和受审核方之间的关系。 5.什么缘故讲在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中,独立审核是极其重要的?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在原则上应以《ISO14011:1996环境审核指南——审核程序——环境治理体系审核》为标准。内部环境审核的一样程序如图。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一样程序图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预备过程 一、编制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年度打算 作为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前提,组织应已建立起基于ISO14001:1996标准的环境治理体系。编制内部环境审核年度打算应由具体负责部门进行,如质量治理部或环境治理部。事实上,由于质量环境一体化的需要,专门多企业也相应地将环境治理和质量治理统一起来,由同一个部门和谐执行。 年度打算编制后,要得到最高治理层及治理者代表的批准。 二、编制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日程表 1、决定适用范畴 具体负责部门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后编制日程表。为此,应明确: a)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对象范畴(设施,受审核部门等); b) 对环境的阻碍(重大环境因素)。 决定实施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部门、领域时,应考虑重大环境因素。 三、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预备 1、内审员的选拔和内部审核组的成立 从同意过内审员培训并获得内审员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内审员。尽 可能选拔独立于受审核部门的内审员。依照部门规模和内部审核天 数决定审核组成员人数,并从中任命审核组长。 2、调查要求事项,如 ¡ñ 环境方针 ¡ñ 环境手册 ¡ñ 程序、标准等 3、调查过去内审报告 那个地点应强调两点: ¡ñ 上次内审指出的不符合已纠正了吗? ¡ñ 上次没有审核的部分是哪些? 4、编制检查表 ¡ñ 依据ISO14001标准要素编制检查表 ¡ñ 依据组织部门编制检查表 ¡ñ 依据重要环境因素编制检查表 编写检查表的目的: (1)审核正规化 (2)保持审核目标的清晰 (3)作为记录 6、确认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日程表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日程表应包括的内容如: ¡ñ 受审核部门 ¡ñ 审核日期 ¡ñ 当天审核时刻表(包括分组、具体时刻安排) 编制内部审核日程表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上次审核的结果; b) 某个部门在体系中的重要程度; c) 重要环境因素的分布。 只有充分地考虑上述三个方面,才能合理的安排时刻和审核员,以保证审核有打算的顺利进行。 内部审核日程表(部门) 7、文件预审 在现场审核过程开始之前,审核组长应批阅环境治理体系文件,如环境方针、实施方案、记录或为实现环境治理体系要求所编制的手册(程序)。 四、通知 1、确认内审时刻,应在至少两周前将内审日程通知受审核部门。 2、和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协商。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实施过程: 一、首次会议 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首次会议的内容和程序为: 1、内审组和受审核部门相互介绍; 2、阐明审核目的和审核范畴,确认审核打算; 3、简要向受审核部门讲明内审的方法和程序; 4、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建立正式联络渠道; 5、确认审核组所需资源和设备; 6、确认总结会议和末次会议的日期和时刻; 7、讲明审核打算中受审核方不明确的部分。 内审组成员、受审核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等出席首次会议。 二、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实施 1、向受审核方讲明内部环境治理体系审核的宗旨 受审核部门对内审员的到来往往会紧张,难以保持正常心理状态。 因此,要向他们讲明,内审以改进为目的,既使发觉不符合也不是针 对个人。 内审员提咨询时要留意对方是否已明确,例如:以下面逻辑顺序来 提咨询可能会容易明白得: a) 按重要程度; b) 按业务流程; c) 按场所顺序; d) 按时刻顺序。 2、依照抽样结果,进行审核 内审应在一定时刻内实施,一样应尽量选择组织的有代表性的对 象进行审核,因此,这并不排除一次内审覆盖整个体系。 3、收集审核证据 a) 观看在做什么; b) 提咨询要适当,应使用5W1H,即: ¡ñ What什么 ¡ñ When时刻 ¡ñ Where哪里 ¡ñ Who谁 ¡ñ Why为何 ¡ñ How如何样 c) 验证受审核者的回答(收集审核证据) 有些提咨询能够赶忙看到证据,但也有一些不能赶忙看到,往往约 定“过一会儿看”,这种情形下必须做好记录,以免忘却。 收集审核证据必须进行记录,包括审核中的作业的名称、文件编 号、产品部件编号、设备、设施编号等。 证据只能是现场观看到的客观事实、记录和主管人员或主管负责人的回答,其他人员或者是陪同人员的回答不能直截了当作为证据,需进行验证是事实才能作为证据。 4、依照检查表审核内部环境治理体系,以保持审核目标的明确 5、判定不符合时,经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 不符合报告格式如表4-3,事实上例见表4-4。 不符合报告中“该写”与“不该写”见表4-5。 不符合报告 编号: 注:所有签名一定要有日期 不符合报告中“该写”与“不该写” 6、重大不符合的判定原则 (1)体系运行显现系统性失效。例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重复显现的失效现象,即多次重复发生,而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纠正,因而形成系统性失效的不符合现象。 (2)体系运行显现区域性失效。例如某一部门中有关要素的全面失效。 (3)体系运行后仍旧造成了严峻的环境危害,这讲明体系并未能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操纵。 7、重大不符合的种类 a) 直截了当对环境造成重大阻碍; b) 严峻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c) 未实现目标和指标又没采取任何对应手段的; d) 没有判定或分析重大环境因素; e) 没有对重大环境因素作出适当计策。 7、一样不符合的判定原则 对满足环境治理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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