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协议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车库标牌、车位等施工(具体详见明细) 4. 工程工期: 4.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工程质量与验收: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6.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6.1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6.2付款方式: 合同签
2、订后预付30%货款,施工结束付款至90%,剩余10%满一年付清,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确保施工正常进行。3. 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各有关单位的关系,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 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及工期进行安全施工。2. 保证工程的质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 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付使用。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第四条 质量保修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即为承包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施工或
3、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整个项目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五条 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时,每延迟一日即按违约金额的千分之 1 偿付违约金。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方执一份,承包方执一份。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