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访工作 排 查 制 度一、校长对所有来访人员来访信件都要逐一审阅,对来访2次或来信3次的重复信访、署名信访、联名信访、倾向性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筛选;对教师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校稳定的敏感问题、容易诱发教师共鸣的问题、廉洁自律的重要问题等要超前预测分析、排查研究,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预测排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二、预测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或线索要逐件落实责任人以及结案息访时限、落实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校长要逐件督办指导。三、信访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或在重大会议、节日、活动前对解决苗头性、隐患性的情况,超前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四、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发展态势、规律,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教师信访举报。对教师正当的信访举报行为,要支持和保护;对初信初访务必逐件抓落实,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预测排查出的信访、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访事件,以及突发性事件,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五、加强信访协调,紧紧依靠全体教师和上级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对排查出来同时涉及几个问题的信访,要请示上级,对不属于学校受理范围的问题,要向教师做解释,引导教师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重要问题还要帮助疏通办理渠道并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