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厦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票证票据管理规范
1 目的
规范支票、自制票据、发票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自制票据、发票等票据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合法使用。
2 适用范围/条件
适用于公司和各服务部的支票、自制票据、发票等票据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 会计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自制票据、发票。
3.3 财务经理负责支票、自制票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 作业总流程
4.1 支票流程
出纳保管支票 出纳填写支票 财务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批
银行预留印鉴盖章 支票使用人签收
4.2 发票、自制单据流程
办税员购买、保管发票及各项票据 会计在“客户联”盖发票专用章
出纳、收费员领用保管发票及各项票据 出纳、收费员填开发票、票据客户联交客户 收费员按规定将款项缴存银行 报销日将单据缴出纳核对
5 规范要求
5.1 支票的管理规范
5.1.1 支票的购买和保管
5.1.1.1会计员核对《支票使用明细表》的使用情况后,出纳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5.1.1.2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不得将空白支票带出办公地点,遇到特殊情况,应由主管授权。
5.1.1.3 财务人员应保管好网银密钥和密码,密钥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操作,不得将密钥外带。
5.1.1.4出纳员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差错管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2 支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5.1.2.1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5.1.2.2出纳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付款通知单》,按《资金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5.1.2.3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相关规定交财务经理加盖财务专用章、总经理加盖预留的私人印章;
5.1.2.4 通过网银支付款项的,依据签批手续完整的《付款通知单》和《报销凭证》由出纳编制银行转帐单证,会计员根据《付款通知单》和《报销凭证》进行二次审核,财务经理依据会计员审核过的单据进行三道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付款,出纳员及时进行单据说明并进行删除。
5.1.2.5出纳员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付款通知单》交会计员审核,按《会计核算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5.1.2.6经济往来中需直接领取支票办理业务的,在《支票使用明细表》和支票存根联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出纳员应定期将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交会计员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5.1.2.7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员盖“作废”章并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粘连并妥善保存,每月单独装订,做好废票记录,按年度在主管的监管下进行销毁处理;
5.1.2.8出纳员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需签发的,必须填写《银行票据借支单》,写明支付限额、日期、票据名称、票据号码、借支用途及收款单位名称,由借支人签收,并在开支票的当天,最迟不超过两天,办理结算手续。
5.2 自制收据的管理规程
5.2.1 自制收据的印制、保管
5.2.1.1空白票据由财务部负责统一印制、编号,由会计员负责登记,建立票证台帐制度;
5.2.2 票据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5.2.2.1会计员在空白收据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由出纳、收费员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签字办理领用手续,会计员详细填写《票证购、领、存登记明细表》,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5.2.2.2出纳、收费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将用完的收据交会计员核对销号后,再领用新的空白票证;作废票证在换领时应保证完整性,会计员对作废票证盖 “作废”章并做好记录,按年度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作废票证的销毁处理。
5.2.2.3出纳、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规范》、《资金管理规范》和《收费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开具票据、办理证件,并在收据的“记帐联”上加盖“现金收讫”或“转帐收讫”章;
5.2.2.4出纳、收费员应按顺序填写收据,不得跳号、空号,序时序号的开具票证,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票证作废,应将作废票证保存完整(含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客户联”),加盖“作废”章;
5.2.2.5出纳、收费员应将收据的”记帐联”和原始凭证一起交会计员审核,做到“两相符”即单据与缴款金额相符、单据与领航软件相符,会计员按《会计核算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5.2.2.6出纳、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保证票据的完整性,不缺号不破损,如因遗失或损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差错管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2.7发票和款项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出纳、收费员是票据和款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票据和款项的管理工作,在离岗期间,应填写《凭证移交清单》,与替岗人员办理好移交手续,明确各自的责任,离岗结束后,在第一时间跟踪、移交好替岗期间的票款工作,保证票据的完整性,核对款项的正确性;
5.2.2.8替岗人员应通过公司的培训学习,取得内部收费资格证后,方能成为替岗人员;服务部应将日常和节假日替岗人员名单报财务部备案;出纳、收费员离岗期间,被指定的替岗人员作为票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收费工作职责,款项达到4000元以上时,当日缴存银行;票据移交给下一位替岗人员,替岗人员收取的款项直接移交给出纳、收费员;
5.3 发票的管理规程
5.3.1 发票的购买和保管
5.3.1.1空白发票由办税员购买,购买发票时及时进行编号核对,按购买发票的类别进行造册登记,保证票据的完整性;
5.3.1.2新购回的空白发票由会计员保管,会计员必须将发票放在公司规定存放的地点,不得将空白发票私自带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主管授权。
5.3.1.3 会计员做好发票的购、领、存的工作,每月对发票购、领、存情况进行盘点,做好盘点明细表,交主管复核;
5.3.1.4 会计员对已使用的机打发票按顺序装订成册,汇总各服务部已使用的纸制发票,做好发票验旧工作,保证发票验旧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5.3.2 发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5.3.2.1空白发票领用时,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由会计员在“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领用,会计员在发出空白发票时应详细填写《票据购、领、存登记明细表》,出纳、收费员在换领发票时,应将用完的发票交会计员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的空白发票,发票的移交以签字确认为准;
5.3.2.3出纳、收费员应根据合同、真实的交易事项进行发票的开具,金额4000元以下的常规事项和金额1000元以下的非常规事项可以由服务部自行处理,金额4000元以上的常规事项和金额1000元以上的非常规事项需向财务部报备授权后方可开具发票;此项执行作为各服务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5.3.2.4出纳、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规范》、《资金管理规范》和《收费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并在发票的“记帐联”上加盖“现金收讫”或“转帐收讫”章;
5.3.2.5出纳、收费员应按顺序填写发票,不得跳号、空号,序时序号的开具发票,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票作废,盖“作废”章并将作废发票保存完整(含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客户联”),不得撕毁作废发票;
5.3.2.6出纳、收费员应将发票的“记帐联”和原始凭证一起交会计员审核,做到“两相符”即发票与缴款金额相符、发票与领航软件相符,按《会计核算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5.3.2.7出纳、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放在公司指定的办公场所,保证票据的完整性,不缺号不破损,空白发票不得私自外带,如因遗失或毁损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差错管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4 支票、票证、发票的资料保管
5.4.1 会计员应在每月末将支票存根及其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后交财务经理审核无误后,装订保存;
5.4.2 会计员应在每月末将收据的记帐联及其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后交财务经理审核无误后,装订保存;
5.4.3 会计员应在每月末将发票的记帐联及其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后交财务经理审核无误后,装订保存;
5.5 支票、票证、发票管理,作为财务部和各服务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6 其他未列示票证、票据参照本规范规定执行;
6 有关文件
6.1 《差错管理规程》
6.2 《资金管理规范》
6.3 《会计核算规范》
6.4 《收费管理规范》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苗木数量: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有关事项: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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