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岗镇村组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按章办事,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村组两级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现金及交镇代管款管理制度1、库存现金限额。村级不得超过1000元,组级不得存留现金,严禁白条抵库。2、不准设帐外帐、小金库和公款私借私存。一切经济来源(上级发放的奖金除外)都要入帐。超额现金要及时解缴农经站专户储存,严禁出借集体资金。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3、农经站不定期对各村组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库存现金与帐面金额不符,将追究出纳会计的责任。4、提取现金必须由
2、村书记签字,农经站长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提取,动用5000元以上必须附书面申请说明用款事由。二、收入、费用管理制度(一)收入管理1、村、组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交村会计开票入帐。现金收入及时全额交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不及时开票和跨月结报视为挪用公款。2、村组集体土地征用费、争取的项目资金、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合同押金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同收入进行管理。3、组级收入分配必须留足运转资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才可分配,村会计负责对组级收入的监管。(二)费用管理1、村级费用的支出范围。村级费用支出只限于生产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应严格控制其他支出。原则上村级实行零招待,确因
3、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等需要招待的,要遵循“小额、合理、真实”的原则,实行实名制限额招待,不准出现烟酒招待。 2、组级费用的支出范围。组级除生产费用支出和村分摊的公共事业支出外一律不准出现其他支出。组级的生产费用支出采取谁受益谁分担的方式分摊,当年费用当年分摊。3、费用审批权限。村级费用的审批一律实行分限额逐级审批制度。审批人不得做经手人、证明人。村级费用由村书记审核、村主任报批,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由第一副主任核、主任报批。组级费用由村会计审核,组长报批。村实行月汇审制,村全体干部、村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于每月的1日、11日、21日定期对村级支出进行汇审,逾期不予报销。4、费
4、用的报销程序:(1)经手人取得合法凭证并签字;(2)证明人签字;(3)民主理财小组核实监督签章;(4)审批人审批;(5)手续完全后出纳会计付款报销,农经站审核入帐。5、不准跨期结报票据,跨月跨季费用不予结报;隔年的费用支出要报镇纪委批准方可列支。三、项目购建申报制度凡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由村委会研究决定,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2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报政府审批由村组织实施,2万元以上项目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招标办统一进行公开招标。工程完工后由镇农经站牵头组织审计。不准无合同(协议)无审计报告支付工程款,凡是工程款都要凭(招标)合同及审计报告支付,并报镇农经站备案。四、工资发放管理
5、制度1、村组干部工资实行“定岗定编、考核发放”制度,不准超额发放工资,违规滥发福利。凡工资福利必须经镇政府审批发放,村自行制定的工作考核不能与党委、政府文件相抵触,村另行制定的考核奖、补贴、福利等须报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发放。擅自发放的村,一经发现,一律按违规违纪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2、不准超编使用村干部或由村支付报酬的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报镇纪委备案。五、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各村组集体办公用房、土地、渔塘、果园、大型设备等集体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评估入账并落实专人保管。对新添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登记资产明细帐,防止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已形成报废的集体资产应及时进
6、行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集体土地、渔塘、果园因征用、出租、发包所得款项均按集体收入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配。个人领用的集体资产和物资应登记造册,并办理领用手续,干部离任或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六、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1、发包要求。村、组集体经营土地必须有村委统一组织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发包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发包期内如国家建设需要或镇政府规划调整合同自行终止。发包规划区土地须报政府审批。2、凡1万元以上房屋、机械设备等集体资产变卖或对外发包,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包村领导同意后,采取公开竞价或招招标的形式方可实施。3、发包程序。村、组确定承包方案时,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
7、村民代表(一户一代表)签字同意后,方能实施。4、合同规范要求。所有合同必须经司法所审核后方可签订,并由司法所进行鉴证,其中土地流转及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还须经镇农经站负责鉴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否则将追究村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5、合同管理要求。所有组级各项合同由村统一存档保管,村级合同本村留存一份,另报镇农经站、司法所各一份存档。6、合同的监督要求。建设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审计单位审计。要将工程支出明细帐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七、公章管理制度1、党支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以及各村民小组的公章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丢失或使用不当由保管人负责。2、凡是需加盖党支部、村委会印章的,必须经村主要负
8、责人同意后方可盖取。涉及到集体资产转让、拍卖问题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才能盖章,任何个人不得以权干预。八、票据管理制度1、收款收据的管理。各村组一律到农经站领取省统一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村专用票据每次限领1本,以旧换新,及时核销。如有遗失,经办人必须写出遗失报告,并有证明人,报农经站核实后核销,同时要结清已收的款额。2、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的所有财务资料、专业合同、书面协议等档案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3、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票据或市统一印制的付款凭证,严禁白条入帐,对不正规、手续不全的票据,村会计和农经站做帐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
9、续。4、镇农经站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并建立领用缴销台帐九、其他管理制度1、民主理财制度。理财活动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村会计联系后召集,村级每季度一次,组级每半年一次。村级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在季末后15日内上墙;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2、报刊征订制度。要严格控制总量,必须首先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严禁用公款订阅小报小刊或生活报刊。3、电话费管理制度:不准用公款安装私人住宅电话,购买手机和支付私宅电话费,个人手机费。4、用车报销制度:除特殊情况必须公务用车外,个人用车不得公款支付。5、村组“一事一议”筹资必须设专户存储,按筹资方案专款专用。6、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7、杜绝
10、发生新的债务。十、上述各条规定,如有违反,有一例扣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工资的5%,情节严重者按党纪政纪规定的有关财经纪律进行处理。本文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条文由镇农经站负责解释。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
11、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